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的一次出行她意外的见到他,不由感叹南国皇室子弟个个皆是人中龙凤,然而她觉得赵小王爷稚气未脱。
只有这一个,是最好的。
他一定是以后的国君。至若想到这里,咬咬牙主动站起来。柔声道:“毓王爷。”
凤扶兰只是不动声色的看着她,目光含蓄而平和,似在鼓励她继续说下去。
“北国之乡,好的东西不只一两样的。”至若走到凤扶兰旁边,轻轻俯*,有意无意的露出半掩的酥胸,胸前一片雪白,那是她花了好大决心才做出的决定。
“王爷想不想知道。”
她红若烈焰的嘴唇贴近凤扶兰的耳朵,一点一点,近了,又近了,她近的可以贴到他身上。
这点牺牲她乐意做,如果能达到目的。如果能得到他的欢喜,当然就不用去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了。至若抛出一个眼神,迷离入骨,艳若桃李。
是了,他未来一定会是南国的国君,哪怕只给她妃子之位,也一定是万人之上不可比拟的尊贵了。
她,愿意做那个妃子。
然而她似乎忘记了问问当事人的意愿,凤扶兰只是不动也不出声缄默的看着她。
一刹那至若觉得自己只是一个献媚的烟花女子,还是一个不得嫖客意的烟花女子。
“谋求这种位置,郡主还是大可不必了。”玩味的看着手足无措的至若,凤扶兰突然显出了极大的乐趣。
至若呆呆的站着,一瞬间自己的心就凉了下去。他竟看穿了自己?
“郡主怎么不问问我同不同意?”凤扶兰又开口道。
“王爷……”至若眼中又飞出希望的火苗来。
“不同意。”
凤扶兰眼中的笑意更浓了,任凭至若露出不可置信的目光,径自起身走开。
过于轻浮啊,为何女人总是容易相信毫无根据的流言却不乐意来亲自了解他这个人呢,飞蛾扑火,舍生取义。
他想到那个狐狸一样的万妃,那人倒是很把持得住。
在暗处潜伏着,盘算着,随时张开牙齿咬一口肉,露出狐狸一样贪婪的目光。
有趣,他飞快的走着。是该再去会会她了。
非欢从豪华柔软主卧中醒来,揉揉惺忪的双眼,古代的生活其实很丰富多彩,但唯一的缺憾是天黑了就要*睡觉,起床后不能在被窝玩手机。
“金彩。”
非欢喊婢女过来,准备开始无聊的一天。有了魏朱同伙的精神支持后她振奋了很多,要不在这个时代除了挣金子就没有什么奋斗目标了。
有一个同伴至少自己说的那些流行语能听懂了,还能特别顺畅的交流。
真是感动,不像金彩银宝那样在她吭哧吭哧普及了八百遍“‘尼玛’只是一个语气词不是问候家母的严肃行为”后仍然会庄重的告诫她:“主子请不要拿家人开玩笑谢谢合作”。
谢谢合作,这个词倒是能通用而且记得牢。感谢谢谢合作他妈的。
非欢拿过一只毛巾擦擦脸:“今天有什么新闻?”
“没什么。”金彩接过毛巾来就要收走:“不过那位魏师傅来了,在门房等您呢。”
“什么时候来的。”非欢默默看着外面艳阳高照,已经是中午了。他们居然这么淡定的就让他等着:“要是他来蹭饭你们就把他打走。”
“好嘞。”金彩答应一声:“不过那位魏师傅不像是来蹭饭的,他早上就来了。”
“那你还等什么,把他请进来。”非欢满脸黑线,觉得自己养的家奴为什么智商普遍较低呢,难道是比较随主么。
半盏茶的时间后,魏朱呼哧呼哧的跑了进来,脸上依旧是一张苍老的饱经风霜的面皮,破旧的道士服“好有敬业精神。”
非欢点评道:“穿着职业装来蹭饭的还是头一回见。”
“那个……婚约。”魏朱上声不接下气道:“完了。”
“嗯?你是说至若郡主那事?”非欢欣慰的摸摸他的头:“这么快就搞定了?”
“不是。”魏朱直起腰来:“那个至若郡主,她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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