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名叫霸王,不知从何而来,什么品种,却是常秉尧最心爱之物,几年前他和广东一伙地头蛇恶霸争斗,掠夺一块位于十三街的地盘,稍有不慎落了单,被追杀到一条死胡同,当时前路被阻,后路是穷追不舍杀红眼的仇敌,常秉尧以为自己这条命会交待在那一处,就是这只鹰,从天而降,用它尖厉的长喙啄食对方的眼睛,丰满宽大的翅膀自头顶扑棱而过,迷了那伙人视线,常秉尧在一团混乱中抢到对方的匕首,擒拿了头目,才平安脱险。
霸王救了常秉尧的命,成全了他的宏图霸业,若不是它,广东的江湖根本不会崛起常氏一族,今日的总瓢把子昔年势必血洒深巷,黑道风云也会改朝换代。
常秉尧感念恩情,对它百依百顺,而乔苍这一时刻的视线中,那盘鲜血淋漓等待喂食的手指,就是来自于人。
他不着痕迹蹙眉,压下心口的不祥之感,单膝跪地,“义父,您找我。”
他等了许久,常秉尧仍没有让他起来,这样的下马威不是什么好兆头,乔苍一声不吭,飞快想着对策。
隔壁的屋子,一直空着无人居住,偶尔放些杂物,此时传来男人凄厉悲惨的哀嚎,隐隐约约听到我的手。
常秉尧听烦了,对着墙壁另一头阴恻恻说,“能做霸王的食物,是你的福气,再吵闹,我就掐了你的脑袋喂它。”
隔壁声音戛然而止,静悄悄的,仿佛刚才只是幻觉。
他眉目温和,慈祥,用镊子夹起一根小拇指,喂到霸王的喙前,它吃进去,又不知因何吐了出来,并且不断耸动身体,十分排斥。
常秉尧问它怎么不喜欢了,不是一直爱吃吗。
鹰哪里会回答,摇晃翅膀躲避他再度喂过去的手指,常秉尧耐心殆尽,捏住它的喙,强行往喉咙灌食,鹰本能之下,啄了他的指甲,撕裂了一半,十指连心的痛苦,并没有唤醒常秉尧放弃的理智,反而令他勃然大怒,他丢掉镊子,也打翻了那盘鲜血淋漓的手指,动作利落强劲,擒住了鹰的脑袋。
霸王脖颈在常秉尧逐渐收紧的五指下,变得又薄又细,抻出了不能承受的长度,无比扭曲狰狞,它不甘这样死去,拼死挣扎,翅膀在抗争与逃避中刮在了铁笼子网上,尖锐的毛刺儿割伤,像一把锋利的刀,直接削掉,羽毛落了一地,在空中肆意盘旋,鹰的眼睛开始渗血,一滴滴仿佛没有关上的水龙头,轻轻迸溅,乔苍瞳孔一缩,他还来不及反应这一幕,常秉尧骤然发力,只听咔嚓一声,庞大的雄鹰身首异处,脖子断裂,坠于脚下,而且偏偏凑巧是被甩在在乔苍的脚下。
常秉尧是故意的,否则绝对弹射不到这么远。
热烈的浓稠的鲜血四下涌溅,将乔苍的鞋和裤腿染红,常秉尧也没有幸免,他身上的锦缎唐装,他的手,手腕佩戴的檀木佛珠,尽数笼罩红雾。
常秉尧无动于衷注视雄鹰彻底咽气,满屋狼藉,满屋血腥。他招呼佣人进入,佣人推开一道门缝,看清眼前惨状,吓得窒了呼吸,一张脸惨白,结结巴巴喊了声常爷。
“打一盆水。”
佣人退出片刻,端着一只金黄色的铜盆,她低着头,小心翼翼绕过地上尸骸,蹲下举过头顶,供常秉尧清洗双手。
当他手指上近乎凝固的血被洗掉,当盆内的水从透明变为浑浊,艳红,肮脏,他终于停止动作,轻轻抬起,甩掉附着在皮肤上的水珠,佣人立刻放下铜盆,将毛巾递给他,他耐心而细致擦拭,不留半点污秽。
“阿苍。知道我为什么要杀掉它吗。”
他开门见山,没有寒暄,没有兜圈子,直接挑明了他做这件事的企图。
这也无疑在对乔苍透风,你惹了我不痛快。
乔苍微微垂面,不让常秉尧看到自己的脸,他眼底早已惊涛骇浪,他很清楚这是杀鸡儆猴,但他不能跳入陷阱不打自招,他现在还未曾拿下万家的势力,根本没有抗衡的筹码,只能卑躬屈膝,忍气吞声。
他头压得更低,不露声色,“向义父讨教。”
常秉尧语气幽幽,暗藏锋芒,“它救过我的命,但是你要明白一点,鹰并不懂那晚它到底做了什么,它或许只是厌恶被人闯入领地打扰,从而捍卫自己进行攻击,仅仅因为它的攻击,被一个能够给予它一切的人,当作恩情。它如今拥有的特权由我给予,也可以由我收回。”
乔苍沉默不语,脊梁绷得僵硬笔直,常秉尧丢掉毛巾,朝他走近两步,站在他面前,“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个道理是否很多人都明白。”
乔苍说是。
“不,有些人聪明反被聪明误。”
常秉尧利落打断,稍稍俯身,他的脸停在乔苍额前,再没有动,可这样的距离已经足够威慑,他伸出手,血迹被洗掉,腥味仍残留些许,他掌心拍打在乔苍的肩膀,指腹有意无意掠过他下巴和脸廓,每一下触碰,都仿佛带电,惊心动魄。
“我最喜欢你聪明,稳重,胆量足,可物极必反,你会做吗。”
他反手指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