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这些武器用油布包起来,放在牛车上,然后把那几顶,十顶帽子拿来。”
“这是要干什么?”弗洛蕾打着哈欠从身后的门里走了出来,“这是哪儿来的,是昨天那些袭击我们的人戴的吗?”
“对,”安德一根一根地把鸡毛全都拔了下来,“帽子我不要了,这个鸡毛,留下当纪念品吧。”
“这是个什么用法?真怪……”
弗洛蕾嫌弃地摇摇头,又走回房间,似乎根本没当一回事。虽然一直在嫌弃走路太累,但是这次带她出来,安德觉得还是有点收获的。
最大的收获,莫过于她对这种枪战和死人的事情没有那么敏感了,不再像以前那样大呼小叫。昨天晚上枪战结束之后,他回到房间里探望,结果只看到她睡眼惺忪地趴在睡袋里,双手捂着耳朵,就像过年时被鞭炮吵得睡不着觉的小孩子一样。
不过,一朵粉红色的花朵在他的培育下渐渐变成紫色,这真的是好事吗?
经过一上午的赶路,安德的队伍在中午11点,这开始热起来的时候,成功安全顺利抵达希望镇。和昨天离开时一样,他们依然低调地住进了昨日旅店,照样把牛车停在后院里,然后到酒吧去吃中午饭。
今天酒吧换了一个酒保,不是之前的安东尼,安德也没有在意,照样点了饭大吃大喝。不过在吃饭前,他专门把那名酒保叫过来,给他一副刀叉,让他把每个人盘子里的饭菜都吃一口。
“我?”那名叫作赛福尔的酒保疑惑地接过餐具,“先生,您不介意吗?这可是八份饭,我要是吃过的话……”
“你看,这不是给了你一副单独的刀叉吗?没问题的。”
虽说还是有点将信就疑,赛福尔还是照着安德的指示,充当了一回人形银筷子。其实这只能在心理上安慰一下安德,毕竟就算赛福尔出现中毒症状,也不会比他们早太久。
吃饭,睡午觉,等到1点半出发,今天的日程简单得出奇。1点半的闹钟响起之后,安德换好衣服从床上爬起来,随即听到了敲门声。急促的三下,没有间歇,不是自己人。
准备总是要做好的,安德在墙壁上重重地敲了两下,过了十几秒,他得到了回复。这下他放下心来,拿起玛利亚,轻轻地来到门边。
“是谁?”
“是我,雷明顿,这座旅馆的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