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索索……他不高,但瘦;皮肤好白;长相也的确和个娘们儿似的,虽没见他咳嗽过,但同时满足了好几点的他……想来,一定是一位货真价实的王子吧?
“啊,呀!那我知道啦!爸爸,我知道啦!”
她惊喜地叫着:“跟在他身边的,一定是他的骑士!要么就是跟班!就是那种……专门保护他的人,对不对?!”
“……”莫克洛的手臂微微打着颤。
除了年轻时曾仗着勇气外出打拼过一段时间外,他在村子里已度过了近五十个春秋。
外面的世界非常广袤、非常美丽,却不适合活着。在外面淌泥带水也是活,在城里给人打零工要看别人脸色,还经常被他们当地人合伙欺负,当地的官儿也只护着当地人,外来的就算想抱团也还是该挨揍的挨揍、该被打断腿的打断腿。然而,年轻时的那段经历却还是令他的认知水平得到了提升——外面的世界虽然危险,但倘若真能在外面出人头地……
倘若,真能在外面出人头地……
不是和贱民们混在一起,而是凭着女儿成为一位受人尊敬的绅士?
年轻时,他曾远远地看见过一位干净、骄傲的老绅士。
那时,莫克洛在农田里给人当雇佣农,就是抱着割下来的“蹿高”,从一处搬到另一处,一天给你五铜币的那种…这个活赚的钱虽多,做起来却特别累。时间过了太久,当时究竟有谁因为偷懒被用皮鞭抽什么的他都忘记了,甚至连自己有没有挨过鞭子也忘记了……他只是、只是非常清楚地记得那位拄着木杖,戴着一顶又高又圆的小毛绒帽子的老绅士……
不用做苦工,甚至不必亲手拿鞭子抽人。
拄着木杖,想怎么走就这么走,喜欢的话还可以牵着一只狗,狗多大多凶都无所谓,咬到了人就等狗咬厌了再哼一声——就是,从鼻子孔往外像是大喘气那样的“哼——”一声。什么都不用管,也不必担心有人记恨,只需随便掏出几个银币随手丢到那个被咬的倒霉蛋面前,对方就会自觉自动的趴在地上千恩万谢……莫克洛羡慕那样的人生。
听说王子是这世上最高贵、最富有的几种人之一。
如果我女儿能嫁给王子……哪怕是,被王子带着走出大山,那我也至少能…或、或许我也可以在这个半只脚踩进坟堆的岁数……活一个痛快?
越想,莫克洛便越感到心神难宁。
他觉得,自己必须让女儿用尽一切本领去吸引、诱惑这位尊贵的客人。
他不想死在、烂在这片生活了一辈子的高地上!哪怕总有一天死了之后还得回来这儿,那至少……至少在自己还活着的现在,他希望、也渴望在今后的人生中能真正地活一次。
……
成败,皆在此一举。
♂狂♂人♂小♂说♂网*♂www.du♂shu.k♂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