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湛讲电话的语气和上次劳斯莱斯接他时的语气相同,而我的那只旧款诺基亚通话音声音很响,即使隔了一米,手机那头RoseLee豪情万丈的声音也跟听免提似得,字字清晰。
可我们都选择了心照不宣。
“回家,煮饭给我吃。”
“好。”
散步回家,我抱着坚决不浪费食物的精神,把自己的那瓶燕窝喝光后又把赢湛想要扔掉的那瓶喝光。
做饭的时候,已经出现了饱腹感。
赢湛却坐在沙发上,修长的手指在沙发靠背上富有韵律的敲动着,近乎完美的脸庞写满期待。
我抱着食材走进厨房,才敢露出苦恼的表情。
虽说我不是什么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千金小姐,但小时候外婆就特别宠我,家里煮饭洗衣的活从来不让我干。
长大一些了,我也想学着做一些家务,烹饪这方面的技艺却始终停留在炒蛋炒蛋和下阳春面的程度,要我有模有样的烧三菜一汤,那还是大姑娘坐花轿,头一回。
我已经答应赢湛了,硬着头皮也要试试看。
超市里选购食材时,我尽量避免选那些个需要花费功夫的大菜,连肉丝都买现成切好的。还有七八种蔬菜,也都选看起来方便料理的。
加上手机百度的烹饪教程,我自信这顿家常饭不会做的太难看。
只是,我还是高估了自己,上手的第一道菜就被切土豆丝难住了,炒鸡蛋的时候又忘了先放油,整个过程中厨房里都是鸡飞狗跳,像战场一样。
在厨房忙了将近两个小时候,我大汗淋漓的端出了一桌子菜。
“开饭了。”
我忐忑不安的把一小碗饭放在赢湛面前。
也不知台面上这些黑乎乎,油腻腻,形状奇怪的菜色会不会让赢湛大发雷霆。
赢湛扫了一遍桌上的菜,星眸低垂,叫人猜不透他的心情。
我紧张直冒冷汗,心想只要是个人,应该都不会吃这样的菜的吧,其实我去超市只是想买一些半成品或者开袋即食的肉,方便我吃泡面是能够加菜。
答应给赢湛做饭,绝对是一个意外!
“我第一次做饭,你不要嫌弃。”我诺诺的解释。
赢湛安静的拿起筷子,伸向摆在他面前的红烧鱼。
筷子刚戳进鱼皮,我就顿感不妙,我好想忘记刮鱼鳞了。
赢湛夹了一块鱼翅放进嘴里,嚼了两下咽下去,并没有说什么。
我稍稍松了口气,暗自庆幸,难道没刮鱼鳞不影响味道?
赢湛又依次品尝了,土豆丝、鸡蛋和酸辣汤。
他吃饭的模样非常文雅,拿筷子的手势也优雅至极,看起来就跟外国人拿刀叉一样,似乎受过专业的餐桌礼仪,才能将筷子使用的如此从容美观。
看着他吃饭,就像在欣赏一副绝美的古画。
赢湛又往口中送入一小筷子米饭,全部咽下后薄唇轻启,“不错。”
“呼~~”我如释重负的舒了口气。
看起来,我做的这些菜虽然卖相不咋地,味道应该还过得去。
如此想着,我也夹了一筷子鱼送进嘴里。
刚入口,我就被浓重的鱼腥味恶心的差点吐出来,“那么腥你还吃得下去?”
赢湛的表情似笑非笑,带着淡淡的宠溺,“这条鱼烧的最好吃。”
我不信邪的抓起筷子,把桌上的菜都吃了一遍,边吃边吐。
鱼太腥,土豆丝焦的发苦,炒鸡蛋把盐当成糖,就连我最自信的酸辣汤也因放了太多的醋味道过于酸涩。
我越吃越无地自容,而赢湛竟然把这些都咽下了。
赢湛又举起筷子去夹鱼,我挡住他的手,“别吃了。”
“这是我的晚饭。”赢湛慢慢咀嚼着鱼肉,似在细细平常。
我心中的感受除了内疚,似乎还有一丝丝感动。
若没尝过这条鱼滋味的人见了他享受的表情,估计真会觉得这条鱼的味道很不错。
“你的口味真变态。”我明明心里有点温热,嘴巴却在逞强。
赢湛一口接着一口几乎把这些难吃的饭菜都吃光了。
“你知道鬼和神仙为何都喜欢食香火嘛?”
“因为香火点燃后的烟雾可以飘进天宫也可飘进地府。”
“不尽然。”
“那是为何?”
“香火的供奉代表的是人们的诚意,相当于现代人所说的精神力量。死去的人得到了子孙的供奉能够安息,仙人得到了信徒的供奉亦会更加强大。这桌菜做的好不好,对于鬼来说,不止品尝滋味,而是诚意。”
赢湛把最后一粒米饭吃完,放下筷子,“夫人的诚意,为夫感受到了。”
“什么诚意?”
我做饭的时候貌似没想那么多,怎么到了赢湛口中就变成了一件如此高尚的事情。
赢湛捂住我贴着ok绷的手指,笑的迷人,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