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夫子以己贵加母而有不可者,则惟伉君母以俱隆而蔑君母也。禘于太庙,致成风为夫人,则已伉矣。君母祔于祖姑而配食于考庙,则尊伸矣。妾母别宫以祀,不祔不配,而加以夫人之号,亦何为其不可哉?土无二王,而太王、王季可并世而与帝乙同其王称;君无二后,君母、妾母亦可并世而同其殊号,一也。不祔不配,而义正矣,尊以徽称,而仁推矣。岂相悖邪?
或为之疑曰:人子不以非所得者加之于亲为孝。妾母而称夫人,非所得也,加之于亲,非仁矣。且庶子之嗣立,受爵于天子,受国于先君,非己所私也。
序天之秩,守天之位,而以私恩奉其所生,非义矣。夫非所得者,亲之不可得,抑己之不可得也。亲不可得,己可得之,则犹亲得之矣。苟以为亲所未有,概不可加也,则天子之养,诸侯且不得并,鲁有四饭,僭莫大焉,而况于匹夫?然且舜以天下养瞽瞍,而备物之养,下逮于食力之庶人,徒为瞽瞍之应得而加之无疑与?
抑且曰:养者贱也,名者贵也,养可移而名不可假也。审然,则舜徒以所贱者事亲邪?备物之养,非以为物也,己所得有,不敢俭于其亲焉耳。
天下者,固非己之私养也。举天下之公养以致其私恩,移天下之公尊以伸其私敬,何为其不可哉?
所不可者,臣伉君而蔑君,妾伉嫡而蔑嫡。呴呴之仁,亏义者也。仁推而义无不正也,则君子何疑焉!故献皇之加帝号,尽孝者所必伸也。崇庙号,加十六字之谥,跻诸武庙之上,则导谀之臣为之也。君臣之分,嫡妾之等,父母之恩,三者酌而成乎追尊之礼,达于士大夫,而无殊于天子。《诗》曰:“永言孝思,孝思维则。”思以为则,则不过其思而无歉于思。知礼者,达此而已矣。
五
士大夫之貤封,君母配其父以并崇,而妾母未之及也,则妻不得有其封,而移以奉妾母,妾母之封视其妻,亦与君母并尊,不以妾母为非所得也。
士大夫之封及于妾母,而况于天子与诸侯!
妇人之义,以从为正。在家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从之以为德也。从之以为德,则亦从之以为贵。从之以为德者,无成也;从之以为贵者,有终也。
无成有终,地道也,但有所从,不必均从。故王姬下嫁,车服不系其夫,下王后一等,从父贵,不系夫矣。
王后之归,在家则称女,在途则称后,从夫贵,不系父矣。庶子之母,君母薨而祔,己得以别庙而称夫人,从子贵,不系夫,又何为其不可哉?
君与君母存,妾有所从,子不得尸其从。故庶子不得为其母服,从君从嫡也。君薨,庶子嗣立,妾母无从而从子,故得以有夫人之祀于别宫,夫死从子之义也。
故公羊子曰:“母以子贵,顺也。”
以从乎子,子可致尊也,非夫所得制也。以嫡妻从乎君,君不可舍所从者而别受从也。君不受其从,故妾失其贱,道同出而异建。道在子,不系先君矣。
六
宋殇之弑,冯为之也。孔父者,穆公之所属与夷者也。故孔父生而存,则不可得而弑。知然,则“民不堪命”之辞,华督之以为弑名,目送孔父之妻,若曰:此可袭而虏焉尔。祸不发于冯,督亦安敢生其心而利此哉!督之弑,冯主之;冯之篡,郑成之也。
春秋之前,宋、郑固不协矣。郑外挟齐、内挟冯以制宋,而宋始不能与郑竞。外挟齐,而瓦屋之盟,齐犹合宋。内挟冯,而阴饵华督以蚀之于肺腑,于是乎宋之生命悬于郑之股掌,而宋殇、孔父其何以堪?
故有相敌之势者,莫患乎授之以挟。虮虱在楚而韩敝,异人在秦而楚敝,刘休道在魏而齐敝。萧詧在周而梁敝。是穆公之居冯于郑,假利器于敌以自伐,虽欲守殷之家法,一及一世,以见先君于地下,庸可得哉!
夫业不欲弃先德,而传之与夷,则开诚布公,置冯于与夷之手,授之禄位,以定臣主之分。冯其贤邪?殷之子孙,有服在廷,以奉家法者,皆冯师也;冯而不肖邪?是国之蟊贼,家之荑稗,废置生杀,一听之殇公,而又何恤也?投之仇雠之怀而导以戕贼,穆公于是乎不智矣。
其将畏与夷之猜,而树之劲敌以为援,则天理人欲杂糅以共图一事,疑忌之心先之自我,无问人矣。www.shuhaizhixin.com
故冯不出,则与夷制冯;冯出,则冯制与夷。诸葛之为刘琦谋者,此而已矣。曹操不南下,刘备不走,琦且为备用以成取琮之势矣。亮挟纵横之术以为备计,犹之可也,穆公用此以行其义举,不亦悖乎?
七
刘敞之言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