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章,曹公刚蜻蜓点水般地讲完李纨在贾府如何明哲自保的故事后,紧接着他就讲到了一宗与李纨八竿子打不着的情杀案。这就自然而然地引出了《红楼梦》第四回里将要解读到的男主人公贾雨村。
大家注意了,《红楼梦》第四回重点要讲的不是李纨的事,而是那个在仕途之路上几番宦海浮沉的高官贾雨村的故事。
子曰:邦有道则仕,邦无道则可卷而怀之。孔子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如果这个国家讲公道,那么我就出来做官;如果这个国家腐败不堪无公道可言,那么我不如回家种红薯。换言之,我们接下来将要重点解读的内容便是通过一宗情杀案来告诉书友,本来还有些正直的贾雨村是怎样在当时那个腐败无公道可言的社会中,为了站稳脚跟而不得不跟世俗势力妥协的为官心路历程。
话说因恃才傲物又有些贪污强势的贾雨村被革职后,不久他又偶因攀龙附凤,因当了林黛玉的家庭教师而攀上了林如海这层硬关系,林如海赏识他的才华便把他推荐给贾政,贾雨村得到贾政的看重与荐引后,再度出仕,顺利升任为应天府知府。
话说贾雨村刚上任应天府知府也就是刚当上南京市市长不久,他就接到了一宗人命案——系薛蟠为抢夺甄英莲,而将之前甄英莲的买主冯渊打死,杀人凶手薛蟠一直畏罪在逃一案,整个应天府竟无人敢捉拿薛蟠归案……
贾雨村听完死者冯渊家属的告状陈述后,不禁血气方刚“勃然大怒”,立即要捉拿薛蟠归案,但当他听门子向自己介绍了做地方官的诀窍后,为了仕途前程,他不得已听从了门子的主意又改变了想法,变“勃然大怒”为徇私枉法,胡乱了结了此案。
此宗人命案最终结了个“恶之果”。
你跟着贾雨村问门子的五个妙问逐章看我的解读,便可看到这桩情杀案的谜团是怎样被贾雨村层层剥离开来,便看到了这宗人命官司案的全貌,从而也就看到了此刻已经变得很成熟的贾雨村的不露声色的为官之道了。
好了,言归正传,现在我们开始来解读这宗情杀案的故事,话说要讲这个情杀案,还得从冯渊的家人来向贾雨村告状伸冤说起……
我们继续接着上一章的内容往下看原文:
【如今且说雨村,因补授了应天府,一下马就有一件人命官司详至案下。乃是两家争买一婢,各不相让,以至殴伤人命。彼时雨村即传原告之人来审。】
“因补授了应天府”:指被革职后的贾雨村借助林如海、贾政的力量东山再起,当了南京市市长。
“乃是两家争买一婢”:一婢:指甄英莲,即甄士隐的女儿。《红楼梦》第1回“甄士隐梦幻识通灵,贾雨村风尘怀闺秀”这一回中讲到的元宵节夜里甄士隐的女儿甄英莲丢失一事,至此回有着落了。
贾雨村新官才刚上任,人命案就接踵而至,此刻的贾雨村马虎不得,耽误不得,随即传原告开始正式办公。
【那原告道:“被殴死者乃小人之主人。因那日买了一个丫头,不想是拐子拐来卖的。这拐子先已得了我家的银子,我家小爷原说第三日方是好日子,再接入门。这拐子便又悄悄的卖与薛家,被我们知道了,去找拿卖主,夺取丫头。无奈薛家原系金陵一霸,胁仗势,众豪奴将我小主人竟打死了。”凶身主仆已皆逃走,无影无踪,只剩了几个局外之人。】
贾雨村当了南京市长走马上任的第一天,就接到一桩人命官司,原告向他做了言简意赅的悲情陈述。原告以上对贾雨村的讼词,可堪称是一篇经典的诉讼状。
“我家小爷原说第三日方是好日子……众豪奴将我小主人竟打死了”:指冯渊买英莲一事因事急生乱,因迟则有变,也就耽误了几天的功夫,就被薛蟠打死把英莲夺走。这话也是在讽刺世人往往因“原说第三日方是好日子”之类的不经之谈误却了大事。
【“小人告了一年的状,竟无人作主。望大老爷拘拿凶犯,剪恶除凶,以救孤寡,死者感戴天地之恩不尽。”】
“小人告了一年的状”:说明打官司的艰难。
“竟无人作主”:求助无门,无人敢管,没人来管,求告结果遥遥无期。古今世情,不过如此。
此刻,原告对新官贾雨村抱有很大期许,希望贾大人能伸张正义,死者黄泉之下有知,会感激不尽的。
仔细一看,原告告辞简明,大概是因长期向衙门四处求告,变得很有经验了,已经成了告状的老手,他的一番言简意赅的讼词,可供欲打官司者作借鉴,可作告人教科书。
那么,新官上任的贾雨村听完被告的诉讼请求后,对于这宗他在应天府走马上任的第一案,他将会作何反应?又将意欲何为呢?要知端详,且听下章《一个小人物的眼色》来细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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