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佑元年(1056年)八月,复职刑部郎中、知江宁府。 [29]同年十二月,被召任权知开封府,迁升右司郎中。
嘉佑三年(1058年)六月,升为右谏议大夫、权任御史中丞。
嘉佑四年(1059年),时任三司使的张方平由于买土豪的财产,被包拯上章弹劾,最后被免官;由宋祁接任,包拯又继续弹劾;宋祁被免后,就由包拯以枢密直学士之职暂任三司使。
嘉佑六年(公元1061年)三月份,包拯又进一步升迁至给事中的职位,正式担任三司使这一要职。然而短短数日之后,他便被调往礼部担任侍郎,但包拯毅然决然地推辞了这个任命。
嘉佑七年(公元1062年)五月份,正当包拯在枢密院处理事务之时,突如其来的疾病让他卧床不起。同月二十四日,这位备受尊敬的官员不幸离世,享年六十四岁。宋仁宗亲自前来吊唁,为了表达对包拯的哀思,皇帝还特地宣布停止上朝一天。朝廷追赠包拯为礼部尚书,赐予他谥号“孝肃”,以彰显他一生的功绩和品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