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曰:君子恒失之厚,小人恒失之薄,然则君子恒失之严,而小人恒失之简也。
《易》曰:“君子以行过乎恭,丧过乎哀。”
敦厚而自严之谓也,可以处过而不辞矣。晏平仲执亲之丧,而当时讥其以大夫而行士之礼。宋共姬待姆不至逮于火而死,左氏讥其以妇而用女之道。
夫使平仲而果差于大夫之礼,共姬而果爽于妇之道与,乃其过也犹失之乎厚以严,而所由异于小人远矣。而犹未必然也。大夫、士,位也;女、妇,时也。
君子之安其位,乘其时,会通而行其典礼者,果于执亲丧、临生死之际,而必尽其毫发之别也乎?我不敢知。吾恐礼之别大夫于士者,以禁士之勿侈于大夫,非禁大夫之勿俭于士也。道之别女于妇者,以禁女之勿诡于妇,非禁妇之勿泥于女也。且尤不但此也。
位之必安,而后志以行焉;时之必乘,而后道以修焉,皆有待之说也。然则其为君子之酬酢于天下者而言之乎?夫酬酢于天下而不以其时,则礼有不尽;不以其位,则义有不精。故大夫而执士之俭,则予民物以薄而道不广;妇而执女之严,则接舅姑姒娣以固而情不洽。
是以因其隆而隆之,则丧祭亦报施之以隆;因其劳而劳之,而闺阁之制或弛。若夫人之于其亲,卒遘夫崩天坼地之惨;士女之守其身,忽当夫呼吸生死之介,此岂以酬酢天下而可酌之于崇卑张弛之间者乎?
身无所不致,而后可以居丧;心无所不致,仰不知有天,俯不知有人,而后可以处死。然则古之制礼者特宽此一介于差等之别,所以全天下于孝子贞妇之途,而使不肖者可以企及。孰谓哀深摧裂、义激糜烂之必为拘拘也哉!
自天子达于庶人,统之乎亲,则皆子也;自髫龀以迄于耄期,统之乎身,则士皆士而女皆女也。见有位焉,将不见亲;见有时焉,将不见身;虽欲安位而已无志之可尚,虽欲乘时而已无道之可信。然则欲宠大夫于士,而通妇于女也,亦奚难哉!罔极之悲,捐脰剖肝之下,天地且将避其诚,而何用此曲繁分析之礼文为邪?不揣而为之苛求,宜异端者擿礼为忠信之薄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