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北京之后,最开始有几家娱乐公司,看中了曲灵珊的条件想和她签约的,但是曲灵珊看完了合同之后就拒绝了。虽然她还很年轻也渴望出名,但她并不盲目,来北京之前曲灵珊下了很大的功夫做准备,她研究过很多娱乐公司和艺人合约纠纷的案例,总结出了几个艺人容易被挖坑的点:首先是收益分配,和娱乐公司签约之后,大部分的收入都会由公司获得,艺人所得很少,而且艺人作品的知识产权和肖像权、姓名权都归公司所有,由此产生的收益几乎全部进入公司的口袋,艺人只能分的一点点提成;其次艺人出演什么角色,出席哪些活动,全部都要按照公司安排进行,艺人自己不能选择,公司总会安排艺人参加一些演出之外的活动,比如给赞助商和各级领导作陪,很容易会被逼良为娼;最后是违约问题,违约条款几乎都是针对艺人的限制,而且违约金也高得离谱,一旦签约,艺人就如同签了卖身契一般只能任公司摆布。
曲灵珊在家乡原本就有一定的名气,加上又是科班出身自视甚高,所以不愿意做公司的奴隶,也不想通过公司的包装炒作出名,她只想好好做一名演员好好演戏。于是她拒绝了各大娱乐公司的邀请,通过话剧社的学长学姐,以及自己老师的关系,开始参加一些影视剧作品和舞台剧的表演。最开始曲灵珊天真的认为,自己凭借在话剧社练就的演技,可以让她轻易地鹤立鸡群,但是不久之后,她就明白了什么叫做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曾经在山海市长相出众、演技一流、受万千追捧的她,到了首都这个大环境,就变成长相尚可、演技大众化、少有人问津的存在。她发现很多和她年龄相仿的演员,除了长相和演技之外都有自己的绝活,要么唱跳俱佳、要么琴棋书画,当然也有不少人是因为有个“好爸爸”。虽然竞争如此激烈,但是曲灵珊不想认输,因为她为了完成梦想连女儿都抛弃了,所以她一面接着不起眼的小角色演戏,一面学习唱歌跳舞和乐器,并且尽可能地扩展自己各方面的才能,让自己成为一名可以适应任何角色的万能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