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水刻意的咬重有能力这三个字,于水想告诉师父,如果你非杀白安不可,那你得先过我这一关。
明的、暗的、软的、硬的于水都来了一遍,他从来没在师父身上花这么多的心思,他也从来没有先过他于水会为了一个女人而跟师父玩起了弯弯绕。
万和这个时候也是彻底明白了,这个自己一手带大,给自己闯祸无数但是也给自己无数惊喜的小子,终于长大了。
不容得他万和不同意,也不需要他万和同意,这个小子就那么长大了。不再需要他的保护,也不再对他惟命是从。从现在开始,他不再以掌史徒的身份为南派做任何事情,于水就是于水,不再为自己这个师父而活。
万和说不难过是假的,但是说不高兴也是假的。道教讲究清心寡欲,如果小水真的能够抛却一切欲念,不理红尘纷纭,小水有望成仙。
他做不到的事情,也许他的徒弟能够做到,万和怎么可能不为于水为自己高兴呢?
但是让于水有如此转变的人,不是自己,也不是南派中的任何人,而是一个没有派别的女弟子。
原因很简单——于水对她动了情。情之一字,伤人无数,救人无数。
电光火石间,万和打定了主意——白安非死不可!
沈土的鞋底都快要被他磨平了,绕着火车站广场一圈又一圈的走着,活像是在抓小偷的警察丢了犯人。这鬼天气热得让人心慌,沈土却觉得身上来了个透心凉——这于水怎么就不来了?就是用两条腿走也应该走到了!
难不成是师父反悔了?沈土很快就放弃了这个想法,白山的修为被那骚狐狸死死地压制着,别说是不敢和于水那样骨骼绝佳的人交手,就算是个修为稍微高点的出马仙来挑衅,白山都得好好合计合计到底能不能应战。
白山这种人,说得好听是温润有礼,说得不好听就是耗子康强窝里横。沈土揉了揉久久没有舒展开来的眉心,忍不住的觉得疲乏,流年不利,这他妈叫什么事。
沈土想破脑袋也想不出,不仅自己的师父想要置她于死地,就连于水的师父、南派的掌史万和也想要杀白安,白安何德何能居然成了香饽饽!不对,人人得而诛之的人肯定不是香饽饽,用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形容白安更为合适,这到底怎么了,怎么行内人谁都不想让她活着?
沈土再也等不下去,这狐狸多活一天,师父就一天不会救治白安,白安也就理鬼门关更进一步。等到了七七四十九天,自己也不用忙活了,一板砖拍死自己直接找白安说对不起,这比什么都来得痛快。
沈土搓了搓满是汗珠的手,他不喜欢自己身上的汗味——一个修道之人身上总是腥臭不堪这还有点卫道士的样子吗,但是又不习惯自己身上没有汗味——自己一个山里长大,自幼过着脸朝黄土面朝天的日子的庄稼人,身上一点汗味没有,这成了什么样子。
所以沈土最喜欢自己刚出了一身薄汗的自己,他觉得那样的自己是修道者与庄稼汉的最好的结合体,一点也不矛盾。
沈土大踏步的离开了火车站广场,头都没回,于水爱他妈去哪去哪,没了他自己还不能杀了那头骚狐狸了?他沈土什么时候落魄到了需要于水助阵才能除妖的地步?
沈土叼着一根蓝狼,也不管身后到底有没有他苦苦等待却没有出现的于水,他就那么不回头的走了。如果他知道,他放在心尖上的白安此时命悬一线,不知道沈土的背影会不会还是那么决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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