愁眉不展的金溟抬起头,正看见一棵光秃秃的高树上杂乱无章地叉着一团小树枝,乱蓬蓬的树杈里隐隐约约闪动着一个黑黑的小脑袋。
那是喜鹊的巢。
抱着学习借鉴的谦虚态度,金溟仰脖看了一会儿,直看得缩在窝里的喜鹊瑟瑟发抖。
正当喜鹊心跳扑通扑通翅膀抖得不知该怎么跑路时,面露嫌弃的金溟终于收回目光。
树杈垒出来的窝能舒服吗,不扎得慌吗?
虽然金溟知道喜鹊会在树枝里面再垫些软和的东西,但睡木头板子和睡席梦思,就算铺一样的床单,那体验感能一样么?
排除掉树叶树枝,看来做窝还是得用草,羽毛更好。
金溟心里盘算,丛林里到处虫鸣鸟叫,把一只鸟薅秃太不人道,但每只鸟随便掉给他几根羽毛,聚少成多,做个百衲羽绒垫应该不成问题。
生活在灌木里的小鸟身体灵活嗅觉灵敏,还没看见金溟的影子,在闻到陌生猎食者气味的一瞬间,就已经飞得干干净净。
迈着沙雕步伐缓慢移动的金溟连什么鸟都没看清,只见一片白花花的小团子“啾啾啾”地就原地消失了,连半根毛也没留下。
“……”被孤立在原地的金溟委屈巴巴,丛林交友这么困难吗?
金雕的世界,好安静啊……
金溟叹了口气,出门才一会儿就有点想念家里那个虽然脾气不太好但今天给了贴贴的白隼呢。
金溟顿时觉得自己又行了。
努力,干活!先解决吃饭问题。
给猫主子挣罐罐,不是,给隼主子挣兔兔。
没有铜铁,刀具就只能从石刀和骨刀中选择。
其实骨刀是金溟一开始便放弃的选择。
他现在沦落到顿顿用嘴宰鱼别无选择的地步,还不就是因为抓不到骨头可以做骨刀的陆地生物么。
可是能做刀具的石头仿佛也不太好找。
不过这怎么能难得倒聪明小天才金溟呢。
金溟很快就想明白,趁手的石头不好找,无主的骨头却容易找。
野兽分两种,吃肉的和吃草的,但没有专门吃骨头的。
食物里的小骨头会被消化能力强的野兽直接吃掉,剩下的便会用牙齿舌头一点点啃干净肉,最后咬不动的大骨头则会被弃掉。
而像秃鹫这种没有牙的大型鸟,即便会直接吞食带肉的骨头,也仅限于比嘴巴小的骨头。
大骨头在哪里都是餐余垃圾。
连人类这种丧心病狂到什么都能研究出来美味吃法的物种,也只是炖个骨头汤,吸个大骨髓什么的,最终还是得把大骨头扔掉。
做骨刀的骨头,不一定需要自己亲自捕猎得来。
有时候,捡破烂也是一种不错的生存方式。
毕竟大型猛禽在遍地是宝的丛林里捡破烂,应该是没有城管敢来驱赶的。
凭借金雕优秀的嗅觉,金溟很快便在一处灌木丛旁不同寻常的凹陷处停下。
他趴在地上像吸尘器似的又使劲闻了几遍,可以完全肯定,这处凹陷,是个——坟包。
荒野丛林出现一个规规整整的坟包,金溟却一点也没有昨夜的惊讶恐惧。
他气定神闲地拿翅膀扫了扫平滑的表面,倒认真欣赏起来。
“啧,瞧这藏风聚气,枕山面水,气贯隆盛,必有大墓。”
金溟站在上面跺了跺爪子,“呸呸”两口搓了搓翅膀,一副“来活儿了”的模样。
金溟的鸟生职业规划转瞬从捡破烂升级为摸金校尉。
坟包的土壤十分松软,金溟不算费力地挖了大约一个小时,土层就直接坍塌下去。
一感到脚下不对,金溟就立刻扑棱着翅膀跳了出去。
顺着坡打了两个滚儿,差点一头扎进灌木里。
哗啦啦直往下塌的土坑里,渐渐露出一副白森森的骨架,看上去像是一头野牛。
果然是个大墓。
这样的骨头,别说做一把刀,就是做个架子床恐怕也够了。
肉已完全腐败消失,在土层中形成一定程度的中空。若非金溟经过几天的适应,手脚已经运用灵活,直接摔到这些断骨锋利的骨架上,非得戳出几个洞来。
戳几个洞……这不是巧了么,连做陷阱的东西都有了。
金溟盗的是野牛墓,但按照归属权来说,被金溟偷窃的,其实另有苦主。
如果把刚才“盗墓”的话从动物学角度来重说一遍,那就是:
“啧,瞧这做工细腻的土坯坟茔,一看就是荒野殓尸官——美洲獾的倾力之作。而能让美洲獾费这么大的力气去下葬的,必然是大型动物的尸体。”
美洲獾是鼬科的一种,平头哥蜜獾的亲戚,只不过个头小一点,因而战斗力稍差一点,不像可以说是没有天敌的平头哥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