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以为这个世上只有两种人,一种会花钱,一种会赚钱,其实还有一种,那就是懂得节约钱。
很明显,南宫煜把御膳房交给戚和打理,是个十分明智的选择,戚和很有谈判的头脑,采购的东西花的价钱最少,这对吃紧的国库确实是恩赏。
皇帝陛下就在心里乐呵了,一个劲地当着誉王的面表扬戚和,“皇兄,戚和已经长大,不再是小孩子,你还是放宽心,让她大胆去做,经过这段时间的考察,皇兄也一定看得出来,她是一块璞玉,我们不该埋没她。”
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皇帝在治理天下的同时,也要用人唯贤,识得哪些人可以用,而哪些人不能用。
誉王摇头,很是无奈的口吻:“皇上,恕臣直言,那丫头先前就干了不少出格的事,臣是担心,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现在看到的闪光点,只是暂时的。”
当然,要是她一直这么乖下去,那自然是皆大欢喜,成为皇上的左膀右臂,则是最好不过。
现在落尘的回归,无疑成为了戚和的羁绊,说不定又会卷起一场腥风血雨。
南宫煜不以为意,“皇兄多虑,有道是好汉不提当年勇,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咱们身为长辈,应该给她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戚和不笨,也机敏,很能为自己分忧。
誉王还是笑出来,多半是自嘲,“臣从不指望她能够声名远播,只希望她不要臭名昭著,可惜……”
可惜自己的宝贝闺女,在民间的名声不是很好,毕竟是年轻气盛,做事不经头脑,只会一意孤行。
孩子啊孩子,你是父王的心头肉,父王想保护你,可也要为江山社稷考虑,你要是危害到皇室的利益,就是父王也保不住你。
“皇兄。”南宫煜起身,来到誉王的面前,语重心长,“戚和是公主,一举一动受到万民瞩目,她不可能每一件事都做的完美,她应该得到自由,做她想做的事。”
南宫煜嘴上不说,可心里十分宝贝这个侄女,戚和打小不是很粘他,因为他太忙,没法抽出更多的时间和她相处,现在她已长大成人,自己也该尽心尽力照应她,弥补之前的亏欠。
誉王嗫嚅,“可是皇上……如果给她自由,她就会像一匹脱缰的野马,不受控制啊……”
这才是最令人担忧的事,那次“发疯”的她刺杀国师,现在想起来,还心有余悸。
“皇兄放心,万事有朕。”南宫煜打包票,语气中含着的是长辈对晚辈的爱,“你不相信戚和,难道还不相信朕么?”
有皇帝坐镇,那丫头能翻天不成。
誉王诚惶诚恐,“臣不敢。”
“既然如此,此事就不必再议。”南宫煜这算是彻底把主管之职交给了她。
“臣代那不争气的女儿,谢皇上隆恩。”还好皇上是个比较好说话的主,至少在他面前是很好说话的,不会刻意地端出威严的架子,好歹,用民间的称谓,自己还是他的哥哥不是。
“皇兄何须客气。”南宫煜温吞笑着,“等落尘的痴呆好了,朕会打发他走,这点你大可放心。”
皇帝陛下不仅圣明,心还细,嗯,是个好皇帝。
“臣谨遵皇上安排。”按道理说,誉王是求之不得,让皇上动手,总比自己亲自出马要好,主要是怕伤及父女之情。
待誉王退下,南宫煜出了御书房,向凤归殿走去。
想着皇后很快要离开皇宫去罗凡,这心里还真的十分不舍,不过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谁要后宫之中,只有她才拿得出手呢?而且上官婉与爵临总算是有点交情,她去,也方便办事。
此时的上官婉正在吩咐婢女收拾东西,颇有大将军指挥士兵打战的气势。
南宫煜双手环抱胸前,身体倚在门框上,悠闲地看着她忙得不亦乐乎。
有几个宫人瞧见皇上来,本想告诉上官婉,可是瞧皇上看娘娘那眼色,分明就是不想让她知道的,所以,到了嘴边的话又咽下,很知趣地帮皇帝陛下瞒着。
“这件衣服还是带上吧,怕路上刮风下雨什么的。”上官婉指了指。
其实她有法术,会飞天遁地,从玄掖到罗凡,对她来说,就是小菜一碟,可是,她不想那样做。
既然和南宫煜在一起,那就要懂得“入乡随俗”,本本分分地做一个不会法术的普通人,尽量不去使用它,再说了,她也不好丢下仪仗队自己一个人跑。
只是可怜了姐姐,要跟着自己受这来回奔波之苦。
“好的娘娘。”
“胭脂水粉什么的,少带,我不太喜欢用。”说句实话,这胭脂虽然涂抹在脸上会让人显得好看,可它好像是对皮肤有害的,要知道,她是一只货真价实的狐狸,享受纯天然的美,这没毛病。
“那娘娘,这盒是皇上之前派人送给您的,说是属国进贡的,您看……”这是一个心眼儿有点多的宫女,晓得趁这个机会当着皇上的面试探他在皇后心中的位置。
“带吧带吧,睹物思人也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