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芙公主刚巧路过,闻言便红了眼睛,我屁颠颠的跟过去,便见她站在茂密的梧桐树下,穿着一身嫩绿色的裙子,眼泪汪汪的低着头。我去问她怎么了,她跟我清理水池的公公池塘岸边太滑,不就是嫌那里杂草长得茂盛,这些杂草都是卑贱的东西,本不该生在皇宫里,便和她一样,都是名不正言不顺,该被清理的。
我当时还太了,实在无法理解她是怎么由一句话联想到这上面的,便不耻下问的去问我十二爹。我十二爹听了之后表示很愤怒,还再也不去给她清理池塘了。
但是他终归也只是罢了,芙公主总自己没靠山,但其实她的靠山是很硬很硬的,一个是洛王爷,一个就是太子。而这两个人一个背后代表着皇后,一个代表着皇帝,谁敢她靠山不硬,估计也就她自己敢。
宫里只有这三个年龄相仿的孩子,感情自然就很好。当然,我是不能包括在内的。
只是从一个孩的角度来看,我始终不觉得洛王和太子真的有外面表现出来的那么老友。皇后不喜欢太子,这一连宫里的狗都知道,这几个人之间的那故事大家也是心照不宣。太子打就聪明,听二娘他刚会爬的时候就已经知道往刚会走的洛王鞋里放石头了,对于这一我十分钦佩,我是到了会走的时候才想到往打我的十二爹凳子上摆钉子。
我和太子的第一次见面是在我四岁那年,太子七岁,洛王八岁。我抱着我十二爹给我的兔在御花园玩,太子和洛王带着一群太监玩骑马打仗,路过此处便要抢我的兔子。四岁时的我还是很公平公正的,完全没有因为皇后执掌后宫便屈服于洛王的淫威之下,眼见太子唇红齿白笑眼弯弯长得实在好看,便要把兔子给他。洛王于是便怒了,抢过兔子一把摔在石头上,顿时皮开肉绽鲜血横流,太子的面子登时挂不住,上前便要动手。鉴于马上就要到了早课的时间,两人约好晚上再战,地就是此处。
于是晚上我也受邀一同观战,芙公主也跟着太子和洛王微服而来,和我一起皎洁的月光之下看这场即将展开的残忍肉搏。然而我的情绪还没酝酿起来这场战争就被草草打断了,皇后穿着酒红色的华服带着一众宫人站在那里,满脸寒霜的看着洛王,沉声道:“我的话你都当成耳旁风了是不是?”
洛王低着头不话,手心处红肿一片,有一丝丝血星渗出来。皇后终究不忍,拿起他的手,从襟口抽出锦帕一擦拭着,问道:“疼不疼?”
洛王抿着嘴摇了摇头,皇后见了终于不忍再训斥他,拉着他的手道:“跟我回宫去。”
走了两步又停下来,对旁边的宫女:“送太子回宫,今晚太子宫内所有的值班宫人都重打二十大板。”
她声音冷冰冰的,至始至终连眼尾都没扫太子一眼,完这番话拉着洛王便走了。芙公主在原地踟蹰了片刻,也追着洛王走了,那名宫人一溜跑来到太子身边,一幅要吓昏过去的样子喊道:“呀!太子,您的膝盖伤了,这都流血了,奴婢马上去找医官。”
太子当时穿着一身松绿色的袍子,还没园子里的花高,一张脸脏兮兮的,眼睛却亮的像星星。他歪歪扭扭的坐在地上,望着皇后和洛王的背影,默默的愣了好久,随即满不在乎的推开前来扶他的宫人,自顾自爬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土,斜着眉道:“瞅你吓的那样子,这是红药水,本太子自己滴的。”
他拿袖子狠狠擦了两下,便不再理会,背着手踱着步,像是个大人,一边走还一边嘟囔道:“李洛这个混蛋,一打架就找女人,老子就不爱跟他玩。”
他一瘸一拐的走着,姿势竟跟我十分相似,顿时让我生出一种同是天涯沦落人的熟悉感,连忙赶上前几步扶住他。他侧过头来看我一眼,皱着眉问:“你是谁啊?”
他这句话真的让我很伤心,他可能已经忘了今天早上就是我送了他一只兔子,然后正是那只兔子引发了今天晚上的这桩血案。可是我没办法把这番话出来,只得憋着气道:“我送太子回宫。”
他冷笑着问我:“你不怕挨打吗?”
我也怒了,脖子一梗的道:“怕个鸟?”
他一愣,随即哈哈笑起来,道:“我喜欢你,跟我走!”
就是这句话,是的,就是这句话,让我在以后的无数个日日夜夜反复回想,每次想起来都觉得甜蜜。纵然当年我们都还是个毛孩子,而他连我到底是男是女都没搞明白。
所以那天晚上我就这样扶着他,他在左边一瘸一拐,我在右边一瘸一拐,我们一起走一起走,走的份外和谐。
我想,我永远都会记得那天晚上。
芙殇
实在的芙公主真是个牛人,具体表现在她和洛王心心相映那么多年竟然没让一个人知道这件事。毕竟以皇后当年在后宫中一不二的江湖地位,如果洛王不愿意,我实在不认为皇帝会逆了皇后的意为太子举办这场婚礼。毕竟芙公主已经没有了什么了不起的家族背景,除了这个公主的身份,还没我的社会关系扎实,就算她嫁给了李洛,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而以我对太子的了解,这个人虽然偶尔有不着调,但也绝不是洛王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