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如此肯定,是因为跃出水面的那条鱼让我回忆起了很久以前的一桩案子。那起案件的现场之诡异,案情之恐怖,每每想起都让我不寒而栗。也正是因此,长久以来我才会从心底做着刻意的回避。
如果不是急于破解这张“白骨脸”如何形成的谜题,我希望那起案子永远都尘封在记忆的角落中不被提及。
省城的西南,有着很多早些年废弃的砖窑和矿坑,为了修补这些影响政绩的“伤疤”,当时的为政者引河水入洼地将一个个矿坑改造成了水产养殖区,而砖窑在拆迁和再次规划后,摇身一变成了从屠宰到分割再到零售批发的肉联厂。
那里,就是我第一次跟随师傅出现场的地方。
我记得很清楚,那是一个初秋的雨天。
都说一场秋雨一场寒,可无论秋风多么萧瑟,无论秋雨多么阴凉,都远不及我看到的那具尸体时后背泛起的寒意来的凛冽。
不,确切的说应该是一具如同被精心打磨过的骨架。
骨架,是被师傅的助手拼接起来的,完整、光滑,若非那意味着一个人曾受到了刽子手的戕害,将其称之为一件艺术品都不为过。
报案人是一名水产养殖户,据他说因为船漏水需要翻转过来修理,没成想在船底发现了人的骨头。
整具骨架,是被铁丝嵌在船底的。
命案的第一侦办原则,永远都是确定受害人身份,但仅凭借一具完整的骨架做出核定着实太难了一些。
无奈之下,当时还是副局长的雷大炮只能采取见效最慢的法子,汇总全市最近时间的人口失踪案,从而来比对受害人的真实身份。与此同时,以师傅为首的法医小组,也展开对尸体的全面勘检工作。
可令人头疼的是这两条路似乎都走不通,人口失踪案倒是有几起,但都是孩子以及患有痴呆症的老人,根本无法与打捞器的女性骨架对应上。至于尸体勘检,由于骨头上除了铁丝的浅显勒痕之外再没有任何的可鉴定痕迹,加之长时间被水浸泡过,所以无法确定受害人究竟是生前还是死后入的水。
无迹可寻的案子,让参与案件侦办的所有人员都感觉无从下手,雷大炮更是如同热锅上的蚂蚁急的团团直转。
最终,还是师傅找到了入手点。
骨架保存完整光滑,这说明皮肉组织绝非使用刀子一类的制式工具剔下来的,否则一定会在骨头上留下划痕,这点在勘检过程中并未发现。不是金属类的工具,同样也不可能是液体类导致的皮肉脱落,因为想要将皮肉组织全部清理干净,液体势必要具备腐蚀性,可所有的骨骼上都没有发现此类征象。
排除掉这两点之后,似乎就只剩下了一种可能,骨架保存的如此完整、干净,是尸体高度腐败后的自然剥落。
可这,显然是不可能的。
因为再腐败的尸体,也不可能不留下除却骨头之外的组织成分,尤其是泡在水里的,本身腐败的速度就会放缓或是停止。
如此一来,就剩下了耸人听闻的一种可能,尸体的皮肉组织以及全部脏器,是被某种“动物”吞噬掉的。
之所以说是吞噬而不是啃食,是因为啃食会在骨骼上面留下撕咬的痕迹,绝非如同砂纸打磨过的光滑。
那么,什么动物满足吞噬或者吞食的条件呢?
第一,这种动物必须是食肉类的。
第二,极有可能是生活在水里的。
第三,腐肉或者血液对这种动物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在推导出上述的三个条件之后,师傅问询了那名水产养殖户,他给出的回答让师傅既振奋又悲痛。
“这些水坑子里面养的,都是埃及塘鲺。”
埃及塘鲺,又叫革胡子鲶,体色发黑,多人工养殖,个体很大,一般可达数千克。成鱼阶段主要捕食水体中的蠕虫,水生昆虫、底栖动物、小鱼、小虾及动物尸体。在人工饲养条件下,可投喂禽畜的血、内脏、蚕蛹、蚯蚓、蝇蛆等动物性饲料或者原体,尤其喜食腐肉和猪血。
塘鲺进食通常不会撕咬,而是直接吞食。上、下颌及犁骨上密生绒毛状牙齿,形成可以钳制住猎物或者食物的牙带,牙带的作用在于防止猎物和食物的脱落,而不具备较为强大的撕咬和啃食能力。
如果向养殖塘鲺的水坑里投放一根带着腐肉的骨头,那么塘鲺会利用绒毛牙带将腐肉一点点清理干净,却不会在骨头上留下任何痕迹。
在确定了骨架的形成原因之后,让警方头疼的就剩下了两个问题,第一是确定受害人的身份,第二则是尽快锁定犯罪嫌疑人。
受害者的身份无法核实,也就意味着案件的侦办工作无法全面展开,于是雷大炮只能采取以案发现场为中心向四周辐射侦查的低效办法。
在走访、排查工作开始以后,雷大炮和那名报案人又聊了起来,目的不外乎是想多了解一些有价值的信息。
比如,他最近跟谁结过仇怨,不然为什么这么多养殖户,尸体偏偏出现在了他家的池塘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