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闻言,秦有一墨者,被秦公赏识,是以德行高尚者。其子从罪,秦公欲赦言:先生唯独一子,孤欲赦免其罪,先生老患,须有人赡养;墨者言:墨家有法规,杀人者偿命,损人者受刑。法度以禁欲伤人者之心。若秦公赦免,乃为法度所不容。欲伤人者以此为依托,必成大患;秦公折服,隧诛其子,以正法度。此乃【兼爱】之利也!”公子羽起身道。
公子羽用的是墨家的另一个典故,这个典故在这个时候还没有发生。
秦国的墨家腹?,公子羽就用了墨者来代替。而秦公,实际上是秦惠文王,因为现在的秦国,还是秦出子时代,秦国还没有君主称王,所以公子羽便用了秦公来代替。
这个故事虽然现在还没有发生,但这个故事中蕴含的墨家道理,这个时代却是有的。
这是墨家【兼爱】的大义表现,维护法度,拒绝秦公赦免自己的儿子,法度面前,人人平等。
公子羽认为,这才是【兼爱】最正确的理解,也是公子羽对墨家敬重的原因。
仲夫闻言,有洋洋得意之色。
而洛向则是想当然道:“不错!此乃深得我墨家【兼爱】之人!”
而平静如水的孟胜则是微微点了点头。
公子羽又道:“此乃【兼爱】之利天下之处,但也有害天下之处!”
公子羽此言一出,仲夫、洛向则是异口同声辩驳道:“胡言!”
孟胜眉头微微皱起,而公子羽则是道:“齐国有一墨者,其地七亩。七亩田地秋收时,仅能够自家用食。而有三墨者,每秋收之时向其要粮。墨者以小儿食不果腹为由,拒接三名墨者。墨者骂其亲疏有别,非墨家之人。但在我看来,墨者之言行,未有不妥之处!”
仲夫立马反驳道:“墨者应当平等对待,爱其子,亦爱三墨者!”
这就是【兼爱】?
公子羽冷笑,嘴角微微扬起,一种忍不住的嘲弄浮上脸颊。
“小儿食不果腹,汝竟欲言,兼爱之!真乃荒缪之言!三墨者有田不耕,游说多国,以墨者自居。然,却索一小农尔!尔等竟笑言,兼爱!真是可笑!若其小儿饿死,三名墨者会当小农为父,老而赡养?”公子羽冷笑,却没有人敢再接话。
三个墨者,连自己的吃食都需要向别人索取,他们有能力来赡养种田的墨者吗?
显然是不会的。
而自己的儿子长大以后会没有义务的赡养他。
若是用墨家的【交相利】来解释,他的儿子有利于他,而三个墨者又会带给他什么利益呢?
既然交无利,那么为什么要交呢?
齐国这名墨者的拒绝其实并没有什么错。
这也是公子羽说的,应该摒弃的地方。
墨者洛向显然还不服气,所以他不再言【兼爱】。而是问【尚同】。
洛向道:“三黄五帝,以禅让为礼。公子不言【尚同】,难道认为贤才治国有不妥之处?”
公子羽瞥了他一眼,这个墨者还真是钻牛角尖。
有些道理,大家都懂就行了。非要拿出来打自己的脸干什么?
【尚同】的出发点,是好的。但不切合实际。
公子羽还真想直接说:你这么贤才,你让楚王把位置让给你啊!依这个楚王的性子,他不杀你,算我输!
公子羽深呼了一口气,强压住自己的满满吐槽感。
而后道:“以贤才治国,本身无错!国家之强,亦是贤才治理的结果。然,君主之位,却非常人能胜任。君王之权,来源于民。君王之所以为君王,在其血统。名之正,故而有军护卫,有民拥戴。正所谓名正,则言顺!言顺,乃是君王之言,而顺则在于民!”
其实说白了,就是没有血统,没有人认你。你没有权利,你没有军队,就不会有人来听你的。
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道理。
你想让我认同你的【尚同】,首先,你得先让天下人认可你的贤才,而不是认血统。
这个时代,不认血统,可能吗?
显然是不可能的!
周王朝这么多年的统治,以血统维系的继承方式,早已深入民心。
而走出这段路,天朝便是用了足足两千年。
这两千多年,不是墨家提出一个【尚同】就能彻底颠覆的。
【尚同】如果是在公子羽前世的那个时代,或许就会得到人们的认同了。
洛向不服,还欲再辩。
然而却被孟胜抬手制止了。显然,孟胜也是明白这个道理的。
“公子此番前来,欲求何事直言!”
孟胜是一个很有原则的人,说话也是如此,向来简洁,而不拖泥带水。
公子羽先行礼,后才道:“族弟应先知会了巨子,不知巨子意下如何?”
“公子所求,恕孟胜不能为之!孟胜替阳城君守城,乃是事先有约!弃阳城君而不顾阳城,非仁义之为!公子见谅!”孟胜微微低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