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疆蛮荒,山多林密,林中因为此地湿润的天气,潜藏着无数的蛇虫鼠蚁。即便是世居在此的土人,若非必要,也绝不会贸然闯入其中。
只常言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在利益的驱动下,每年仍有数不清的人,为了山中各种灵果灵药而丢了性命。
而这些人,大都是有一定修为的修士。因为凡人,是绝对不敢闯入深山之中去采药的。否则别说路上的毒虫,便是侥幸采得灵药,如何出来也还是个麻烦。就算你运势旺盛至极,采了灵药出来了,却也绝逃不过那些贪婪的修士。
这样一来,能在山间采药的人,自然都需修为傍身。可即便是运境修士,一旦不幸被山中瘴气毒虫沾了身,也多半是难逃一死。更有毒性强烈的,连命境修士,也是一口即死。
于是乎,在南疆便诞生了一个特殊的职业——采药人。
之所以说南疆的采药人特殊,便是因为这些人,大都是祖祖辈辈都以采药为生,并且常年居住在深山密林之中。跟土人差不多的小修士。
阿明,便是这样一个采药人。
小时候他便听他爷爷说过,他爷爷的爷爷曾经跟他爷爷说,他们这些采药人,没有姓,祖上原是有的,只是后来为了不让邪祟毒虫盯上,在采药的时候害了你,便将姓氏抹去了。
阿明的家,住在南疆最大的城池——叠峰城辖内,只是即便是这样在阴界都数得上号的大城,出了城不到十里,便也是茫茫一片群山。
山中众多土人部族,占山立寨,不打家劫舍,只在寨中耕作为生。
数十年前,东边来了些大人物,开始在叠峰城外的各家村寨建立学社,教人认字明理。那时候小小的阿明,也被爷爷用一株千年灵药,送入了离他家最近的寨中学社。
学社里除了他以外,都是土人,只是这些黑不溜秋,还喜欢在身上涂鸦,在鼻子嘴巴耳朵上打孔穿环的土人各个皆有姓氏,唯独他没有。
初时尚且不以为意,可识的字多了,知道的道理多了,他便也有了不同的想法。
没听仙人说吗,那些毒虫可不会叫你的姓名,有姓无姓的,又有什么用?该被咬的还是被咬,该死也终究活不了。
是以在七岁半的时候,阿明给自己安了一个姓。回到家中,还强行给他的爷爷和爹爹也安上了姓。
不知是因为穷还是别的,阿明的母亲难产死后,他爹也不曾另娶。是以不管是他爷爷还是他爹,都对他溺爱非常。在阿明撒泼耍赖之下,他们也就认了姓氏。
然而,就在有姓之后第二天,他的父祖,便在山中采药之时,被瘴气所侵,一命呜呼。
一夜之间变成了孤儿的阿明,自然也没办法再在学社读书。因为没有别的本事,他也只能跟先辈一样,搏命进山,采药谋生。
就是在进山的前一晚,一夜没睡的阿明,忽然又将自己的姓氏抛弃了。因为,他想活着。
即使知道名字跟进山没关系,但他还是愿意相信,没有姓氏之后,或许就没那么容易死了。
说来也邪,八岁不到的阿明,采药十五年,竟然不曾受过一次难。而许多和他一样进山的小伙伴,尸骨都已经变成了粉末。
是以每当阿明进城卖了药材之后,在简陋的小酒店里奢侈之时,总要给店里面其余的人讲述他自己的‘传奇’人生。
今天的收获还不错,阿明揣着怀中三块英髓和一把落髓,跟往常一样进到了那个大胸脯寡妇老板娘开的小酒店。
说是酒店,其实就是个棚子,所谓的酒,也是浑浊的黄泥浆一样的东西。
阿明很喜欢来这里,因为他很喜欢看这个老板娘笑。尤其是当他连喝几碗的时候,那股笑意更是让他意醉神迷。
可是今天显然不一样,即便他一连喝了五六碗酒,老板娘也只是呆呆的看着外头,丝毫没有往日的迷人笑颜。
“喂,你…怎么了?”阿明看着魁梧,胆子却小。即便喝了酒,这一句话问出口,仍是面红耳赤。
老板娘这才看了他一眼,用手撑着下巴,颇为倦怠地说道:
“阿明啊,你难道不知道吗?这两天咱们城里可是来了好多的仙人呢!又是东边的,又是西边的,听说咱们南疆的各大家族,也都派了公子小姐来呢!”
阿明酒气上涌,刚想说话,张口便是一个酒嗝,只把老板娘熏得直皱眉。
挠了挠头,阿明方才说道:“对不住,对不住。我说今天进城的时候怎么查的那么严,原来是有大事发生啊!”
老板娘用一条已经抽了丝的手绢捂着自己远比旁人白皙的脸庞,没好气地说道:
“当然啦!我都打听到了,他们啊,都是往‘南天门’去的!听说是在‘南天门’的另一头,有那种比天还要大的人物,请他们去喝酒呢!”
说到这里,老板娘嘴一撇,怨道:“也不知道这些大人们究竟是喝的什么酒,竟然让这么多天也似的人物上赶着要去……”
阿明听出了老板娘的不快,开口便想说‘什么酒都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