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一条通往一个小镇的小路上飞驰着,果然经过了几个错综复杂的转弯口之后,后面再无追踪的车辆,所有的车都给我们甩掉了。
我将车停在了一个山岔路口,下车之后松了一口气招呼车上的人都下来。
车子早就已经惨不忍睹了,白色的车上上全是划痕跟弹痕,车窗的玻璃几乎全部碎裂,这样的车子要是碰到警察铁定被抓,就算没有碰到警察,随便碰到什么人都会得到报警的待遇。
我们现在算是抢劫犯,所以不能太过于招摇过市了,必须得低调行事,我心疼的不得不将我的车子给抛在这里。
“前面应该是一个小镇,我们先到那个地方避避风头,先探讨一下接下里的事情,车子不能再开了,只能步行了。”我对其他三人说道。
其他三个人也都是同意我的做法的,开着这辆车子,没事也能找出事来,而且目标庞大,现在正好是三叉路口,人追来了,也不一定知道我们是去哪边的,最重要的是,在那个小镇里面有一个很隐蔽的地方,就在山脚上一般人是找不到的,我若不是来过,也不知道还会有那样的地方。
我们朝着左边的路往前步行,大概走了半个多小时便进了一个镇子,没敢走大路,我带着一群人走了小路。
镇子不是个很发达的的地方,靠在山边风景倒是好,就是这些路非常的难走,当然我们现在也不是担心路好走不好走的状况,我们要做的只是快点到安全的地方,休整一下,看一下那个锦囊里到底有没有通往神仙墓的地方,然后再考虑接下来要怎么做。
“我们为什么非得走这样的路,边上不是有大路么?”花不败走的有些受不了了抱怨道。
“走这条小路是为了我们安全着想,这路不容易让人发现,要是有人追来了也绝对想不到我们会走这么一条路的!”我解释道。
“这也能叫做路吗?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比那次在苍山里还难走好不好!”花不败道。
“少给我洛里啰嗦的,你还是不是个男人,我都还没抱怨呢,你急个什么?”穿着短裤的十一,白皙的腿上已经被锋利的草叶给划出了很多口子,却没有丝毫的抱怨。
听到十一都这么说,花不败顿时焉了,闭嘴不言。
“当时为什么要跳出来,你们可以不惹这个麻烦的。”莫一白走着说道。
“你能毫不犹豫的抵上自己的性命救我,我怎么就不能不假思索的跳出来和你并肩作战了?!别忘了我们一直都是兄弟!”我拍了拍莫一白的肩膀说道。
“对啊,我们是兄弟诶!经历过生死的朋友,我是不知道你们怎么想的,但是我唐灵儿早就把你们这些生死之交,当成同生共死的朋友了。朋友要做的事情不管是什么事我都要顶力支持,况且我对那个墓葬也很感兴趣啊!”
“就是说,都是朋友嘛,别忘了我们是一个小队的队友哦!我花不败可是想来最讲义气的人了,况且,我可不想失去你们这么称心的朋友!”花不败说道。
“谢谢。”莫一白低着头说道,脸上还是看不出什么表情。莫一白伸过手来也拍了拍我的肩膀,在我以为莫一白又要说什么,其实你不该来的话的时候,莫一白竟然没有说,只是说了句,朋友。
然后我他娘的感动的一塌糊涂啊,这家伙总算是把我当做是朋友了啊!还以为这个家伙又会说什么我不需要朋友之类的话语。
很快我们就到了我说的那个地方了,那是一个在半山腰的房子,上去的路很不好走,所以一般很少人会知道这个地方。
我之所以知道这个地方,也是因为早年的时候我喜欢爬山锻炼身体,将周边的山爬了个遍,后来就发现了这个地方。当时这个房子里的主人被恶鬼所缠,虽无性命之忧,但也一直都不得安宁,在我发现了这个问题之后,我就帮忙驱走了那恶鬼,再后来,我就跟那房子的主人成了忘年之交。
房子的主人是个很有意思的老人,他是一个懂得花草和动物语言的人,对于植物动物的知识相当的广泛。我是特别欣赏脑袋里特别有知识的人的,所以才会跟他成为朋友。
我有空有闲的时候,会三不五时的来这个地方住个几日当做是修生养性。
我们在房子面前站住了脚步,这是一栋木石结合的建筑,后背靠山壁,两层高度,前面带了一个比较大的院子,用篱笆将整个院子跟房子圈了起来,看起来古色古香的,会让人感觉到回到了古代。
十一说:“我怎么觉得我穿越了,这年代的深山野林里,怎么还有这样的房子?”
“世界十大,无奇不有,有人喜欢在这样的地方居住也没什么特别的。这就是我说的那个地方,怎么样够隐蔽吧,休息一晚应该没什么问题。”我道。
“非常不错,这地方我看那些人想破脑袋也找不过来吧,真是太屌了。这房子看起来就仿佛跟动物一样,有保护色,如果不是站在近前,不知道的,根本不会知道这是一座房子的,看起来完全跟山壁和树木结合了起来!龙少,你是怎么发现这个地方的?”花不败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