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大真转过头,看着他,道:“你就是李老板?”
李老板道:“我姓李,叫李欢。想必阁下就是张....张大真张大侠吧!”
张大真道:“李欢会用暗器吗?”
李欢脸色变了变,道:“在下只是一位生意人,所学也只是一些防身的庄稼把式....自然是不会用暗器的。”
张大真摇头道:“你说错了,李欢不仅会用暗器,还是个用暗器的高手。”他一扬手,几颗指甲大小的钢珠就落在地上,噼里啪啦的响着,“这就是一个叫李欢的人手里的暗器。”
李欢面露苦色道:“李某从未用过这种暗器,张大侠一定是认错人了....”
张大真沉声道:“我叫张大真。”
李欢道:“嗯。”
张大真道:“我只说真话。”
李欢又苦笑道:“在下也很少说假话。”
张大真突然出手了,他虽然不能使剑,但却能使筷子,所以他的筷子就抵住了李欢的咽喉,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已经从椅子上来到了李欢的身前,自然谁也看不到他是如何出手的。
张大真眼睛锐利的仿佛要杀死人,他道:“我不是张大侠,所以如果你不承认这几颗钢珠属于你,我就杀了你。”这种语气实在无赖至极,这简直是在逼迫人招供的手段,但毫无疑问,这种手段是天底下最简单,也是最有效的手段。
李欢看到他冷酷的眼睛,他真的只说真话,如果自己不承认,他也就真的会把筷子插进自己的喉咙。
他发誓从未见过这样霸道的人,也从未有人让他心惊胆颤过,他仿佛回忆起幼年时面对蛮不讲理的恶霸时的心情。
“你只需要回答是,或者不是。如果你回答不是,我就杀了你,如果你回答是,我们还能谈下去。”
李欢知道只要吐出那一个字,他的苦心积累的形象,他的黄鹤楼,他的神秘恐怕都会一落千丈,再难弥补。他忽然感到一种恐怖,眼前的这个人一定很了解人性的弱点,背景靠山都是为自己的生命而存在,如果有一天面临生死抉择,除了自己命,其他的实在连屁都不是。
汗水流在他僵硬如同石块的肌肉上,他那矫健魁梧的身躯现在仿佛已经变成了让他出更多汗的累赘,他感觉自己像是在被一头史前巨兽盯着,他只能缓慢的道:“..是...”
张大真收回筷子,李欢这才心里松了一口气,纵然知道只要张大真想,自己还是会被置于死地,但与眼前这个人保持距离,就已经令他心情舒畅了。
张大真忽然道:“给我看看你的手。”
李欢仿佛变成了一个服从的机器人,他急忙伸出手,那么急迫,仿佛是一支害怕鞭打的戏班学徒,因为他的手在抖,抖得不剧烈,别人根本看出来,但作为一个对自己的手保养得极好的人,他怎么会感觉不到自己手心手背肌肉的收缩,僵硬?
他的手粗糙,张大真却看出了端倪,他道:“你带了手套。”
李欢点头道:“是。”
张大真没让他把手套脱下来,而是道:“让他们都走。”
李欢这回头都不点了,只是不耐烦的挥了挥手那些人退走,包括商平和他的侍卫,好像他已经成了张大真最忠实的部下。
当生命拿捏在别人手里时,他大概是什么都能做的。
张大真又坐了下来,他指了指原本商平该坐下的位置,道:“坐。”
李欢就坐下,目光就一直盯着自己的脚。
张大真指着桌上的酒菜,道:“吃。”
李欢没有用筷子,用手抓菜就往嘴里塞,没有用金樽,而是打开酒壶壶嘴就咕咚咕咚往肚子里灌。他已经忘了自己的身份和地位,在用这种方式逃避对方带给自己的恐惧。
他已经不再年轻,早就不是那种一言不合拔刀相向的热血少年,他明白生命的可贵,所以他打定主意,就算对方让自己去吻他的脚趾,他也会乖乖照做。
张大真等了一会儿,看他吃的差不多了,问道:“饱了?”
李欢道:“是。”
他现在好像只会说“是”这个字了。
张大真道:“你知道如果一个人的东西丢了,除了官府之外该找谁?”
李欢想了好一会儿,呆滞的目光才逐渐变得灵动,仿佛想到的不止一个人,道:“肯定是高飞,他的鼻子比狗都灵!”
张大真又道:“你确定你吃饱了?”
李欢道:“饭菜已经堵在我的嗓子眼儿了。”
张大真道:“好,带我去找高飞。”
高飞是个酒鬼,他的鼻子确实很灵,他就算是睡着觉,都能闻着味道钻进酒肆去喝酒,就算是把他扔到最乱的大街,把他的眼睛蒙上耳朵堵上,只要给他漏出一个鼻孔,他就能闻着味道回到他那个破旧不堪的家去。
他的家是个木屋,逼仄狭小,很破,但是不脏也不乱,一个酒鬼家里不脏不乱,那只有一种可能,就是他家里还有一个老婆。
每天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