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个儿这天实在是冷得吓人,米妮的手紧紧裹在皮手套里,这是她爸爸用宰狗时留下的皮为她缝制的——她家那条老狗为这个家奉献了一生,活着的时候爸爸非常疼爱它,有捕回来的禽鸟、野兽,每每总是由男丁吃过后给女眷吃,剩下的骨头一概不准砸碎了吸取骨髓,而是装进木碗,喂给那老狗吃。&29378;&20155;&32;&21715;&35498;&32178;&120;&105;&97;&111;&115;&104;&117;&111;&46;&107;&114;儿时,她的印象是追着那狗在山坡上与朋友们嬉笑打闹、编织花环,若是哪家的姑娘找见最漂亮的花,她就会在一段时间里成为孩子们之中的焦点……
那时,米妮记得自己永远是花之公主。
但凡有谁敢超过她,老瘦狗就会朝那孩子装模作样地呲牙咧嘴。
她会骑着它在山坡上奔跑,会拽起它的前肢与之翩翩起舞,还会偷偷将晚饭时碗里剩的不爱吃的杂碎丢给在深秋暖阳下慵懒趴在墙根底下晒太阳的它。
……
直到现在,它也还在她身边。
将手套捂在脸上,有一刹那,米妮感觉自己好像又回到了小时候。
她记得,在那狗死掉时,自己抽搐着哭;在爸爸将它老迈的尸体拖走时,自己嚎啕大哭——山里的生活总是那么不如意,每一件需要利用起来的东西都得利用,哪怕动物死了,它们的毛皮和肉也还是得好好利用起来,从无例外。
……但它至少还在这儿。
那么小的一张皮做不了别的东西,但她却央求父亲,让他留下了皮、做成熟皮、做成手套。
最初,她十二岁;求父亲将狗皮作成手套的年纪,是十二岁;得到手套的年纪,是十五岁。
“呼……”
这令她感觉自己是个重情重义的好女孩。
即便命运没法改变,她也还是会竭力留下一点自己喜欢的东西,引为纪念。想来,它的在天之灵也一定会为小主人的长情感到欣慰吧?这三年来,米妮不管去哪儿、不管做什么都会带上这副手套,冷的时候套在手上、再冷一点儿就收回匣子。在家时,无论是收拾皮子还是切肉、腌菜、墩米,她都做得特别出彩!或许……这正是它的魂灵还在保佑自己的最好证据吧?
如此心心念着,米妮轻轻闭上眼睛,她双手指尖轻抵嘴唇,又在沉沉呼吸后重新睁开了双眼。
“……”
留在这里看守货物的,只有她一个。
其他那些亲戚,什么二伯、姐夫、表叔之流早就带上他们各自的钱跑去喝花酒了!
二伯姑且不说,表叔也暂且不论,上次姐姐明明跟姐夫好一顿骂、好一顿撕,这回明明只给了他一丁点儿钱,又分明冷着脸告诉他只准嫖一次,可他却还是跟着二伯他们逍遥快活去了!二伯那是怎样的人?每次都想着出山,每回出山都要拿家里一大笔钱,丢下二伯母和三个流鼻涕还嗷嗷叫唤的孩子不管,只顾他自己挥金如土、撒泼打滚!哼……和这样的一起混,姐姐他们家,将来保管也捞不到什么好!
……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
对男人们来说,他们赚钱就是为了裤裆里的那点儿事。村子不算穷,即便本村的姑娘嫁到外面,也还有更穷甚至是野蛮人聚落里的姑娘源源不断地涌进来!该死……天知道那些野蛮人凭甚那么水灵、那么骚、那么贱!放着山里的好日子不过,非想着往外出、往外走!啊呸!
一想起野蛮人,米妮就生气。
她一直认为自己是一个高贵的索菲人,爸爸说过,说索菲人是山外面那些举止优雅、言谈高贵的大人物。早些年,村子里也曾迎接过这样的大人物,那好像是一位税官,当时在村子里待了一段时间,走的时候还顺手把村长家的小女儿也带了出去,再后来……
后来,米妮还见过村长家的小女儿一次。
她管那人叫“表姑”。那位表姑,还真是她这辈子见过的最雍容、最尊贵的夫人。她与村里边这群土包子、下流痞们不同,她那个税官丈夫非常厉害!说是在曼铎山以东的哪个大镇子上有房产、有土地、还有身份。表姑她穿的是非常滑、非常柔顺的此前米妮从来没见过的黑色皮子,当时,米妮甚至还壮着胆子伸手摸了一下……那柔滑、啧!那顺滑,啧啧!那可真是……只要瞧见过一次,就叫人一辈子都忘不掉。
听说,那个衣服是用什么非常小的黑熊的毛皮做的,他们说那个熊不是山里能见到的那种,而是专门有人在圈里养殖的、从它小时候就雇好多人给梳理毛发、拔掉长毛的小熊!说是,只要等熊长大到一定年岁就杀掉剥皮,再把一整张的不厚不薄的皮子按照尺寸做成那种耷拉着领子的扣子大衣。听爸爸说,只那一件衣服就值二三十银币!至于表姑脸上的胭脂水粉、嘴上的细腻淡滑、头发上的宝珠翠玉、脚上的翻皮柔黑,一整套下来更是值一金币那么多!
天呐!
一金币!
一枚金币,那是什么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