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容貌是惹人喜爱的,尤其是那头头发。苏菲不是很爱诉说自己小时候的幼稚故事。恰巧东方鹤的青春期也没有留下什么可说的故事。因此她们的谈话就自动略去了18岁以前的历史。大学时代,东方鹤靠近了爱情,而苏菲依旧延续着18岁以前的空白。
探索未果,东方鹤只好自说自话把她恋爱的苦恼放电影般放给苏菲看。苏菲对东方鹤很是宽容,若是旁人,她估计早就走开了。她现在正闹异地恋的相思,其中的苦涩滋味,苏菲必须从高架上俯就下来,才可以触及皮毛。东方鹤喋喋不休,对即将到来的暑假既期待又紧张。而她坐在书桌前的时候,又有股浓浓的寂寞感。她的背影看起来被那层东西渲染过,带着女人才有的细腻线条,全部陷在其中。她一看到那背影,就好像看到傍晚时分刚刚走过最后一批小学生的街道,只剩下路两边紧闭的门户,露出一溜天顶,一颗树伸出它的小树冠,身体却躲在其中一所房子背后。
异地恋爱带来的是感官的极度敏锐,东方鹤又蠢蠢欲动,想要写些什么东西来排遣。可她定意不再写,于是只好写成一些或长或短的诗歌。她在苏菲家弹过古琴,法国人似乎不太喜欢这种乐器。所以东方鹤在巴黎也就没有参加什么乐队了。她总想抚琴,楼上却总是住着一个练钢琴的人,她的琴声无法汇入这座城市。
苏菲除了对小提琴“尚可接受”外,基本上不会青睐管弦类乐器了。东方鹤只有在这一点上感到遗憾。
他们过去成立的那个乐队,并不是临时性的。东方鹤毕业后,林约念重整旗鼓,把古琴的部分换成了他自己的吟唱,他坚持保留东方鹤的曲子,而新曲当中,也不自觉留下了较长的间奏。他过一个礼拜给东方鹤发一封邮件,报告一下乐队的近况,并表示“一念乐队”永远等她归队。手艺生疏的东方鹤虽然知道这不过是他礼貌的宽慰,但还是感到高兴。
与此相反,何庆在芝加哥的音乐之路就如鱼得水了。他参加了一个小型室内乐团,每周排练的日子,他都觉得自己仍在北京,仍会看到黑头发的东方鹤背着黑色的琴箱神情庄重地走进音乐社。在北大时,长笛的优点几乎都被吉他和钢琴遮蔽了,他在音乐社的位置也是可有可无,主要在间奏和伴奏时才出现,而在的这个乐团中,他的位置可以说是仅次于小提琴了。
何庆是小学时就喜欢上长笛的。那时候他们学校有一次很大的庆典,何庆忘记那是个什么庆典,只记得班上学生都被带到从没进去过的音乐教室,面对各式各样闪闪发亮的西洋乐器,孩子们眼里也发出了同样辉煌的光芒。
音乐老师是个很不一样的女人。他们平时上课都在本来的教室,女老师一头烫得很特别的长发,坐在一张椅子上,一句一句教他们简谱。她像是一个外国人。那时候何庆就这么想过。
那一回,是他第一次见到那些弯曲的、有按钮的、金黄色的、银色的乐器。他发育晚,二年级的时候个头比班里女同学都矮一节。个子高大的男孩正抢着去抱圆,长、小提琴……女孩子们那一次被安排到一个舞蹈节目中去了,因此没有参加这次‘认领’。等到何庆能够伸手碰到乐器时,只剩一只长笛在那等着他了。他拿起被大家嫌弃的长笛,不断地按那些按钮,觉得好玩。
要感谢音乐老师,若不是那时候他被带到那里,没有选择长笛,那么他现在无法吹出心中对爱人的无限思念,更不能体会贝多芬《第四交响曲》的个中滋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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