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她更要跟着去,一般的罪犯又打不过她,要是能把窝点一锅端,来个黑吃黑,那可太爽了。
然而宁芙想多了。
往前走了没几分钟,柳暗花明,抬头便能望见一座虽然称不上恢弘,但也有模有样的庙宇,高耸尖顶下嵌着漂亮的玻璃花窗,正是她在圣所看惯了的样式,远远还能看到许多人在出入。
还真有?宁芙激动的加快了脚步。
但等走近之后,先前的激动心情就熄灭了大半。
隔着大门,能看到神庙的庭院,一半改建成了蜂巢似的隔板间,另一边则圈了几个栅栏养鸡养鸭。
信仰是衰落了没错,但上个时代遗留的古老神庙,当个景观建筑总行吧,何至于沦落成群租房!
眼见着这里不会有她想要的东西,宁芙伸手勾住揣着钱想溜进人群跑路的男孩儿,冷冷道:“这就是你认为的繁盛?换一个,或者带我去旅店。”
话音刚落,就见神庙里头一个女人小跑着过来,笑眯眯对着她招手。
“旅店哪有长租房间舒服,咱们这甚至能提供热水,你可以先租个三天感受一下,喜欢的话再续到一个月。”
语气像极了在火车站揽客的大婶。
但其实她很年轻,能从灰麻布外套的袖口中,看到里边一尘不染的洁白。
宁芙打断了她滔滔不绝的推销,问道:“你是这儿的牧师吗?”
女人瞬间皱起眉头,神色不耐,上下打量起宁芙。
“问这个干嘛?你该不会是那种,自以为与众不同,眼光独特的小鬼头吧?我劝你别在这种永远得不到神明回应的信仰上耽误时间,真想当牧师侍奉神,就找大教会去。”
宁芙诚恳道:“我不是想要当,我就是。”
甚至直接越过了牧师的位阶,是祭司。
女人却嗤笑了一声,翻了个漂亮的白眼:“不可能,快走快走,别耽误我做生意。”
宁芙也知道女人虽然讲话不好听,却没有坏心,不然把人拽进去忽悠她捐钱多好。
但扎心的是,她确实没有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身份。
头上是有个称号没错,可原住民又看不到。
至于活木神像……
能看出来那雕的是谁才有鬼了,她自己都看不出。
出门在外,身份都是自己给的,宁芙抬手就释放了一个——
微光术。
信仰谁暂且放在一旁,姑且先证明她的职业。
而对方也不是什么坏人,总不能真动手。
很多职业都可以释放法术,但只有牧师一系,是完全不仰赖外物就能施法的,触媒只是锦上添花,用来增幅力量和提高精准度。
女人还是有常识的,她先是在冷色光芒中露出不可置信的神色,随后拽过宁芙的手,翻来覆去的看,确认她没藏符文卷轴一类在袖子里。
若宁芙真是别神的牧师,没道理非要改换门庭,放着光明前途不走,往烂的只剩绳子的吊桥上挤。
她不甘心的嘟囔了一句:“这年头还真是什么怪人都有。”
随后泄气似的:“算了,你跟我来吧。”
路上,女人和宁芙介绍起神庙的由来。
二十几年前,随着居民数量越来越多,王都弗伦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扩建,将原本城外的一块荒地纳入了城墙内,依着原本的地貌,命名为树溪区。
原本在城外荒废着的神庙废墟,被圈进城墙内之后,本是要被拆掉的。
而这时,有位路过此地的商人提出要买下这块地方。
没人知道他到底为什么要这么做,他保住了神庙,又倾家荡产把它修缮起来,到死都住在里边,如同孤僻的守墓人,看护着早就无人悼念的远古遗骸。
说到这儿,二人已经走过拥挤的鸽子笼到了礼拜堂,门一关上,嘈杂破败都被隔绝在外,夕阳透过花窗外洒落进来,铺就一地璀璨的金与红。
礼拜堂的侧面是休息室,请宁芙坐下之后,女人脱了外套,露出里头象征神职人员的白色法袍。
“我不知道你是什么情况,但据我所知,至少在安格维斯没人信奉创世神。你别看我穿着这个,但我可不是牧师,这都是我养父留下的,他恨不得给我把一辈子的衣服都置办好了……没错,我养父就是守了这座神庙半辈子的怪老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