李世民俯身行了个礼,抬起头来,
“那好,学生就斗胆一答。现在薛寿手里拿着借条,王阿四也承认这张借条是真的,乍一看,道理全在债主这边。但学生以为,薛寿也有三个不占理之处。”
崔仙芝放下茶碗,“哦?哪三处?”
“第一,当年王相公想在全国推行青苗法,百官上书反对,说过大宋民间借贷的月息多在一分半至二分。可见,薛寿收的三分半利太高了。”
崔仙芝赞同地点点头。
李世民继续道,“第二,我今早去清水巷打听过,王阿四上有七十老母亲,下有病妻幼女,是家中唯一的顶梁柱,全家靠他在造纸坊搬运货物为生。纵便他真赖了账,薛寿也无权让人打断他一条腿,彻底断了王家老小的活路。”
崔仙芝本想问问,少年为何笃定王阿四的腿断了,但他想了想,再次赞许点头,
“有理,一码归一码,薛寿要债是一案,薛寿带凶伤人又是一案。”
李世民的神色开始凝重起来,
“至于第三点,虽然只是个小细节,但它的疑点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