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抵上来说,做小偷啊诈骗犯的这种“技术性”活计的人们,总是颇有几分瞧不起敲诈勒索的小混混或是抢劫杀人的亡命徒的。
帕奇又做小偷又当诈骗犯,理论上来说就是双倍的瞧不起了。
实际上当然不能这么算,这种事情又不是一加一等于二,帕奇并没有双倍的瞧不起他们。
他十倍瞧不起这些人。
实际上这是一件很没道理的事情,按道理来说呢,大家都是社会败类,全是一丘之貉,谁也甭说谁,更不要说什么瞧不起了。
然而,现实就是这么没道理。如果你随便找一个小偷或者一个诈骗犯,他们在言谈之间总会对这些所谓“没有技术含量的老粗”极尽鄙夷,甚至比起普通人更胜之;同理,敲诈勒索的小混混和抢劫犯们,也非常瞧不起那些只会偷鸡摸狗的“没胆子的软蛋”。
虽然帕奇也瞧不起他们,不过他倒是曾经思考过这种歧视的原因。他得出的结论是,因为大部分人都需要从社会败类身上寻找优越感,而社会败类本身作为一个不怎么优越的团体就更需要优越感,所以才会出现这种奇怪的情况。
不过,再怎么样也好,现在帕奇要解决这件事情,就不得不想办法和这种人打交道了。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酒馆成了一个打探情报的好地方。好像不管是哪个酒馆的侍者和老板都不知为何知道一大堆稀奇古怪的传言——帕奇曾经怀疑过酒馆老板之间有一种暗地里的秘密圈子,专门用来互相交换情报。总而言之,无论你要调查什么事情,去酒馆总是没错的。
硫磺烈酒酒馆今天也保持着不上不下的样子。
大猫小猫两三只的客人,恰好让酒馆维持在“快要倒闭”和“已经倒闭”之间,不至于开不下去,却也就那么回事。
帕奇进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个景象。
“哟,好久不见了啊。”他轻快地走到柜台边,熟络地和老板打起了招呼。
老约翰抬起眼帘,不带感情地说:“你欠的钱···”
“我知我知、还钱嘛,”帕奇摆摆手,取出一颗宝石丢在柜台上,“这个够了吧。”
老约翰不动声色地把宝石捡起来,打量了一下,像是在验货的样子:“看起来你最近是发达了啊?”
“最近干了一票大的···”帕奇不置可否地说。
“噢?看起来你老板挺大方的,”老约翰收起宝石,饶有兴趣地说,“不知道他给你开了多少工钱啊。”
帕奇当然不能承认:“什么老板?”
“呵呵,”老约翰笑了笑,倒是没继续说这个话题,“跑这来不会就是还钱的吧?”
“你不是什么都知道么,怎么不猜猜我来干嘛。”帕奇撇撇嘴说。
“骷髅兄弟会。”老约翰简单地说。
“哟嚯,”帕奇啧啧称奇,“还真是什么都知道啊?”
“我要是你就不会在这儿继续浪费时间。”老约翰冷静地指出了这一点。
帕奇耸耸肩,说:“好歹得喝杯酒再走吧。”
“喝酒是要付钱的。”老约翰指出了关键的问题。
“我去,刚刚给你一颗宝石还不够?”帕奇一拍桌子,喝到,“你这奸商越来越过分了啊。”
“刚刚的那个,是情报费,”奸商慢条斯理地说,“酒钱嘛,自然是另算的。”
“啧···”帕奇啐了一口,挥挥手说,“是是是,我会给钱的,上酒吧,老规矩。”
老约翰这才转身到柜台里取出一瓶酒和酒杯,给帕奇倒上。
喝着老约翰提供的劣质烈酒,帕奇心里默默地盘算起计划。
骷髅兄弟会这玩意,帕奇以前倒是听说过。
一群三流货色构成的三流组织,盘踞在北城区一角作威作福,这就是他对这个所谓的帮会唯一的印象。
老实说,他乍一听说是这玩意惹出的事情时,认真考虑过直接冲进去用炸弹把这群人炸飞算了。不过这种搞法难度着实有点惊人,所以他觉得还是使用老办法比较靠谱。
所谓的老办法自然就是变形入侵这一套,帕奇玩得多了,屡试不爽——他连皇宫都混得进去,更不要说区区一个黑帮了。
“不用找了。”
说干就干,帕奇丢给老约翰一枚金币,快步走出了酒馆。
他来到集市,转了两圈,漫不经心地走进巷子里。
过了一会,从巷子里出来的人名叫汤姆·提托,一名可敬的绅士,最近饱受骷髅兄弟会的混混骚扰,他那十三岁的可爱女儿更是险遭玷污。然而腐败无能的官员只知道应付他的控诉,故而才铤而走险地寄希望于这些黑道势力。
那些混混们以为遇到了肥羊,信口开河,吹嘘着自己的能力,宣称只要一点小钱就可以帮他搞定这事——当然这是扯淡,他们收了钱是不会办事的。
为了让他安心,混混们随口应付了他的几句问题,大部分是废话,不过有些东西是有用的。
下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