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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奇侦探比利居然是“六旬弥撒”的主心骨之一!
“过去的自己”只和那家伙见过一次面。不得不承认,那是自己生平唯一一次同时对一个人产生如此强烈的倾慕与厌恶,不合常理的那种,对方还是个男人。
他戴着一只奥文镀金手表,这是自己能够一眼记住的特征之一。这样的特征他身上还有许许多多处,不分主次,就这么像一大堆宝石般沉甸甸地镶嵌在自己的印象之中,揪都揪不掉。
“过去的自己”一直以来都忽略了这个显眼得不能再显眼的家伙。不,与其说是忽略,不如说是碰不到。自己压根没法触及他,自然无从查起,他也没给自己留下任何可供抓取的脉络。
现在的情况也一样。自己和对岸隔了一道永远翻不过去的屏障。除非插上翅膀,否则自己压根别想离开远东区,到新华尔街区去。
但,对方又打算怎么让恒特偷渡过去呢?
一直以来,包括金在内的其他难民又是怎么偷渡进来的呢?
傍晚。瑞文抱着水果和比小臂还长的紫檀香回到了花都小区。今天晚上他打算陪陪瑞雪。自己的妹妹在学校没什么朋友,回家就往书堆里拱。自己再不回去,她可能会把自己的床让给一具医用骷髅模型睡。
他非常想让自己的家人们全都聚在一块,自己每天看着,和他们一起,快乐地消磨掉剩下的两个月生命,可惜这是只存在于幻想中的光景。
“小明王,我给您带礼物来了。”
瑞文在小牌坊前俯下了身。他还是看不清青石上的字到底是“苍天”还是“慈悲”,但那喜人的笑脸却一日盛过一日。
“我不知道您喜欢什么味道的香,今天先试试这个,不行给我托梦,我下次换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