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安全感十足。
穿成一只鸟的第一天能遇到白鹰,金溟顿时觉得自己真是幸运。
后半夜的山洞里终于消停下来,白鹰乖乖趴在茅草床上摊着翅膀一动不动,金溟也缩在角落不敢再在雷池边试。
两只鸟其实都已经累坏了,一闭眼就到了天亮。
丛林的清晨最是吵闹,各种鸟鸣三百六十度环绕式轮番演奏。
金溟从瀑布旁钻出来,深吸了一口气,望着满目生机,耳朵里自动播放出赵忠祥老师的配音:
“春天来了,万物复苏,又到了动物们繁殖的季节,山林的空气中弥漫着荷尔蒙的气息……”「1」
春天,绝不会饿死勤劳的鸟儿。
金溟仿佛已看见自己左牵狮子右撸老虎,走上一条铺满鸟食的光明大道,忍不住挺起胸脯,跟着那些清脆的鸟鸣声,入乡随俗地发出高亢的唳声,叫得满林子猛然安静下来。
白鹰隔着水帘,鄙夷地看着金溟发·骚的背影。
简直浪得没边儿了。
对它献殷勤不成就反其道而行,以为这样就会引起它的注意吗?
哼,它才不在乎。
也不想想,哪个瞎了眼的雌鸟会看上金溟?
“记住,翅膀不要乱动,”洞口冒出金溟半个秃顶,“乖乖在家等我找吃的回来。”
白鹰翻了个白眼,冲金溟唳了一声。
快点滚,出去勾搭雌鸟的时候别说认识它。
金溟自觉十分满意,他们家小白花真是越来越乖了,出门都懂得跟他说再见了。
于是金溟在白鹰的“依依不舍”中高高兴兴地踏上了寻找食物的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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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溟以瀑布为辐射中心随便选了一边进行第一次野外探索。
当然,肯定是昨天传来虎啸的相反方向。
他对现在的居所还算满意,安全隐蔽,洗洗涮涮日常用水也方便。虽然有些潮湿,但很快就会到夏天,到时候山洞就是避暑胜地。
丛林里的春夏秋,懒汉也不会饿死。离冬天尚远,他还有充足的时间适应鸟类新生活。
但是吃什么呢?
金溟还是很犯难。
他知道很多野菜可以作为食物,也能基本判断植被有毒无毒,只要不是毫无准备的冬天,在丛林里他饿不死自己。
可那是在有火可以煮水加热的情况下。
而且,最重要的一点是,他现在养了一只食肉性动物,还是个失血过多的伤员,得补补,不能顿顿喂草。
金妈妈是野生动物专家,其实金溟从小就跟着爸妈往野外跑。
野外观察队不必是素食主义,每天高强度的负重跋涉,也必须要吃些肉类均衡营养。
但是漫山遍野跑的兔肉羊肉猪肉就在身边,他们唯一的荤菜却是自带的罐头。
而且吃完饭的垃圾还不能随意丢弃,还得继续背着。
这是规矩,野生的任何动物,都绝不可以吃。哪怕是近亲已被人类驯化的野兔子野山羊,或者重伤不治人不吃掉也活不成的动物。
死掉的动物自有专门以腐肉为生的鬣狗秃鹫来处理。
野外有野外的生态平衡,人类无端涉足,绝不能以任何理由破坏这份平衡。
而且,但凡吃一口野生动物,那都叫非法捕猎。
所以,做人时几乎半个童年都在野外生活的金溟,如今做了一只鸟,基本可以说是毫无野外生存能力。
火柴打火机生火都是小意思,金溟还会拿电池望远镜来生火,他做的冻干蔬菜汤也备受好评,扎得帐篷最舒服。
他的字还写得好看呢。
但现在这些能力有什么用呢?
金溟摊开两扇大翅膀,不由苦笑。
他现在没有十个手指,精细的动作什么也做不了。而且作为一只鸟,好像也不需要这些能力。
金溟此刻正面临一个十分棘手的生存考验——他作为一只吃肉的鸟,并且还肩负着养活另一只吃肉的鸟的重任,他好像——不会捕猎。
金溟一个头两个大,踢着草叶子上的露珠瞎蹓跶,鹰类独特的步伐让他的背影像极了背着房贷车贷还中年失业的大叔,不知该如何回家面对等着拿生活费还总想跟他闹离婚的老婆。
他出门前应该先问问白鹰爱吃什么,这样也可以顺势问问这种爱吃的食物怎么逮。
鸟都爱吃什么呢?
金溟盯着草丛看了半晌,忽然福至心灵,有了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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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鹰趴在山洞里等到晌午,仍不见金溟回来。
它在洞里瞧不清外面的环境,水帘遮住了洞里的气味,同样也遮住了外面的气味,它努力嗅了很久,也分辨不出此地是谁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