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他为了埋堆,经常偷家里的钱物出来给大家分享,后来跟家里人翻脸,家里人对他实行了封锁。他们像一群老鼠一样,整窝挪到了县城的出租屋。没有什么比群居生活更令一个少年心旷神怡的了。每天中午起床,下午泡迪厅,只是晚上心里有点空虚,但他始终没有碰白粉。大伟怎么拉他,他都没沾上。方原心里有条底线,是因为老妈曾警告过他,如果他吸毒,她就立即投江而死。那时城里的一些夜店,无论生意多么好,都得留一张台给他们。成就感就是这么来的。开饭店的,摆摊的谁敢得罪他们,大伟两句说不好就动手给人砸个稀巴烂,有铺面的人每个月都得给他们送点钱。有些老板有一些收不回的烂账,也花钱雇他们拿着铁棍和火药去收;最喜欢遇上那些有仇家的,雇他们去“摆平”对手,一单就能挣好几千。
也许吃多了偷回来的鸡,摸回来的狗,不到十八岁,方原的身高就接近一米八,他块头不大,但肌肉精瘦。他身手敏捷,手起刀落,绝不手软。两年下来,和他们一起砍过多少人,干过多少事,他自己也很模糊。只记得最后一次为小芳,他们出手太重了。
当时还以为人被打死了。
那是6年前的春天。本省的电视和报纸都报道过这件事。那天回南,天气潮湿,气压很低,方原想回家取点衣服,顺便见见小芳。临出门,大伟叫住他:“先别走,你带阿龙跟我到桥头酒吧,南头的土豆扬言要干掉我,他们两个人正在那儿喝啤酒……”
不知是碰巧,还是谁泄露了消息,去到那儿,人不见了。扑了个空,有点窝气,看到小芳和一个女伴在桥头酒吧,被阿泉一伙围着调戏。阿泉站起来,弯下腰,硬要请小芳喝下他买的酒。方原全身的血涌了上头。他跳上台,指着他们说了一句电影台词:“我的女人也想碰?打断你的狗腿!”
之后到厨房拿了一根废置的水管,红着眼睛冲上去,朝阿泉的腿猛打。一伙人分头逃窜,跑到外面马路上,被他们各盯一个紧咬不放。突然,他瞥到大伟掏出枪来,对着一个人的后脑壳打了一枪,随着一声巨大的枪响,他看到那人像十字架那样重重地,垂直倒在血泊之中。他吓了一跳,知道出大事了。
混乱中,他和大伟、阿龙逃离酒吧,打一辆大发到邻县的长途客运站,在还没立案前,逃出湘西。
到广西呆了一段,然后从北海再到海南。在黑夜的长途客车中,一夜间长出满脸胡子的方原极度惊惧。他们身上还带着掺杂过的白粉。大伟和阿龙都抽,而且还得拿这个沿路换钱。大伟在这方面有天生的本领,他的嗅觉像狗一样,总能在一个完全陌生的城市里找到要货的主儿。
每到一个收费站,方原都害怕遇上例行或突检。他知道他们有可能被通缉。他把帽子扣得很低,领子竖得很高。几包白粉一上车就被三人分开放置。他带的用破报纸包着,放在前面座位的下面,自己用脚尖踩着,一有动静就往前踢。
夜行车中他摇摇晃晃,一路忐忑不安,就算瞌睡,也有支离破碎的梦。他恍惚看到自己被抓到,没见家人一面就被立即枪毙,醒过来一身的冷汗。
到了海南,人急剧地瘦了下来,每天要抽两包烟。在五指山下,他说不能再跑了。
三人不敢住店,租了一间山边的农民屋歇息。穷途没路,大家心情都不好,他和大伟老吵架。大伟说他忘恩负义,跟人干仗全为他的女人。他怨大伟多管闲事,下手太重。
没有牵挂的大伟在外最轻松,有天晚上,他喝了二瓶米酒,在林子里遇到一个已经疯癫的流浪女人,看到她小解时身上唯一雪白的地方,就冲上去企图强奸。方原带着刀追出来,不让他解裤头。要女人还不容易?三亚海口亮红灯的地方都站满街头,就怕你不要。那女人脏兮兮的一头乱发下,是一张当了大妈的脸。大伟是野兽,因为他没有母亲的概念。他妈生他时,连胎盘都敢吃。所以他什么都敢干。
最后方原发狠地说:“你干吧,我会在你high的时候,在后面一刀捅死你,让你做个风流鬼!”
大伟回身,拨开小树枝,拿小眼睛歹毒地看了方原一眼。
那一眼让方原不寒而栗。那一眼让方原彻底明白,他跟大伟不是一类人。
没爹没娘的人,心最硬,最冷。
方原下定决心要跟大伟分道扬镳。几天后的一个晚上,方原从外面转悠回来,只见阿龙缩在屋角,他崩溃了,一个人抱着头在哭泣。方原走进里房,发现直挺挺地倒在地上,胳膊挽起,旁边扔着针管。阿龙说,刚才大伟还朝他骂骂咧咧的,他没有回嘴,跑出去拉了一泡尿,回来见里面没动静,进去一看,大伟已不行了,拼命压人中,抽耳光,大伟还是没活过来。
对着大伟微温的尸体呆了一夜,方原才知道什么叫害怕。
晨光曦微时,方原把最后的一包烟当香点着,绕着大伟的身体,插在潮湿的泥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