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都怪那男色惑人。
灵儿一边恹恹的啃着烤好的野鸡,一边眼眸流转的看着李寻欢,好似那才是她真正想要吃进肚子里的美味佳肴。
但在李寻欢眼中,就成了灵儿食欲不振的表现,他怜惜的摸了摸心上人的头发,说待明日天亮便可赶路进城,到时候买一辆马车就不会再风餐露宿了。
“……才不是风餐露宿的问题。”
灵儿含糊不清的说道,她这分明是像狐狸姐姐说的那样,是年纪到了该开荤了。
想到这,她又忍不住上下打量一番自己的情郎,兔子总是喜欢在真正□□之前好好挑选自己的伴侣,必须得是最年轻力壮和最好看漂亮的,不然生出来的小兔子就是又弱又丑——大概也就只有凡人不是只看这两项,而是选择往里边加什么权势财富地位。
但她的情郎也是极好的,背是挺直的,如松竹般高洁,是一种很干净很纯粹,但又很温和的俊美,平日里也是站如松坐如钟行如风,仪态和风度都没有丢份。
至于是不是年轻力壮,那也是完全没有问题的,二十几岁正是大好年纪,还有武功文采也是由竞争最激烈的科举考试认定的探花郎,那一手飞刀更是江湖上远近闻名的武林高手。
最后就是那个她说什么就是什么,完全打不还手骂不还嘴的性情,到时候真上了床,岂不也是她说了算……
很好,很完美,非常完美。
现在就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她可得好好挑一个合适的地点和场合,然后吃一把大的。
灵儿神思不属的啃着烤鸡,心里正捉摸着人生大事。至于还没有和乖兔子建立起心有灵犀的默契的李寻欢,则是还在懊恼自己没有照顾好心上人。
哪有让心上人风餐露宿的男人?还有整日走南闯北的连辆遮风挡雨的马车都没有,实在是不应该。
带着这样的愧疚念头,第二日一进城,李寻欢立刻就买了一辆内里布置十分舒适,还是要两匹马拉的宽大马车。
“到时候坐马车累了,灵儿你还可以骑骑马放松放松,若是一个人骑马觉得孤单,我也可以陪着你一起骑。”
刚刚趁着李寻欢去买马车,然后自己偷偷摸摸戴着面纱就去买了几本杂书的灵儿很是敷衍的点点头,她觉得骑马没什么好玩的,外边的风险也有点大,还是书上说的马车秘戏更安全些。
第29章 飞刀探花(二九)
有了马车,二人的行进速度就更是随心所欲了,有时觉得某处的山水风景甚美,便会逗留几日,有时又会借宿在某户农人家中,给些许银两,再给农人的孩子教几个字,便会得到最热情的招待。
不过更多歇脚的地方还是客栈,但并非所有的客栈都是正经客栈,有些就是明面客栈暗地黑店,干的都是些杀人越货和拦路抢劫的勾当。
他们二人一进门,便觉得不对劲,因为那些个掌柜和小二皆是用豺狼看弱小羊羔的眼神打量他们,而且还时不时彼此之间交换眼神,这要不是个瞎子,都能察觉不对。
这些人到底是干什么买卖的,居然如此光明正大胆大妄为,还完全不避人,莫非是真觉得他们软弱可欺?
灵儿心下不喜,一边觉得是又有不长眼的撞上来给他们送钱,一边又觉得这些人来得过于频繁,实在是惹人厌烦。
但那个原本直直站着的店小二突然热情走过来,一挪动她才发现这人居然是个瘸子,那右腿拖在地上十分显眼。
灵儿很淡定看了一眼,便不再看第二眼。
这样的气息和走路姿势,一般人还真以为他就是个普通店小二,但灵儿武功之高强,自然是看出他是有内力的,而且武功还可以说是不错。
“两位客官,你们这是要打尖还是住店呢?本店现在正好就是有两间天字号的上等房空着,我瞧这天色都暗了,不如还是留下来住店为妙,毕竟这夜路可不好赶,而且客官你们还有女眷,实在是不安全啊。”
那模样清秀的店小二很是热情,好似这个客栈是自己的生意,拉不到客人住店就要亏本了一般。
不过他还真是挽留对人了,因为他面前这两位贵客其中一位正是艺高人胆大得很,完全不带怕的。
别管这些人是什么妖魔鬼怪魑魅魍魉,都得拜服在武艺高强的高人手里。
“郎君,既然天色已晚,不如还是先在这儿住一晚,也好让马儿都跟着休息休息。”
店小二见这位虽带着帷帽瞧不清样貌,但身姿窈窕仪态端庄的女贵客都这么说了,当即就觉得此事稳当,便连连点头说对,“客官啊,这要像马儿跑得快,那就是得先吃好喝好休息好。而且这赶夜路也是真的危险,这方圆三百里都没什么人家和灯火,瞧着就不太安全。”
接连强调危险和安全,可见这客栈的人是真的很想他们留下来。
灵儿在心中嗤笑一声,木桌底下的脚踢了踢李寻欢,让他赶紧同意。待李寻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