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那是你的希望。”
“而不是我的。”
……
时间不明。
天气?由晴转阴,由阴转雨。
而雨中,或许还夹杂着雪。
……
玛莎已经不记得了。
***
在玛莎·特里姆被誉为地下世界最强的击剑士之前,从很小的时候起,她就不习惯像个女孩子般,窝在屋子里练习写字与绣花。
相反,她更爱在外面和男孩子们疯闹,并因此而得到了一个并不雅观的称号:女铃铛。
……
在索菲王朝的蒙曼丢尔省,“铃铛”是男性生殖器的意思。
寻常女孩子家,倘若被起了如此不雅的外号,一定会哭着跑回家,并再不敢过问外面的事吧?
但是,玛莎却对男孩子们给自己起的这个外号毫不在乎。倒不如说,相比起被人看作是柔弱的女孩,她倒更喜欢像个男孩子般在街道上疯闹。
可终于有一天,玛莎那身为城中勋贵的父亲知道了这件事。
“你怎能甘心被人这样侮辱呢?”
一边叱骂着,父亲一边将那些给玛莎起外号的淘气小鬼们狠狠揍了一顿。而由于他是勋贵,那些男孩子的父母,即便有所埋怨,也只能是敢怒而不敢言。
…但是,别人不敢说的话,玛莎却敢。
“我乐意!你休想管我,休想!”
那时,她非常顽劣。
真的是非常、非常、非常的顽劣。
……但假如不是遇到了那两个男人。或许,她这一生依然会像个普通女孩子一样,等稍微长大后,就变得腼腆、变得爱家,会喜欢上一个普普通通的男子,会普普通通的恋爱,普普通通的失恋,普普通通的结婚,生一个普普通通的孩子,再普普通通的度过自己普普通通的一生吧?
……
但是……
……
直到有一天,那时她几岁?似乎是八岁、九岁、十岁?
总之,就在那天,她遇到了第一个改变了自己一生的男人。
……
那是一个盛夏。
而那天,则是非常热、非常热的午后。
玛莎记得,那时的自己依旧在和男孩子们疯跑。大家吵了起来,然后又打了起来。在混战中,她接连放倒了三个年长于自己的男孩,并在体力耗尽后,依旧不屈不挠地躺在地上,用力拉扯、以试图将其它人拽倒。
但最后是赢了还是输了?
似乎既没赢,也没输。因为,一个没什么胡子的干巴老头儿,制止了这场争吵。
他用的是木棍。
所有孩子都在没有受到任何伤、甚至没感觉到一丝痛楚的情况下,被他分开、且被各自抛向了远处。
“你是谁?!”
“孩子……”
直到现在,她仍依稀能回忆起老人眼中的光泽。
“你很有天分。和我学剑击术吧。”
……
而后,寒来暑往,春夏交替。
玛莎向老人学习着剑术,她学会了突刺、突刺、以及突刺。
老人曾想交给她一些格挡的剑术。但每一次,都被玛莎强硬的拒绝了。
“我不要防守!我要进攻!”
“但防守是为了更好的进攻……不懂防守,你将来一定会吃大亏的。”
“我不管!”
“……今天你一定要学。”
“不管!不管!不管!!!”
那时的她是如此的执拗。虽然,现在依旧如此。
那时的她知道突刺的几百种方法。现在则是几千种。
那时的她……不知道如何用细剑格挡;当然,现在依旧如此。
……
在那之后……
时间更加流逝、更加流逝……
终于,玛莎成长为了一个伟大的剑击士。尽管并不漂亮,但花苞初放的她,却自信地认定自己是全蒙曼丢尔最强的剑击家。
而为了证明这一点,她甚至曾向蒙曼丢尔武道学院的高材生们提出过挑战。
“哈?这女人还真是不知死活啊!”
那时的她,是如此的自信。
即便面对他人的嘲笑,她也无动于衷,且坚信一切道理都只蕴含在剑中。
然后?
她赢了。
两年间,一共五十七场挑战,她赢了五十六场。
却输了最后一场。
但唯一的一场败北,却撬开了玛莎一直被战斗冰封了的心。她第一次地,感觉自己仿佛爱上了某个人。
……
然后?
然后的事,便自然是顺利成章了。
玛莎的父亲是城中勋贵,但也仅仅是勋贵。而多年来,尽管玛莎的师父已变成了特里姆家的座上宾,但他也仅仅是一个座上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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