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了的时候已经算是很晚了,林默抬手看了看手腕上的卡地亚手表,眼睛里面没有算计和精明,只有迷茫。
快八点了,是应该回家了。她使劲摇了摇头,把瞌睡摇散。“别睡了别睡了,该回家了林默。”
习惯性拿出镜子检查自己的仪表妆容,还好她的化妆品都是名牌货。即使是睡觉,眼睛处的眼影也没有散开。她简单整理了一下头发,然后不经意地就看见了一件搭在办公桌上的外套,她穿上,就提起包包下楼了。
不同与往日,周亮没有与她一起。果然有了女朋友就是不一样了。以前都是不工作到十点就不回家的好吗?现在呢?……
“我是不是有一些糊涂了?”林默笑了笑,人家女朋友好不容易回来,自然该多陪陪她了。她就是因为习惯那个看起来沉稳的男人坐在自己的位置上一直对键盘敲敲打打。直到晚上十点准时才回家。
她想打一个出租车回家的,可是不知道今天是怎么回事,她招了好多个车,可就是没有人拉她,停都没有停下来一辆。而且奇怪的是,那些车明明都挂着红色的牌子——那是没有客的意思。
不应该啊……
现在算的上是上班族回家的高峰期,可是为什么会一个车都招不到?这个地段是怎么了?
疑惑归疑惑,她认命地走着。冷风呜呜呜地在她耳边滑过,好在她穿的多,不至于很冷。“这个天气真是越来越奇怪了,白天大太阳,晚上却是冷嗖嗖的。”
“呜呜呜……”
一个奇怪的声音从公交车站牌的后面传过来,要是是那些看过很多恐怖小说的中二病少女,肯定会吓得哇哇大叫然后快速跑掉,林默可不一样,她又不爱看什么小说,也是无神论者,她才不相信世界上会有什么除了人和动物植物以外的东西。
所以她下意识就轻了脚步,悄悄且带着警惕地走到站牌后面。一只白色的牧羊犬模样的狗狗正睡在地上,它眼睛亮晶晶的,像盛满了星光,一人一狗对视半天。小狗狗才用可怜兮兮得表情望着林默,而后发出来了一阵“呜呜呜”的叫声。
林默心里立即就化成一摊水了,母性的感性唤醒了她,她小心翼翼地抱起小狗。才发现,原来它呜呜呜地叫,是因为脚被尖利的小石子给划破了,流的血很多,林默看地心惊肉跳。一边往包里掏纸一边抱怨:“现在的人真的是越来越没有爱心了,居然把狗狗丢在这里,而且还是一只那么萌的狗狗。”
她越看越心疼,又怕感染,赶紧地就跑起来朝宠物医院的地方去了。
跑了大概一公里左右,林默就到了一个街道的宠物医院。白大褂是兽医正想收摊回家,结果就看到了向他冲过来的林默。
林默微微喘气,但并不影响她说话是语速,她非常清晰地说道:“拜托,请帮我看看这个狗狗的伤。”
兽医是一个温柔内敛的男孩子,刚刚毕业。林默纷飞的发丝和鼻尖上微微沁着的水珠让他新生暖意。现在这个年代,这样在意小动物的生命的人,不多了啊。
于是他打破了关门后就不接生意的铁规矩,把小狗狗从林默的怀里抱到手术台上,他一边给狗狗做检查,一边问林默:“狗是你的吗?怎么会那么不小心伤到脚了?”
林默拿出纸巾擦擦自己脸上的汗,吞了吞口水,样子有一些狼狈,没有往日的意气风发:“这不是我狗,我是在路上捡的,它受伤了,我很不忍心,然后就把它送过来了。”
“呵呵。”兽医看着林默给小狗狗包扎的简易止血带,有一点好笑。餐巾纸根本就止不住血的。
小狗狗的目光温柔而带着细碎的光,它一直看着林默,导致兽医一直在怀疑林默所说话的真实性。
会不会是这位漂亮的小姐一不小心把狗狗弄伤了,但是拉不下面子说是自己一个千金小姐把狗狗给弄伤的,所以才说是从路边捡的。
他从小到大都是一个藏不住心事的,所以他很直接的就问了出来,但语气带着三分不确定七分的调侃,他道:“小姐,你不会是在说谎吧?如果不是你的狗狗,这只狗为什么一直都在看着你?”他细心给小狗狗包扎好,消毒包扎一气呵成,把剪刀放到工具箱里,大功告成。
“这真的不是我的狗狗。”林默也有一些讶异这个兽医说的话,这只狗狗,就像是通人性一样,一直看着她。
“好吧,即使不是。”兽医先生摘下了白口罩,再利索地脱掉白大褂:“这只狗狗是你捡的,你就应该对它负责,现在我已经把它的伤给整理好了。你可以带走它了。对了,鉴于你的好心意,我决定不收你的医药费了。”
听兽医先生说了一大通,林默脑子转的飞快,三秒后理清所有,她点点头,眼光坚定:“我会把它带回去的,因为,我们都是很可怜的。被自己最爱的人抛弃掉。”
林默有一些怅然若失,想起了记忆力的那个温柔的身影,不过,她就是没能看清楚她的模样。林默知道,那个女人,是自己的母亲。
她把狗狗带走,然后跟兽医先生到了别后,就打车回到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