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安平领了任务,平静许久的心里掀起来巨大的波动,不过还是克制住面色平静地说道:“百户大人,属下一定完成任务。”尽管如此,他在言语里还是流露出些许激动。
薛平川看了许安平一眼,有些奇怪地问道:“老弟,你激动什么?哥哥我可告诉你,那个血手盟一点儿不简单,里面的刺客个个都是狠角色。你可要悠着点,别点还没踩实,自己却陷进去了。”
许安平苦笑着摇摇头说道:“薛兄,你就不能盼着我点好吗?我加入北镇抚司有一段日子了,天天在街上晃荡,跟个金陵府捕快似的。这次好不容易遇到件大事儿,能不激动嘛。这要是立下点功劳,少说要往长爬一截。再说了,兄弟我家里有三个需要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主儿,再不捞点外快就要揭不开锅了。回去跪搓衣板,那多丢爷们的面子。”
“哈哈哈……老弟真是风趣!哥哥我就喜欢你这种快人快语的,什么花花肠子都没有。这次事情要是成了,少说给你搞个几百两上千两银子花花。到时候哥哥亲自给你摆酒庆功!”薛平川笑得直打跌,他是很少见人把捞钱说得这么光明正大的,不过这也正对他的胃口。他从小就没缺过钱花,就缺对胃口的朋友和惊险刺激的事情。
许安平拱拱手笑着说道:“那属下就先谢过百户大人抬爱了!”
待许安平出去之后,薛平川想了想还是叫来了吴三儿。吴三儿现在整天在人流密集的北门桥和店铺林立的成贤街晃荡,美其名曰“巡逻”、“震慑宵小”,俨然成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地头蛇。他千叮咛万嘱咐让吴三儿小心点打探消息免得走漏了风声,然后才让其离开,自己在房间里踱来踱去有些心绪不宁。
许安平出了北镇抚司衙门,径直来到一家成衣铺买了件灰不溜秋的大褂,然后看四周无人就进了一个巷子。片刻之后,巷子里出来了一个憨厚朴实、缩着两手、耷拉着肩膀、背着个包袱的中年汉子,东张西望地一路朝城南走去。
吴三儿则摇头叹气地出了衙门,晃悠悠地朝自己的地盘走去。如果有可能的话,他只想收点孝敬、捞点灰钱,实在是不想掺和什么刺客、江洋大盗的事情。这种事情也太危险了,完全不符合他吴三爷现在的身份。可他不敢拒绝,毕竟他如今的一切都是自家百户大人给的,也随时都可能被收走。那样的话,他又会变得和以前一样,连个屁都不是,穿着谍情司的那身皮都没人愿意搭理一下。“唉!真他娘的走背运,好死不死地冒出来一个什么血手盟,耽误了爷爷的事情。”接着又叹了几口气,然后他来到北门桥,踹了一个正在行窃的扒手一脚,看着后者诧异惊恐的眼神,盛气凌人地吩咐道:“去,把你家头儿叫来。”
扒手更加惊恐、满脸大汗,颤抖着嘴唇哆嗦地说道:“官…爷,俺就是个挨…千刀的破…落户,哪…有什么…头儿。”说完也不顾周围的人来人往,直接任命似的瘫在地上,像条死狗一般。
吴三儿看也不看扒手一眼,面无表情地说道:“再多说一句,老子把你们的窝都给端了。到时候你们当家的会和你一起进去吃牢饭的。”看到扒手的身体颤抖得更厉害了,他接着说道:“一刻钟后,我要在旁边的巷子里见到人。”说完直接走到旁边的巷子里靠在墙壁上开始闭目养神。
扒手看到人影消失,刷地从地上爬起来钻进了人群,哪还有刚才那般样子。他在这处地盘儿讨生活,可是知道刚才那人是谁,连自家老大都惹不起。这件事还是交给当家的去烦心吧,反正自己也就是个小罗罗。
还没到一刻钟,吴三儿的旁边多了一个人,他连眼都懒得睁开随口吩咐道:“三天之内,老子要知道城南这片儿有没有个拿人钱财去杀人的刺客组织。”
微微弓腰束手站在旁边的身高七尺壮硕憨厚的汉子有些为难地说道:“大人,小人的手下平时就是干一些偷鸡摸狗的勾当,完全没听说这些人啊!”
吴三儿睁开眼皱着眉头看着面前的汉子,冷声说道:“刘一刀,你当老子是三岁小孩吗?做你们这一行的,哪个不是心眼活眼神尖的。只要你们见了,肯定不会注意不到的。”
刘一刀言辞卑切地哀声苦求道:“请大人放小人一条生路,以后每个月的孝敬加倍。那些人杀人不长眼,小的不敢去招惹啊!”
吴三儿挑了挑手指,若无其事地说道:“哦,看来你们还是真是知道点什么了。你可以不交代,这样他们可能就会放过你了。不过,咱们北镇抚司也不是吃素的。你知不知道别人称咱们北镇抚司为‘活阎王’?”
“大人,小人手下的徒弟确实有一次遇到过这种人,可真不知道他们去了哪儿啊!”
“你现在可以不知道。三天之后的这个时候,你要是还不知道具体地方的话,可以考虑换个地方再做这个行当了,比如乱葬岗、三宝山之类的。那里的钱多对手少,够你们弟兄们发财的。”吴三儿也不等中年汉子回答,径直离开了巷子。
中年汉子脸色有些发青,想了一会儿恨恨地吐了口唾沫离开巷子,消失在人群中。
许安平有些畏缩地走在城南的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