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温在哈扎达尔城前下马,准备过关接受盘查。一名黑铁骑士骑着快马与他擦肩而过,使他的马受了惊吓,马背上的两捆长剑差点散落。骑士没有穿戴厚重的盔甲,上身锁子甲,下身黑麻长裤。他是一个信差,旅程不远,斯温可以肯定。
哈扎达尔城的城主对‘异乡人’恨之入骨,尤其是北方人,见一个杀一族,所以每次进城都非常谨慎。
何况他还答应过依莲娜日落之前必回村庄。最近,教会骑士团的人在城外活动越来越频繁。同时,他也注意到城墙上的守卫增加了不少。他小心翼翼地取出藏于货物底部的重剑,挂在腰间,十年来未曾出鞘,也不希望有用到它的时候。
他是南海一个岛国的守夜骑士之子,而守夜骑士不允许结婚生子,他的父亲便因他而死,很快母亲也病故了,他以孤儿的身份加入骑士团,在立誓成为守夜骑士的当晚,他选择了离开,同时也放弃了复仇。他需要一个新的开始,于是斯温找了条小船,来到了南大陆,又一路向北流浪,没过多久,他就听说他的家乡在战争中覆灭,他陷入了一阵子的迷茫,没有父母,没有故乡,没有朋友。
直至遇见了阿洛斯法师,他找到了人生的意义,之后又幸运地遇见了伊莲娜。
排在他前面的是一个穿着破烂的流浪汉,直接被守卫轰走,接着又被一脚踹倒在地。
“滚开,城里流浪汉已经够多了,一天天混吃混喝,就是不死。”
轮到斯温,他礼貌性地对守卫欠身问好。
守卫注意到马背上的武器和他腰间的重剑,立即警觉起来,用长矛抵住他的胸膛,喝道,“为何进城?”
“交税,送货,大人。”斯温十分镇定。
守卫回头示意同伴,举起手向前一挥,上来几个黑铁骑士将斯温团团包围。
那些粗劣的盔甲可挡不住他的重剑,斯温上前一步,对守卫说,“误了白银骑士的事,我们可都不好交差。”
守卫脸色一变,半信半疑地问,“去哪?”
“先去骑士团,再去教堂,办完事可能会去酒馆喝上几杯,趁着酒意逛逛妓院,倘若运气好,或许能睡个好觉。”诺崇摆出一副乡下城堡的骑士德行,并摆弄着一头散乱的黄头发,“如果你能几个**,我会非常感激。”
“日落之前必须出城,城主的命令!”
斯温点头遵命,上马前行。
城内建筑由黄色石块砌成,总体显得陈旧,残破的部分很随意地用草料补上,坑洼不平的主干道足以容纳十匹马并排前行,铺地的黑岩砖块被磨得发亮。
路上的人群熙熙攘攘,吆喝声不断,还有为数不多的食人魔被猎人带上枷锁,当做奴隶一样售卖。在城内的贵族眼里,除了纷争之国的人类,其他一切种族都是奴隶。
但也分职业,铁匠会被善待,每个侏儒铁匠的店铺都会有一个食人魔在做苦力。
虽然南北大陆贸易中断,但依然能看到走私者偷运过来的商品,其中丝绸和香木极其稀缺也十分昂贵。没去过北大陆的人们始终坚信这两样东西具有魔力,民众都认为走私者实质上就是德尊教会和教会骑士团的走狗,榨取民众的财富。
塔楼年久失修,成为流浪者的栖息地,祭司派的牧师正向他们分发面包屑,并向他们传教,教他们向死神祈祷,虔诚地接受死亡。
“亡者勿惧,死亦是生。”牧师颂道。
“亡者勿惧,死亦是生。”人群附和道。
抄近道,斯温拐向一个窄巷,湿漉漉的地面肮脏得发臭。几个黑铁骑士在殴打三个流浪汉,两个男的已经被打趴在地,女的则被骑士剥光了上身,当街蹂躏,她倒也乎,只恨天生丑陋,稍微有点姿色就可以去妓院混口吃喝。路过的人们也习以为常,也不敢惹骑士团的人。
哈扎达尔城最大的特点是,一切物品都可以在城内出售,牙齿、尸体、死狗、马粪都能找到买主。那条阴森的街道就是尸魂街,斯温可不想靠近。
白银骑士、教团祭司以及包括城主在内的贵族都居住在内城,斯温老老实实地回答内城守卫繁琐的问题,骑马缓缓绕过教堂广场,教堂尖塔上插着教会旗帜,白色底布上印着黑色的死神头像,阴森而庄严。许多民众跪倒在地,朝着教堂虔诚地祈祷。
教堂旁边就是骑士团驻地。
在院子里卸完货物后,斯温看着黑铁骑士从中挑出几把长剑,随意在空中挥刺来检查剑的质量,负责征收武器的白银骑士从二楼向他扔来十枚银币。
“大人,这次怎么只有十枚!”从泥土上捡起最后一枚银币,斯温带笑问道。
“剑刃有缺口。”骑士轻蔑地看着他。
“大人,黑铁剑就是这样,质地原因,精钢长剑就不会出现这个问题,价格不也一样不是嘛。”
白银骑士又掏出一枚扔给他,说,“还需要很多武器,好好干活自然不会亏待你!”
“是是,大人。”斯温接住银币,笑盈盈地问,“国王陛下是不是要扩军,我很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