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走谷大菊,吴冷兰想了很多,关于雇主对保姆的态度,关于首月工资。
首月工资是保姆到雇主家工作后开的第一个月的工资,鹏城90%的家政公司都压首月工资,他们的理由是把这个钱压在公司,作为对雇主的保障金,如果在工作期间给雇主造成损失,可以从这里面扣出赔偿金;如果保姆擅自离开雇主家或提前解除与家政公司的合同,可以从里面扣出违约金;还有,很多农村来的家政工出来时都不带钱,没有钱交培训费和费,也正好从这里面扣。如此说来,蛮有道理,其实说穿了是家政公司昧家政工的钱。因为,轻微损失,雇主一般不会追究,重大损失,一般不会有,就是有,保姆也承担不起。另外,家政工们不远千里来到这里,不是特殊情况不会提前离开,因此而扣违约金太没有道理。至于扣培训费和费而压住一个月的工资,更没有道理。这笔钱之所以能成为许多家政公司的主要收入之一,它的机关在于:干满12个月才能拿回。除非在一个雇主家连续不断地干,能在一年内凑满12个月,相当一部分人需要一年多两年甚至三年才能凑满12个月,大部分人因种种原因就放弃了这个钱。于是,没人来领的首月工资就成了家政公司的收入。
还有个别公司的家政工永远拿不到首月工资:她们每到一个新雇主家都要被压一次首月工资。如果不能在这个雇主家干满合同期,就要从首月工资中扣除所谓的违约金,即使能干到合同期满,公司也会以种种借口拖着不给,直到又到下一个雇主家,用新的首月工资顶上旧的,如此循环,就永远有一笔首月工资压在公司。如果这个家政工自身合同和与雇主的合同都到期了,也不想再做保姆了,想回家,还是拿不到这笔钱。公司会说,你先去买票,我要确认你的确是要回家再还你首月工资。但是,票买来了,他们又借口一时钱不凑手,等你下次再来一定还你,反正你手里有收据怕什么。开车在即,那些忠厚善良的农村人怎么能搞清楚这里面的机关,糊糊涂涂回去了。不想再来的,就把这笔钱贡献了,又返回来的,就重新新的循环,还是有一笔钱压在公司。
吴冷兰曾经遇到过一个从一个很有名气的家政公司分配出来的家政工,她是由湖北一个大城市的妇联输送来的,400元一个月被送到雇主家,首月工资压在公司。她同来的10个人已经走了9个,全部是在第二、三个月走的。挣了几天、一个月的工资还不够交给市妇联的报名费和路费,也就是说赔了不少钱。本来她们是可以坚持的,只要调换一下雇主,或公司给她们以安慰和鼓励。但那个公司不给调换雇主,也不安慰和鼓励她们,反而骂她们。其实那个公司是希望她们赶快走掉,因为雇主是有限的,只有用这种办法给新来的人腾出地方,一方面可再压一笔首月工资,另一方面减少吃住的压力,所以那9个人的首月工资全部贡献给了那个家政公司,很多家政公司就是这样来挣钱的。剩下的这一个对吴冷兰说,她一定要咬牙坚持到12个月干满,拿回首月工资再走。回去后第一件事,就是去告妇联那个送她们来的人,因为那人还挣了她们不少钱。
家好家政公司以前也是压首月工资的,李云承包时虽然不压,却要经常处理这些遗留问题。为此,还曾经与一个家政工大打出手。
事情发生在李云“蒸发”的前一个星期。当时李云正忙于拼命敛钱,以便溜走。那个丢钱的雇主佟雨那时还没丢钱,瞒着匡翠芝来挑保姆,后来没换成。没有换成的家政工叫何彩玉,二十几岁。是因为一条裤子与雇主家的孩子闹矛盾,那孩子把她的裤子剪了一个洞,最主要是雇主没给她提工资,每月500元其实是中级保姆的普遍行情,她刚刚干了一个月就嫌雇主不加工资便自己炒了雇主。回公司后她提出想回家不干了,正巧佟雨瞒着匡翠芝来挑人。她因为也是北方人,山西来的,所以被挑中。既然能马上下户,那就再干一段时间。谁知,第二天佟雨来电话说不换人了,小何当即表示哪家也不去了,这就回家。不过回家前有件事需要解决,即:拿回首月工资。
按以前的家好家政公司的规定:家政工的第一个月的工资由雇主在签合同时,与其它费用一起交给公司,家政工必须累计干满12个月才能拿到,返还时扣出120元的费。如果要求提前返还,按每天扣一元违约金处理。小何已经干了七个月,还差五个月。她的首月工资是400元,扣掉120元费,再扣掉150元违约金,还剩130元。于是她跟李云商量,130元就130元吧,她认了李云给她办一下手续。
李云在任时取消了首月工资制度。吴冷兰刚来时以为李云这是体谅保姆挣钱不容易,后来才发现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原来,上一个承包人柯梅“蒸发”时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