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叛鳞刀,人参果(下)
真正的阳光从不会强迫人类必须站在哪一处地方,
因为天地广博、一视同仁。
阳光普照四方,每一个人都应该被温暖。
阴暗也并不是固定的地方,
当一个地方再让人感受不到温暖,只有阴暗、潮湿、欺压存在,那,这个地方就是阳光的背弃面!
每个人都喜欢阳光与温暖,没有人喜欢阴暗,无论那个地方被形容起来有多么冠冕堂皇。
天地广博,世界很大,可不止眼前的一处地方。
我追逐的是阳光,不是阴暗与腐朽的地方。
满天神佛真的尽善吗?
神仙与佛,何尝不是两个不同的地方?
人间呢?
难道人类就只配被发配地方?
人不是蝼蚁,谁也没权利在高高在上!
我们可以选择自己地方,那就是自由。
是我们区别于奴隶的标志。
又是谁规定的?妖怪就必须要死!?
西天取经究竟是什么?
取经救世、救苦救难救一切可救之人?
还是一路杀妖?杀光一切妖怪?
妖怪若没了,神佛失去了制约,真的还会对人类好吗?
当然,妖怪不会死绝;神佛也不会消失;人类生养在神佛妖怪中间,从来如此。
这是个无法得到最终结论的思考,没有人知道。
我们也不需要思考那么复杂,我们只需要追逐阳光就好了。
呆在阳光照耀得到自己的地方,远离冰冷阴暗的地方,就算那地方有着多么不可一世的名字,都一样。
唐僧不喜欢冷,所以唐僧正待在阳光温暖照耀的地方。一切都很好。
生命若终结在下一秒,那就下一秒死掉就好了。只要死在阳光照耀得到渺小的自己、温暖人心的地方。
人参果,就那样眯着眼睛静静地坐在唐僧面前,头上一缕绿色的头发被镇元子抓在手里,微微摇晃着。
“吃吗?吃了人参果,你就可以治好全身的伤,免除一死,不过,这可是个像婴儿一样的果子……你忍心吃吗?”镇元子问。
唐僧一丝犹豫也没有,抢过来,三下五除二的吃掉了人参果。
从脑袋开始吃,啃掉眉眼,咬掉嘴巴,吃掉肚腩,吞下小脚……
唐僧感觉得到,体内经脉里有一丝丝精纯的力量在流动,身体血肉与断掉的骨头,都在这力量中重获新生。
此时的体内,传来的是虚弱的感觉,可唐僧知道,这种感觉也有另一种更贴切的名字:净化。
他的血液,在清除杂质体内更加纯净。
绝对纯净的身体,百病不侵。
“还有吗?吃得有点快,没吃出味道。”
人参果果然神奇,唐僧的伤势几乎一瞬间就好了大半,最奇妙的连脊椎骨都被一股神奇能量托起,自我复原,且位置精准刁钻,根本是附代矫正啊。
镇元子没想到唐僧竟然吃的这么利落,尤其是听到唐僧再来一颗的请求,简直是眉毛根儿都在惊讶了,说:“你真的不一样了。若是以前的你,像这种化出人形,得了些天地造化的果子,你是根本不肯吃的。”
唐僧心说:之前那个唐僧可不真的不吃嘛。但我是我。
镇元子从袖子里一抖,又一枚人参果落在手上,送给了唐僧。
唐僧也不客气,上去咬上一小口,只是这一次吃的就慢条斯理多了,显然在品味道。
这一细品,唐僧才真的吃出来味道。人参果肉的味道很淡,但汁水很多很足,足到可以用爆浆来形容,但又都在果肉里,随着果肉断开而分层,不受挤压,不会流失出来一点儿。所以从表象来看,像是干果子。
果肉的味道总体是清凉的,就像一汪最最清透的泉水,喝进口中明明是没味道的,可就是让人忍不住想要赞叹一声:好喝!
同时,果肉也不全是没有味道的,细细去品味的话,其中还藏着一股酸酸甜甜的味道,只有一丝丝,但这一丝却又那样的恰当好处,就像是人生,有哭有笑的样子。
唐僧吃的很爽,又一次大难不死,唐僧心情真的是非常不错。
生生死死的事情经历的多了,唐僧心里那股子生意人的心性也淡了许多。唐僧对金钱的态度越发淡了。
有没有钱又能怎么样呢?
只要活着、有阳光能温暖身心、找到一处可以安心惬意的地方生活,足够了。
人嘛,都会留在一处自己地方,而那个地方也是同时喜欢自己的。
如果一个地方不喜欢自己,那我为什么要喜欢那处地方呢?
只是一处地方而已,没必要自虐的。世界很大,不是吗?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会有反抗,到最后两败俱伤,又或者同归于尽。不管怎么样,那都会变成一个自己不会地方。
现在的唐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