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次,又仔细地把电筒从每具尸体上扫过,也发现了几个人身上有猴头刺青。其他的,不知道是不是已经完全腐烂了,则看不到标记。也可能,他们本来就没有。
但至少可以判断,有好几个所谓的猴头组,死在了半月形的门内。
“看什么呀,那可是我的宝贝。”一旁的车天宝说着,又钻了进去,从地上抢过一个皮肉已腐烂完的骷髅头。他以为,我是要抢走这个东西。
看他捧起骷髅头在上面抚摸着,完全一副爱不释手的样子,我感到胃部抽搐得厉害,嗓子眼里涌起了浓浓的酸水,几欲呕吐。
我心说,车先生呀,拜托不要这么恶心好不好。
我狠狠地把酸水咽了下去,说:“你放下那玩意儿吧,我不跟你抢。”
“哼……”车天宝怒道,“你不跟我抢,那要我放下做什么?”
我只得又说:“那你……就拿……拿着吧。”
几番风雨过来,我见过太多跟杀人武器一般活动的尸体了,这里的还算正常,我呆了一会儿,倒没看到什么异动。
我这才稍微放了下心,又朝里面踱了几步。
这里面,确实比我和路不平呆的那间要宽敞多了。进来后,我还发现,周围还散乱地堆着一些摔倒的木椅和桌子,大多都破裂开了。地上,甚至还有一些青花的瓷碗、碟子之类的碎瓷片。
妈的,这里还真是个酒楼呀。
看起来,这里就像是一群醉鬼打架耍泼后的酒楼现场,弄得一地狼藉。只是这群醉鬼搞得同归于尽,最后统统变成了腐尸。
电筒光扫到了侧面的墙上,也就是半月门的旁边。那里还有用血写的一行字——“多行不义必自毙”。
落款处那写得龙飞凤舞的名字,更是让我惊呆了。
因为那里写着“孙星海”。
我爷爷的签名,通常都是狂草,普通人或者没练过书法的,基本认不出来。
但他的签名,我小时候见过很多遍了,还临摹过,却始终都写不像。直到现在,我还留着他的签名手迹。
也就是说,我爷爷来过这里,写下了这些字。从内容上看,死在这里的都不是好人。而且杀死他们的,还是我的爷爷。
按其他人描述的爷爷形象,我相信他手上一定沾过不少人的鲜血。这回,却是第一次看到了他的“杰作”。这些尸体,应该有十来具之多,就不知道是我爷爷独自干的,还是他联合别人杀的。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能办到这点,还真超乎想象。
从腐化的程度来看,应该是他最后一次西行了。
再看那行“多行不义必自毙”的字,写得力透纸背,和他平时比较温婉的字迹有一些区别,甚至充满了杀气。我小时候在爷爷的指教下,还练过一阵书法。后来爷爷去世了,我父亲也继续教过我,所以对书法略有些了解,能感觉得到写字人在创作时候的一些心境。
这让我感觉到,爷爷在写的时候,心情定然十分悲愤莫名。这些死者,定然与他有莫大的仇恨。
也就是说,鼠标发现的猴头组,和我爷爷也是势不两立。这猴头组,必是个邪恶的组织。
“咦……这字好看,真好看。多行……不义……必自……什么来着?”
已经变得傻乎乎的车天宝说着说着,就贴在字旁,竟用手抠起那些字来。
写那些字的血,早已经发黑变质,经过他指甲一抠,掉了不少下来。这车大富豪,真是失心疯了。
我连忙喝道:“别动!”
车天宝没听我的,反而抠的力气越来越大,很快就把“多”字几乎都抠完了。
我实在不忍看爷爷的遗迹被破坏,就怒冲冲的上前,想把他推开。
就在这个时候,写着字迹的那块木板突然翻了下来,露出了里面的一个壁龛。
壁龛里,还放着一把五四式手枪手枪,旁边有两个弹夹,一个子弹盒子。盒子下面还压着一张发黄的纸。
车天宝立即拍着手,大叫:“好玩,好玩!”
哎,看着富甲一方的人,居然成了个白痴,我看得真是不忍心。
但手枪可不能让他玩的。我眼疾手快地一把夺过了枪,又拿起下面的白纸。
车天宝还说:“哼,抢什么抢,还不如我的宝贝好玩。”
那纸上,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字,似乎是一封书信。字迹也和爷爷的很像。
再看抬头那里,写的是“小奇”。
我的脑袋嗡的一下就大了。
“小奇”,正是我爷爷称呼我的名字。
我的天,这居然是我爷爷留给我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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