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兵挺着上了刺刀的步枪沿着铁丝网走过,警惕的眼睛注视着四周的山林。却没有发现,自己的脚下一条蛇一样的草绿色生物蜿蜒而过。
哈登再一次成功的通过了严密的封锁。“人类都是废物!只有我们拟态族才是这片土地的最强者!”它心中闪过狂喜的念头,动作却是丝毫不敢放松。直到爬进了一处茂密的草丛时,才狠狠地喘出一口大气。像烂泥一样,瘫软在地上。过了几分钟,它稍稍恢复过来,扭曲着变回原来的形态:一个瘦小的人类形象。距离靶场还有两百米的距离。这还不是最佳位置。哈登知道自己的任务很艰巨,它最擅长的武器只有在三十米距离上才能发挥最大的作用。再远了,就只能听天又命了。它不想把唯一的刺杀机会交给可耻的命运之神裁决。所以,这个时候,他也只能拼下去。为了魔族的未来!停顿了片刻,哈登张开嘴巴,舌头卷着一个晶莹的水晶瓶吐了出来。水晶瓶里只有一滴紫色的液体。哈登不舍的看着它,然后闭上眼睛,将水晶瓶紧握在手里。
“最后一滴了。”哈登心里难过的想着。拟态族的至宝只剩下这最后的一滴了。如果能够杀了那个可恨的人类,那么我将回去接受魔王的厚赏,重振拟态族的威风。如果失败了,我的尸体也将被低贱的人类践踏。我的一切都被他们据为己有——不,我不可能失败。胜利会给我一切!封地,女人,奴隶和财富。用这一滴至宝换回整个族群的荣光很值得不是吗?一切都会有的。只要今天能够完成这一票买卖。我就将……它猛地睁开眼睛,指甲起开封在瓶子上的木塞,将那一滴液体贪婪的倒进自己的嘴里。脸上露出了迷醉不舍的表情。
浑身充满了力量的感觉!但是还不够。哈登遗憾的想着,看了看那空无一物的水晶瓶,伸出长长的舌头,把水晶瓶整个卷进嘴里,嚼碎,咽下。“虽然没有恢复到全盛时期的能力。但也足够把那个人类的小虫子碾压了。”哈登再一次化成蛇形生物,匍匐在地上,蜿蜒着向前行去。
魏溪一向相信自己的直觉。这一天,他总是有一种即将有什么事情就要发生的预感。所以,在遣散了周边护卫的士兵之后,他并没有回到凉棚里去纳凉,而是按着手枪,紧紧的跟在孙铿的身后。“如果真的有刺杀,那就冲上去挡住就是了。”他满不在乎的想到。至于自己会不会因此而丧命,倒是没空多想了。
紫苏执意要与孙铿并肩行走,公输子玉也只好屈尊落后半步。这是这段时间来,孙铿享受到的最高待遇。闻着身畔醉人的幽香,他的精神也似乎更加振奋。看着紫苏冷漠的小脸,却是不知不觉的有些心猿意马起来。
每前进十米都是一种煎熬。哈登在玩着一种名叫“走钢丝”的危险游戏。游走在被发现的边缘,终于,哈登进入了自己所携带的武器的最大射程。现在,面临的只有一个选择题:是不惜己身的全力刺杀还是保留一点逃跑力量,好卷土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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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有一个地方与天堂相类,却又比九层深渊还要恐怖。这便是魔王的行在。
传说中的魔王身高九丈,青面獠牙。每天都要饮上九十九杯处女的鲜血,再吃上一百个刚刚满月的婴儿。秦人的传说把最恐怖的词汇都无私的献给了这位魔王。但是如果与其几乎毁灭整个人类世界的丰功伟绩相比,这样恶毒的形容实在不算夸张。
魔王葛林此时一副人间一个普通学者的形象。他穿着颇有古风的长袍,手里捧着一枚白玉酒杯。笑吟吟的对着身旁一个美姬说道:“你看看朕今日形象如何?”
魔王陛下既然自称为“朕”,那么这个世界没有人应该比他更适合这个自称。秦人的皇帝早已经走下神坛,走到了百姓之间。这是令魔王陛下所不齿的。
“陛下的形象当然很好。”美姬殷勤的给魔王斟上一杯美酒,甜笑着逢迎道:“在妾看来,陛下的什么打扮都是好的。”
葛林对于美姬的恭维很是受用,正当一主一仆其乐融融的时候,一个长相貌美的妖异年轻人走了进来:“陛下,刚刚接到消息,三十分钟前,哈登已经将那滴至宝吞服。”
葛林对着美姬摆了摆手,顿时大殿里不相干的人等都退了下去。葛林的表情阴沉下来:“那这么说,已经是到了图穷匕见的时候了?”
年轻人点点头。葛林站起来,走到大殿的一个角落。这里,摆放着一支巨大的蜡烛。这蜡烛已经燃烧了一半,火光明亮。蜡泪已经快要将下面的盘子积满。然而奇怪的是,却没有一个人想要把它清理一下。
而在蜡烛的旁边,是一连串的油灯。每一盏油灯的底部,都刻着一个人名:赢祯,赢晚,赢羽衣……每一盏油灯与另一盏油灯之间都有一种奇妙而诡异的细线联系着,从上至下,足足有数千盏之多。而在这串油灯的旁侧,诡异的漂浮着一盏特立独行的油灯。它与周边的所有油灯似有联系,但有看不到那种连接的细线;似没有联系,但又在无风的大殿中缓缓的向油灯串接近。那灯盏的底部,刻着一个名字:孙铿。距离所属孙铿的油灯最近的,是一个底部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