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福客栈。
雍州城中,最繁华的长安街上,最大的一间客栈,青衫文士在同福客栈订了一间天字一号房。
“瞧瞧你都多长时间没洗过身子了,赶紧去洗一下,换身干净点的衣服。”
青衫文士带着小乞丐回到房间,刚一坐下,正准备倒茶,青衫文士闻着小乞丐身上的臭味,微微皱眉,放下茶杯,起身从包袱里取出一套衣服,递给小乞丐,叫他去洗漱身子。
“你们这些酸臭文人,就是装模作样爱讲究。”楚木撇撇嘴,举杯喝了一大碗清茶后,然后乖乖地拿着衣服去洗漱。
青衫文士洛木青提起茶壶,往茶杯里倒了一杯茶,凝视烛火摇曳,心里在想着事情。
“一更早,二更盗,三更不成换别家……”
突然,门外响起一个略带沧桑的声音,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子推门而入,此人穿着一身华丽的服装,十分精美,袖口缠着一条条金线,交织成一个漂亮大气的麒麟图案。乍一看,与整件华丽的衣服相得益彰,贵气得很,只是他身材实在是太臃肿肥胖了,这身衣服穿在身上,倒显得有些不伦不类。
华服中年人关上门,也不打声招呼,径直往洛木青对面坐下,从茶盘里拿出一个杯子,倒了杯茶,一边说着“渴死我了”,一边大口喝下。
“雍州果真是养人的好地方,这才几年工夫,你就胖了这么多……”洛木青也不计较华服中年人的失礼,好像和这个人相识已久,他瞧了瞧对面人胖得快和水桶差不多的身形,摇头感慨。
“雍州嘛,怎么说也是块龙腾宝地,住得久了,难免能沾上点大秦太祖皇帝的福泽……”华服中年人拍了拍刚吃得鼓胀的肚子,嘿嘿直笑,脸上挂着一丝得意:“是不是羡慕我啊?怎么的,要不要随我一起在雍州玩几年,也省得你老是在江湖上流浪。”
“免了,我可做不到你这般没心没肺,”洛木青剑眉一挑,毫不顾忌地扬起一丝讥讽的微笑,“昔年纵横沙场的将军,摇身一变竟成了雍州第一富商,古有范公功成名就急流勇退号陶朱,今有你许成文解甲归田成就富商巨贾揽富贵,呵呵,你的日子过的倒是快活逍遥……”
一言道破来人身份,这位大腹便便的华服中年人,竟是雍州城里赫赫有名的第一富商——许成文!
“非也,所谓雍州第一富商,不过了了,哪比得上堂堂天下第一盗圣的身家……”听着多年不见的好友开口讥讽,许成文不见恼怒,笑眯眯道:“至于你说我没心没肺,呵呵,前尘往事不足挂齿,我早就忘得干干净净了……”
“你忘了,我可不会忘!”
洛木青说话的语气忽地拔高,他站起身,走到窗边,看向窗外长街的灯火通明,转身时,一贯儒雅的他,脸上涌起几分怒意,眸子里一丝悲戚一闪而过,“当年一切,我至今不曾忘记,侯爷死的时候那一幕幕场景……许成文,你真是好狠的心啊,躲到这雍州城里安享荣华,也不想想当初是谁成就了你!”
“逝者已逝,说再多有何用?”许成文放下茶杯,收起笑意,面色平静,不受洛木青的影响,“当年之事,非我所愿,尘世种种,过眼云烟,我也不会去纠结,我已经不是那个一心报国的热血男儿,我现在只是一个雍州城里的小小富商许成文。”
二人的目光在空气中交织,洛木青望着好友平静的脸庞,与记忆中的印象相去甚远,他沉默片刻,叹道:“时间果真可以磨灭人世一切事物,包括男儿血性,这雍州城的千年繁盛已经把你的血性安葬了。”
“非也,我只是想开了而已。”许成文顿了顿,站起来走到洛木青身边,同样望着外面依旧热闹的街道,轻笑道:“身处这烽火乱世,谁能把握自己的命运。哪怕他日,蛮族举兵破关南下如何?邪魔作乱又如何?朝堂权势之争,门阀斗如水火又如何?百姓悲苦,尸横遍野又如何?与我何干!待到那时,天下间无一处宁静之地,纵是最坏,不过一个死字,既是如此,我为何要去牵挂天下、牵挂苍生?闲来无事,我饮尽一壶天香楼的美酒,赏上一曲红袖招的歌舞,半月湖畔迎新柳,长安街上逛一圈,逍遥快活,自由自在,人世间几多人能如我这般,将这转瞬即逝的繁华抓在手中?”
“你说我失了血性失了志气,可说到底,这天下太平和我有什么关系呢?挂念天下是否太平的人,大都只能在阴间挂念了,想着凭一己之力革新气象,如侯爷那般死得凄惨,像古时岳公那般精忠报国,固然值得敬重,可我安于一隅,免遭战乱,从容享受这份得之不易的太平,即便日后这份平静被打破,大不了苟且山林,那也是我个人选择,后世的史学大家也不会因此指责于我,怕还要赞我两句当世范公,你心系天下太平,可还不是浪迹江湖,无甚作为,与我有多大区别?世事变迁,沧海桑田,我只是找到了适应这个乱世的方法罢了。”
幽幽语气,道出一番长篇大论,也是道出了一个历经沧桑的中年人的心迹。
洛木青身子一僵,微微低下头颅,正是沉默之时,看到窗外街上一大群人聚拢,再细细一看,耳边传来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