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逡从红巷子里慢悠悠地走了出来,他心里还有些飘飘然。
两日后,去重鹤城!
这是秦邺告诉他的消息。
除了这个消息,还有秦邺给他的二十两银子,不过现在他怀里只剩了十两。
那十两银子已经花在了他身后的红巷子里。
白杨镇没有青楼,也没有明面上的窑子,但这种职业永远是少不了的,所以便有这条红巷子。
以前的他万不敢来这地方,他是从南境逃来的,不是本地人易受排挤,加上他运气也不是那么好,每次大狩猎的收获都不算如意。每天拼命养活家里就够累了,哪有闲钱逛红巷。
况且他也不是光棍,他是有妻子的人,同是南境逃难的一个女孩,长得颇为好看。在逃难路上他用两块馊了的饼换了女孩的第一次,女孩变成了女人,从此就跟上了他,一直跟到白杨镇,成了他妻子。
他妻子的模样很不错,不然在那个时候他也不会用食物换那么一次,只是她太拘束了,尝尝新鲜还好,过日子的话每次上床都像是上战场。
掰个腿都把他累个半死。
还是红巷子里的女人好,懂事,甚至不用费什么力气。他只要换了动作,那女人就会跟着换一个姿势。
他想起以前难熬的日子,他上山打猎,妻子在家帮人洗衣,帮人裁布,帮人补衣服。有时候他半夜醒来,枕边人却离了床,点着最昏暗的油灯,凑在那微弱的光下手里的针上下翻飞。
现在好了,他得了个弄钱的活,她也不用帮人做事。灯要明亮,衣服要漂亮,针就丢掉吧!反正他有钱,他不能让自己妻子还遭罪。
至于逛红巷子,妻子既然不喜,每次都拒绝抵抗着,那他就在外面解决了。
妻子就应该只给自己洗洗衣服,就应该只给自己做饭,只给自己裁衣。以后会有孩子分走一半,但那是自己的孩子。
怀里的银子沉甸甸的,就算少了一半,也沉得让他欢喜,他已经在幻想着妻子看到这些银子时惊喜的模样,他以前拿钱回去时,总会看到她惊喜的模样。
那是她最漂亮的时候!
足十两的银子压弯了他的腰,他佝偻着身子,极不打眼的从人群中穿过。
一只鞋从他眼前飞快走过,他觉得有些熟悉,似乎在什么地方看过,抬起头来四处张望,只在人群中看到一个短发男人的背影。
于是他又佝偻下身子,向自己家里前进。
他住在白杨镇的南区,最破烂的地方。这里的街道旁罕见地堆着些淤泥,石板缝里油腻腻的,有的地方还长着青苔。街道两边是破败的房屋,大多是两层,偶尔有三层的,已经破得不成样子了。
他来到自己屋前,这里同样是两层房屋,下面只是几根稍大的木头撑起,篱笆和木板胡乱拼装围在当做柱子的木头上,不知哪捡来的铁链子钉在木板拼装的门上,再加一把锁,就是下面做厨房的屋子。
上面一层才是住人吃饭的,上楼的梯子就在外面,木制的栏杆缺了一块,所以他走得有些小心。
前天大雨,昨天又是大风,隔壁的瓦被吹飞了大片,所幸他的屋顶只有茅草。以前觉得没弄到瓦很丢人,现在才觉得这茅草屋的好。
至少沾了雨的茅草风很难吹起来。
盖瓦的是王钧,他们曾经组成的狩猎队伍中王家兄弟的弟弟,不过他已经被吓怕了,他哥哥王栎惨死的模样叶逡一闭眼就能看见。
王钧看到了叶逡,缩了缩脖子,不敢说什么,又低着头盖瓦。
另一边屋子的房门突然打开,蓬头垢面的周鲁走了出来,他看到了正在上楼的叶逡,露出一张难看的笑脸:
“叶子!回来了啊!”
叶逡没有理他,赵云敬选了他叶逡,根本没有叫周鲁,这就是狗和狼的差距。
狗和狼怎么能走到一起呢?
他昂首挺胸,没有理会周鲁,大步上了楼,推开门顿时一股菜香扑鼻而来。
一身粗衣的女人坐在桌边,她模样倒称不上绝美,只是小家碧玉,也只算得中等,但叶逡的心头火热一片。
自己这么拼是什么?不就是这一刻么?
红巷子里的女人再怎么会做女人,再勾引人,在他心里,还是只有这个女人。
他的妻子。
叶逡露出一张颇为帅气的笑脸:“秀娘!”
女人抬起头,露出一张带着些急切的脸。她脸蛋已经白了些,轮廓也更加缓和,叶逡胸挺得高高的,这是他挣到钱后的变化。
被唤作秀娘的女人脸上扬起了笑,只是很快又一僵。
她看到叶逡脸上还未擦干净的一片殷红,不是血,而是口红,她能认出来。
叶逡丝毫没有注意,他“嘿嘿”笑着,从怀里拎出钱袋,重重地放在桌子上,桌上的汤荡起了波纹。
“十两银子!”
秀娘的笑恢复如初,她轻声道:“相公,先吃饭吧!”
叶逡居高临下看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