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之上多大风,血渍片刻之间就风干了。蒙恬抽出佩剑,竟从兔子尾巴上割下一缕兔毛,随后又割开兔子身体,让兔血再次流出一些。蒙恬将兔毛捻在一起,蘸上兔血,再次在竹简上写字,这次却不行了。兔毛上面有油脂,不能吸收液体,只是蒙恬等不知这个道理,见试验不成功,一时都有些沮丧。
此时,镌刻调兵竹简的士兵终于完成了自己的工作,蒙恬当即让此人火速返回上郡,面见王离,让他出兵接应。随后蒙恬又派出哨探,探听那一队匈奴骑兵的动向,自己则严阵以待,防止有人偷袭。
草原四下空旷,根本无险可依,蒙恬人少,倘若逃走,一旦被匈奴骑兵追杀,必将是灭顶之灾,故而蒙恬宁愿冒着全军覆没的危险,也要据守待援,毕竟这样还有一线生机。
万幸的是,这队匈奴骑兵看来是另有任务,在接近蒙恬这队人马时只是好奇地看了一眼,然后就纵马离开了。
蒙恬不敢怠慢,他立马横枪又待了一会,确定这队匈奴走远了,这才让众军校下马安营。有军校不解,问蒙恬因何不离开,蒙恬摇头,“我已经让王离出来接应了,草原广阔,若我们轻易离开,王离或许就找不到我们了。一旦不见我们的踪影,他必定以为我们已被匈奴所灭,说不定就会引军直犯匈奴。那样一来,就会打乱我们的部署了。”
众军拜服,按令开始扎营。蒙恬随手将兔毛扔掉,让军校将兔子剥皮,烤来吃了。天色渐晚,蒙恬让军校掌灯,将日间所看的地形、地貌等事项记录在案。
当晚星光灿烂,蒙恬走出军帐,抬头看群星万点,相互生辉,不由得勃发壮志,“一定要驱走匈奴,让这大好河山置于大秦治下。”
天刚拂晓,哨探来报,说王离将军接令后连夜出兵,向大青山而来,不久即到。蒙恬大喜,当即走出军帐让军校开始拔营,准备登程。蒙恬站立之处就是昨日射杀野兔的所在,他向前走了两步,在朝阳的照射下一丛雪白映入了他的眼帘。蒙恬仔细看了看,这才发现,原来是昨天自己丢弃的那丛兔毛。
蒙恬很是奇怪,当即蹲身查看,这才发现,昨晚丢弃的兔毛或许是被风所刮,恰好落在一个水坑之中。他拾起兔毛,发现兔毛湿漉漉的,毛色非但比昨日更白,而且原本蓬起的兔毛如今竟是聚拢在一起,很是合手。
蒙恬想了一想,让身旁的军士取来一根竹简,然后让他们刺伤一匹马,用器皿接一点马血来。待将马血取到,蒙恬这边也将兔毛插在了竹管之上。他用兔毛蘸上马血,再次在竹简上写字。说也奇怪,这次书写竟然是十分流畅,全没有昨日兔毛不吸血的特点。
此时众军校也收拾好营帐,纷纷聚拢过来看着蒙恬。蒙恬让军校在一旁捧着盛马血的器皿,自己则再次饱蘸马血,将昨日调兵的命令再次书写了一遍。片刻之间,军令就书写完毕,相比昨日耗费的镌刻的功夫,可以说是差之千里。
众军校此时也意识到他们正在经历一场新的发明,都目不转睛地看着蒙恬。蒙恬越写越顺手,竟一连写了三根竹简,蓦地放声大笑,“你们说说,倘若用它来书写,是不是便利许多。”
众军校都点头称是,一名部下很是机灵,插言道:“将军,你今日发明了这个,需得起个好听的名字。”
蒙恬点头称是,想了一想,“今日的书写完全倚仗兔毛的功劳,不如就将这书写的工具叫‘毛笔’吧。”
众人一听,齐声叫好。
蒙恬又问身边将士,何地的兔子毛色最好。军校中有一人来自赵国,回答说赵国中山地区有一种秋兔,每到秋季,身上的毛色最好。蒙恬点头记下,又向众人说明是水坑的洗掉了兔毛身上的油脂,问可有人知道此地水质如何。军校中有好几人都是上郡人,自幼在边关长大,听到蒙恬发问,他们几乎异口同声地回答,此地虽有草原,但土质却属于盐碱之地,水入口中咸涩无比。蒙恬听到这点点头,此时他已经明白了,想来是咸涩的水将兔毛上的油脂洗掉了,兔毛才变的光滑并可以吸收马血一类的液体了,这道理与打猎的猎人硝制动物的皮毛是一样的。
马嘶之声传来,原来是王离接应的军队到了。王离见蒙恬安然无恙,心中很是欢喜。蒙恬谢过王离,与其并马而行,返回了上郡。
回到上郡,蒙恬一方面根据自己的亲眼所得重新布防军士,一方面让亲兵立刻到赵国中山地区寻找秋兔,自己则坐在府中,让军士准备细小的竹竿。他将竹掏空制成笔管,然后在笔管前端凿一小孔,将笔头插在孔中,另做一支与笔管等长的竹管做笔套,将毛笔置于笔套之中,再用胶粘牢。待到中山地区的秋兔毛取到,蒙恬将兔毛浸泡在早已经准备好的硝制动物皮毛的硝水之中。硝水其实就是碱水,经过浸泡,兔毛上的油脂就被完全脱去。蒙恬取长短等长的兔毛将其扎好,固定在笔管上面的笔头之上。随后他亲自研墨,然后正襟危坐,右手取过毛笔,在竹简之上向始皇帝嬴政亲笔写下一份表章,然后将表章与献给嬴政的另外一支毛笔一同封好,让军士八百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