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姐,不好意思,你不是说过第一个月给大美500块钱,第二个月给600块钱吗?”
“唉呀,大美没说清楚。其实她的基本工资是400,第一个月我奖励了她100。从第二个月起,做菜好奖50;卫生好奖50;洗衣服好奖50;带小孩好奖50;这样才是600。可现在我认为她这四个方面做得都不好就不奖了。“
这番貌似有理的狡辩让人无法反驳,吴冷兰也无话可说,因为合同上明确写着首月工资400元,也没写次月多少,她只好收起钱,带上宗大美返回公司。
吴冷兰带着宗大美顶着中午的烈日乘公交车返回公司,路上听宗大美讲她在雇主家的情况。
刘应姝家不仅洗衣服特别,作息时间也特别。早饭11点多才吃;午饭下午5点以后吃;晚饭半夜11点吃,实际上正好比正常作息时间迟了半天。可她要求保姆要按正常作息时间起床工作,晚上却要睡在她们后面。早晨6点半起床挨到11点吃饭显然顶不住,刘小姐倒很慷慨:把煮骨头汤撇出的浮油炒剩米饭不是很好嘛。可那些剩米饭有时居然是两个孩子吃剩下的,宗大美只好经常不吃早饭。他们家的卫生要求特严,因为刘应姝在香港做过几年女佣,便按照香港的标准来要求保姆:窗户要擦得锃明瓦亮;地板要拖的光可鉴人;各种物品、桌面台板要抹得纤尘不染;厨具要洗得光亮如新。总之样样东西都要干净的像商店橱窗里的展品,不能留有丝毫用过的痕迹。可是这边灰尘不知比香港多了多少倍,所以一天擦多少遍也难以保持无尘。宗大美本来就不太会做菜,这样一天到晚做卫生,觉又睡不足,整天都觉得昏昏沉沉,哪有精神再去学做菜。而且刘应姝家的要求还特别:菜一定要按标准切,长了短了都不行,大美怎么练也达不到要求。至于没有笑模样,一天累得光想睡觉,哪里还有劲头去跟孩子说笑。
宗大美告诉吴冷兰,刘小姐是这样计算她的睡觉时间的:她家的工作每晚11点结束,每早6点开始,这样保姆每夜就有了7个小时的觉睡。下午孩子们睡了,再让她睡1个小时,这不每天就是时睡眠吗?宗大美觉得刘小姐的话似乎不对,但又不知错在哪里。
吴冷兰悲哀地想:宗大美呀宗大美,刘小姐这是利用你的无知,玩了个诡辩呀!刘小姐的话理论上似乎无可厚非,但实际上呢?这个雇主只不过给了你时的个人空间。在这时里,你要收拾个人卫生、洗自己的衣服、处理个人的小事,就算有7个小时躺在床上,未必就能睡足7个小时,更何况这是两次凑起来的时间。按刘小姐的理论,似乎睡觉也可以像缝衣服那样拼接到一起,所以只要给够了时就行了。这点儿时间给一个整天无所事事的人也许还行,但对于一个体力劳动者,特别是一个一天都不得闲,蹲着跪着用抹布擦地、坐着小凳用手洗衣服,还必须不停地搓洗40分钟的人来说则根本不够用的。
其实不光是刘应姝,持这种想法的大有人在。有一次,一个男人来找一个照顾老人的保姆。由于那个老人需要24小时有人服侍,他想找两个人,不包吃住。按他的说法,一天24小时,两个人干正好一个人半天,他只给每个人支付500元的工资都让保姆赚了。这简直是一种不讲理的谬论!他的理论是:保姆应是24小时工作制,干12个小时不许睡觉不正好是半天嘛。在他眼里,保姆是不睡觉的机器,这12个小时给他干,那12个小时可以再去挣一份钱。这500块去掉吃住还能剩下100、200的,再去挣一份不就纯赚吗?这可能吗?难道保姆真是机器可以不睡觉吗?即使是机器,也不能总是超负荷运转呀,何况是血肉之躯的人。这个人走后,吴冷兰心想:怎么还有这么狠心、这么不讲理的人呀!骂他是混蛋都不过分!
结果是,后来去刘应姝家的保姆总是干不长,即使是她许以厚禄:月工资600到800元,还是没人肯干长久。
科学家做过实验一个人饿三天,这个人精神不会出问题,而让一个人三天不睡觉,这人可能就会发生精神错乱。所以长期休息不好,对人是无疑一种摧残。
听宗大美这样一说,吴冷兰怜惜地想,也真难为这姑娘了。
高真和吴冷兰无论如何也没想到,看上去单纯文静,只有22岁的宗大美,居然是躲开那个让她生厌的丈夫才出来的。登记表上填的是未婚的她,已经有了一年多的婚龄,这是一个多月后,宗大美又到了另一家做保姆时才知道的。
原来,宗大美刚刚20岁就在家人的包办下与邻村一个青年成了婚。那个青年人不务正业,游手好闲,整天跟村里的一帮闲人打麻将赌钱,家里的地则扔给她跟公婆去种。她几次提出让丈夫到地里帮把手,却遭到偏袒儿子的婆婆的反对。公婆其实也才40多岁,正是身强力壮的年龄,婆婆说年轻人好玩就让他玩去,地里的那点儿活我们三个人干绰绰有余。宗大美这才明白,他们不是娶媳妇,而是娶劳动力,婆婆是想让她代替她儿子来干活罢了。
20岁出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