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上狂欢节的人群很壮观,扮相更‘壮观’。难怪这么吵。我并不知道会和地点是哪家酒吧,所以打算凭直觉在街上乱晃。也许就在我公寓的附近说不定。
但是几条街下来,我发现自己只是越走越远,其他的一点头绪也没有。看来这不是办法,舒伯特你到底是做什么的?为什么有人会在桌子上留下那张便条?我觉得这不是三言两语编造的理由就能解释通的。
我想起了放在抽屉里的那把枪,还有那枚戒指。总觉得这两件从法律上看似合理的东西实则放在我身上很奇怪。
我的头又开始痛了,我叫了辆车,叫车夫去最近的酒吧,我想去喝点什么。
两杯发酵的液体刮过喉咙,我深深叹了口气。好像刺激的东西总能缓解疼痛,除了一封告白的情书,它带来的总是伤痛。当然,痛不是关键,无论成败与否,爱情的醉人之处在于彻底摧毁原有基础生活的上瘾。
酒吧老板是个留着两撇小胡子的男子。嘴里衔着根牙签,不停地哼着小曲。
“这里的酒味道还好吗?还是说抱着好奇心坐在这里却忍着恶心强咽下肚子?”
酒吧老板说了两遍我才反应过来是对我说的。
“至少酒里没发现醉死的老鼠和它的孩子们。”我说。
老板擦着酒杯,眼神也不望向我这里说:“你怎么会来了这里?”
你?他用了你,难道他知道我是谁?我唯一的一颗心因激动颤抖起来,“你知道我是谁?”我不暇思索的问出。
“是的。”
酒吧老板仍旧不看我一眼回答道。
我的心快到了嗓子眼里,没想到我竟然随便走进一家酒吧就遇上了熟人,感谢原来的酒鬼舒伯特。
但酒吧老板接下来的话却有如向我刚燃起火焰的心浇了盆凉水。
“你是一个有钱人。”他说,伴随不停地唆着牙签的声音。
“你的穿着,你不自觉间的为了彰显自己高贵事实上却很浮夸的举止。最重要的是……”老板盯着我,脸离我越来越近,等我看清他脸上的皱纹和毛孔,他才说出后半句:“你钱包里有这么多的现金。”说完他在我面前放了个钱包,没错,那的确是属于我的,至少我是从家里找到的。
这真是个难得的玩笑,失望之余我有些愤怒的问道:“你时常这样偷人钱包吗?”我并不在意他偷了我塞满钞票的钱包而是他根本就不认识我。
“不,只有我觉得对方是个混蛋时。”
“那我也是混蛋喽?”
“不,是小混蛋,所以我还给了你。”
我长长的叹了口气,努力的将不满情绪全部排空,毕竟只是我想多了而已。
“你怎么做到的?”我问。
“故意说些话引起你注意的时候。”
“那即是说你不知道我是谁?叫什么?”
“你好像不喜欢让别人认出来?”
“正相反,我想。”
听我这么说老板第一次用眼神向我打交道,“为什么?”
我又喝了一杯,一饮而尽正色道,“我失忆了。”
“你什么?”
“我失忆了。”
酒吧老板笑了,捂着肚子笑得那么开心。“哦天啊,这是我今天听过的最好笑的玩笑,表情很逼真!听着兄弟,我知道你刚被女人甩了想摸去那糟糕的记忆,可是你不能用这个理由来糊弄开酒馆的老乔。”
“不是开玩笑,是真的。”
“真的?”
“真的。”
我发现自己突然有了耐心。
酒吧老板深吸了口气,也喝了一杯。“好,我就当做是真的,可失忆的富翁流落到这里干嘛?我这里虽然门槛低贱,也不是什么打牌的地方,不过再找个女伴还是没问题的,比如那位进门点了一杯后就开始坐在那里盯着你看的那位,我想她对你感兴趣,也可能是向你的钱。”
我回头看了看,果然一名女郎在向我抛媚眼,黑短发短得恰到好处。可是我现在没那份心情,只好对她的眼波置之不理。我如实告诉酒吧老板来这里的原因:“头有些痛,所以来喝两杯。”不管他信不信。
“酒精可以对失忆症起到帮助?我从未听说,我只知道喝醉了酒能患上短暂的失忆症,这也不失为一个好主意,你有没有去看过医生?”
“还没,是今天早上我才发现自己失忆了。”
“这倒是让我想起某个故事?”
“什么故事?”
“幽灵,你听过没有。”
我好奇的思索了一下,“幽灵?没有,也许以前听过不过早忘了。”
其实我本不必这样只要稍加思考就会知道我根本不记得什么幽灵的故事,因为我失忆了。
“嗯,有道理。那你还记得幽灵是什么?”
“人死后的灵魂?”
“差不多。那失忆的你要不要再听一遍?”
他点了两根烟,递一支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