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张傲天嘴里,或者是从丢失布包的姑娘,或是眼尖的路人口中说出来的。可惜,张傲天的运气,很差,他碰到的这个家伙,显然是个惯犯,头脑也相当灵活。这两个字,正是从这个小贼的口中大喊出来。街道上所有人的第一反应,便是摸一摸腰间,当然,除了那个姑娘以外,每个人都松了一口气——还好,自己的东西没丢。然后,所有的路人,都饶有兴趣的,看向了张傲天和大喊有贼的小贼。“我的钱袋!我的钱袋不见了!”发现自己的钱袋丢失,那姑娘顿时花容失色,并且冲向了张傲天和这个小贼,怒气冲冲的瞪着二人。一个,是衣衫褴褛,皮肤黝黑的小贼。而另一个,同样也是衣衫褴褛,但是浑身都沾满了血渍,看上去好不瘆人的张傲天。“谁偷了我的钱袋!”那姑娘怒气冲冲的质问道。张傲天正想解释,却被那小贼抢先一步。“大姐姐,就是他!我刚刚亲眼目睹他用这个刀片在大姐姐身边划了一下,然后大姐姐的香囊就这样被他偷盗,藏到了怀中!”那小贼一边说着,一边还煞有其事的举起了张傲天的另一只手,一把明晃晃的刀片闪耀在阳光下,阳光反射到张傲天的眼中,刺的张傲天睁不开眼睛。张傲天清楚,自己这个盗贼的帽子,是铁定被这个可恶的小贼戴上了。耳闻不如眼见,人们往往对于自己所见到的东西,深信不疑。人证物证俱在,张傲天恐怕是掉进黄河,一身的污泥再也无法洗净。张傲天避开刀片上反射的阳光,狠狠地瞪了小贼一眼,又一把甩开这个可恶的家伙,将刀片扔到地上,又将那姑娘的钱袋交到姑娘手中。“柳连云,管好你的钱袋,下次被人偷盗,你可没这么好的运气。”是的,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少年时候的柳连云。如果是别的女子,女大十八变什么的,张傲天可能认不出来,可是柳连云不一样,她身上有一种说不出的熟悉感,让张傲天只用一眼便可以认出,她就是柳连云,就是那个在危难之中将自己推开,葬身于兽人斧下的柳连云。听到这个浑身血渍的家伙居然叫出了自己的名字,柳连云自然是一头雾水,而那个反咬一口的小贼,也是身形一震,一股深深的恐惧感,从心底向着四肢的每一处角落扩散。他想象得到,自己偷窃他人财物,又反咬别人一口之后,自己将受到怎样的待遇,此刻他的心底,居然连一点逃跑的想法都无法产生,因为在他面前,已经不知不觉的围了一堵人墙。人们也许对于路边一个小乞丐的生死可以不管不顾,可是对于窃贼,他们绝对不会手软,在场的每一个人,或多或少,都被窃贼偷窃过财务,对于窃贼,可谓是恨之入骨。上一个在这条街道被当场抓获的窃贼,到现在还在城墙上晾着,没错,就是活生生的,绑在绳子上,吊在城墙之上,白天风吹日晒,任人唾弃,夜晚便会有人像浇花一样,给他浑身浇上污水。这种惨无人道的折磨,对于城中的窃贼来说,是一种极大的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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