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半前,恒国召西郡,瓦盖村,此地位于恒国中部,距离临时国都仙宝城四百里,半月以来,云国的东路军长驱直入,攻下了恒国的一半领土,恒国皇帝不得不将都城迁往位于国土东北部的仙宝城。
云国的军队已经攻入召西郡,村民们把自家的马匹牵出来准备逃生,窄小的土路上马匹挤在一起,根本没有办法顺利通行。
村长提前传达了郡中所给出的指示,烧掉房子,拿走粮食,拿不走的,和房子一并烧掉敌人没有饭吃,延缓他们的行军速度。
程茂林右手举着火把,他的影子投射在土路上,在他面前的正是他的家,在这里他生活了十六年时间,他本不是这家的孩子,而是被领养的,当年六岁的他走过一个又一个村庄,找到了那个愿意收养他的人。
程茂林略微佝偻着腰,他双眼眼距很大,消瘦,皮肤发暗,杂乱的头发也很久没有洗过,留着像耗子似的两撇胡子,他只有二十二岁,但看上去有三十二岁甚至更老。
他是程士清的养子,十六年前,刚结婚不久的程士清从土堆后面发现个一个饿得就剩一把骨头的小男孩,并且收养了他,这个小男孩就是程茂林。
后来程士清被选中当了伍卒,依靠自己勇猛表现,现在已经是镇守一方的大将,是整个瓦盖村的骄傲,而他的养子程茂林却是个游手好闲的混混,净干些偷鸡摸狗之事,大恶不做,小错却不少犯,在村里名声非常不好,大家要不是看在程士清的面子上,早就把他赶出村子了。
已经有村民点燃了自己的房子,程茂林回过神来,他虽然游手好闲,但是对这个家还是有挺深的感情,毕竟是生活了十六年的地方。
程茂林将火把接近木屋,却有一个人从后面抱住了他,直接撂倒在了地上,火把掉在地上滚走了几十厘米,火星四溅。
“你给我住手!你有什么权力烧掉我们的家!”撂倒程茂林的是二弟程萧林,他们两个没有的血缘关系,按理来说,程萧林才是这家的长子。
程家的马车停在路边,从上边跳下来一个年龄更小的男孩,程家的三子程广林,十一岁的他比同龄人还要矮小很多,只有不到一米三的身高让家人们怀疑他是不是得了什么病症。
程广林把大哥拉起来,但是二哥一直在背后抱住他不放手。
“萧林,放开你哥。”从马车上走下来一个老者,穿着一件麻制的马褂,肚子挺着,头上发量稀少,杵着个桃木拐杖,一个扎着麻花辫的女孩搀扶着他,老者是他们的爷爷,也就是程士清的父亲,身旁的女孩是程萧林和程广林的大姐程荔莲。
“爷爷,他想烧了咱家房子!”程萧林仍然死死地抱住大哥。
“是我让他烧的,敌人马上要到这个地方了,你难道希望他们有现成的房子住,还有粮食吃吗?”爷爷说道。
“可是这是我们的家啊。”
“没有什么理由,我在这里住了几十年,不比你感情深吗?茂林,你不用管他,烧了房子,咱们赶紧逃命。”爷爷撂下话就往马车那边走了,程萧林也松开了大哥,他就躺在地上。
程茂林也不和二弟多说什么,他没必要和小孩争辩,他跟附近的邻居借火点上了火把,把屋前的草垛堆点着了,这些干草有个火星就很可能点燃,这下更是烧的厉害,不一会儿就把房子点着了。
“快走吧二哥。”程广林拉拽着二哥,而后者就是面无表情地看着一点点烧起来的房子。
“唔,哇哇哇哇哇——”程萧林突然像一个婴儿似的哭了起来,为什么生活了这么久的家要因为外人的入侵就放弃,他还是想不明白这个问题,他只知道,这些全都是因为云国人的侵略造成的。
“大哥,你帮我把二哥拽起来行吗?我一个人拽不动他。”程广林还在尝试着把二哥拽走。
程茂林头也不回:“他想死就让他死在这里好了,和房子一起下地狱,你管他干什么?”
“姐,帮帮我!”见大哥这边没有希望,程广林只能向姐姐求助了,两个人合力才把程萧林拖到马车上。
村民们大多已经出村,道路也好走了一些,程茂林坐在前面赶车,其他人坐在马车的后斗上,程萧林一直注视着村庄的方向,那燃起的熊熊火焰离他越来越远,最后只剩下一个光点,但他在心中暗暗发誓,有朝一日一定会返回故乡。
一月半后,华国,青炎镇,这里是距离雒都最近的镇子,骑马的话只需一日便可到达,雒都并不是外邦人印象中的一座单一的庞大城市,它曾经是那样,但是随着时间发展,雒都人口越来越多,超出了城市的承受能力,在一百多年以前,当时的华国皇帝想到了一个办法,就是另建一个都城,于是他下诏在帝国东南部临海区域建了一座新都城,名为“南都”,皇帝本人也身体力行,全搬了过去,但是大臣们怨声四起,都不愿意搬到那边,大臣们不满的声音越来越多,皇帝只好下诏迁回雒都,但是每年冬季去南都避寒,长此以往,华国的皇帝就形成了不成文的规矩,春、夏、秋三季在雒都行政,冬季转去南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