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漠荒原,并没有多余的修饰。
戈壁,断脊的山梁,黑砾石,枯树,黑鸦。
一个人。
沙丘戈壁上的风狂嘶鸣,野狼的啸声混着牧人吹动的秋笛,在这片横展寥廓的天地奏鸣着苍凉的乐曲。任谁听到这种大漠特有的声音都会心生凄凉悲怆,这片天地,孤寂已成了主色调。
大风卷着黄沙和石粒打在这个人棱角分明的脸上,谁一看到他线条分明的脸,就该明白这是个坚毅的人。
他的草帽已经破的不成样子,但仍然戴在头上,他用手压了压草帽,向前走着。他的两条腿仿佛是铁打的,整整七天!他从没有停下脚步,就像他在土下潜藏的两个月,他的忍耐力已经超出了人类的极限!
他简直不是个人,而是一头野兽,可以七天不吃不喝不停追逐的野兽!
竟然有另外一个人挡住了这头野兽的路!
这个人穿着衣服,最常见的衣服,但你就算找遍全天下也找不到这种材质,这种形状的衣服了,因为亚麻是他自己种的,那衣服是他自己亲手做的。
他光着脚,赤着手,头发没有扎起,就那么散乱的随风飘扬,他的衣服内里空荡荡的——他除了这件衣服之外什么都没穿。
但他拿着一把剑,这把剑没有剑鞘,所以用布包着,包的很紧,看上去仿佛一根棍子,这布也当然是他自己做的。
谁也不能从他身上的蛛丝马迹推测出他是谁。
他还很年轻,脸上时刻带着玩世不恭的笑意,露出的身体的肤色也都趋于白色,他仿佛是一个刚刚从家族里出来游戏江湖的贵公子。
野兽竟然咳嗽了一声,他这样的人本是不该咳嗽的,他咳嗽只是用来掩饰内心惊惧的一种外在表现。
他身体很高,很大,孔武有力,就算已经徒步在大漠中行走七天,他也有足够的力气拗断烈马的脖子!但是看到这个年轻人,他就仿佛遇到天敌一般,恐惧由内而外,骨髓都在打颤。
“你....”他刚刚吐出一个字,喉咙就已经被割开,那剑影只是一闪,他的生命就迅速的从他喉咙的创口里流逝。他倒在地上,目光停留他手里的剑上,那把剑...还是用布包着的!
快就一个字。
你可以用极快,飞快,太快,过形容这个字,但你若用这些词语来形容这个年轻人,就都不太恰当,因为“快”的音节永远是比其他音节发出的更快的,若是用太多形容词来形容,反而失去了快的本意。
快就他娘的一个字!
从出剑到收剑,他仿佛已经演练无数次;现在,在漠北上演的一幕也要在破旧的木楼里发生了。
木楼,它在一个很偏僻的地方,这里本来是一个驿站,但是驿使改道之后,这里就弃置荒芜;荒芜之地,野草从来不会缺席,它们漫过台阶,人踩到这种木质的台阶不仅嘎吱嘎吱直响,还会粘上一脚绿泥。
小黑出刀,收刀。
美人的头颅就掉在地上,胭脂水粉在她脸上已经变了颜色,广袖罗裙、灯红酒绿的世界已离她远去,她活的像是一只蜘蛛,努力的结着自己的网,网住的不仅是男人,还有她自己。
但她至少死的很干脆。
因为凶手的刀很纯粹。但他最纯粹的并不是刀,而是眼睛,他黑黝黝的瞳孔在目露内扫视着。他当然曾经去楼上查探过,但是没有,没找到,他就下楼,寻找;他寻找的样子漫无目的,看上去有点蠢笨,他在寻找什么?
美人的脑袋就静静躺在那里,眼睛睁得很大,里面满是惊恐之色,她知道小黑在找什么吗?她是不是也嘲笑着活人的愚蠢?
死人都是诚实的,所以这次小黑就开始在死人的尸体上摸索着,她身上带的是银票,很大数目的银票;她怀里还有一个锦囊,锦囊里全是金珠子;但这些东西对于小黑来说没什么吸引力,他就找,他恨不得把她的皮剥下来。
她的脑袋就看着自己的身体被那样肆无忌惮的抓着,留下一道道血痕,他的手劲很大,对于死掉的人更不用有所顾忌。
他还是没能找到,他的眼神仍然冷静,他转身向门外走,看样子是打算离开了。
如果自己杀了她,至少会把她的眼皮拂上。张大真这样想着。
马车已经走远了,再不追上去,可能就要错过这次机会。
小黑已经走了出去,现在就是个很好的机会,也肯定就是最后的机会了。
但张大真没有动,因为他看到小黑苍白无血的手在抖动,抖动的那么剧烈,如果不是遇到旗鼓相当的对手,他的手绝不会抖得那样剧烈。
与他旗鼓相当的对手只有一个,那就是自己。
张大真很快就明白过来自己已经被发现了,他藏在阁楼与一楼的夹层里,这是个死角,按理说是很难被发现的。但是他终究不是杀手,所以他露出的杀意就能被别的杀手发现,恰巧在当蔡昌平的保镖之前,小黑的职业就是杀手。
他既然已经走了出去,就代表这个房间不能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