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锦歌走到近前,才将轮椅上的人看的更清楚。那日在马车远远地看他,就已经心里惊赞到不行,如今这么近距离一看,李锦歌实在是想不出用什么更恰当的词来形容他了。因为任何赞美的词都不足以形容他的完美。
哦,不,不是完美,忘了一点,李锦歌看他放在轮椅里的双腿,如果他不是患有腿疾的话,那就真的是完美无缺了。可惜,老天爷有时突然想起来了,也会将手里的秤平衡一下,算一算人间的公平的。可惜了,那腿。
再看一眼宇文执,也不能说他哪里不如宇文挹,只是他起初便招致李锦歌的反感,再看他,横竖左右怎么样就是不顺眼罢了。要说这二人,实则一火一水,一邪一清,两种截然不同的气场而已。
两相对比,李锦歌觉得这二人岂止不像,根本全然无一点相同之处。不过再转念一想,龙生九子各不同,同一个爹妈生出来的同胞还不一定相像呢,何况是身在这皇帝坐拥三十六宫七十二院妃嫔佳丽的皇家。
李锦歌端详宇文挹的同时,宇文挹也抬头看着李锦歌,细细打量,面带微笑,却是笑而不语,眼神里满是明了的清明。
“呃,这个,王爷——”李锦歌被如此美男直直打量的浑身不自然,讪讪开口,又不知说什么好。
宇文执拉过李锦歌的手,“李贤弟,为兄知你仰慕我皇弟已久,今日见着了,怎的激动地连话都没得说了?你们不是想要切磋一番吗?不如我来做个评判好了。”
李锦歌使了力气,想要抽出手来,却被宇文执拽的死紧,不由地愤怒地瞪他一眼,这个唯恐天下不乱的家伙!成心要和她过不去是不是?哼,想看好戏是不是,她偏不如他的意。两眼怒火死死盯着宇文执拉住自己的手,真想要在他手上烧出个洞来,这个家伙,没事动手动脚地干嘛。宇文执则一脸无恙状,任她眼神荼毒个不休,抿了唇,自是一派轻松怡然色。
宇文挹将两人私下的小动作看个一清二楚,淡然一笑道:“皇兄此言自然妙极,挹正有此意,既是这般,还请皇兄出题好了。”
李锦歌脑子里飞快地回想着自己脑袋里记得住的为数不多的那几首诗词曲,眼睛直直盯着宇文执不放,心想,你要是再敢给我出难题,我一定在账上给你多加几笔,到时新仇旧怨咱们一起算!
宇文执挑眉,想了想,朗声说道:“我皇圣明,战事息宁,百姓安居乐业,一派繁荣,盛世太平……依我看,不如就以赞颂太平盛世为题,不知,皇弟、李贤弟以及诸位觉得如何?”
太平盛世?哼,李锦歌心中冷笑,这算什么太平盛世,真正的太平盛世你们恐怕是没见过的吧,刚刚脱离了刀耕火种的荒蛮,也敢妄谈什么盛世?
宇文执的提议,却立刻引起共鸣,被采纳。李锦歌真是有些犯愁了,这太平盛世的诗词,她上哪背去?正急得大脑卡壳死机呢,宇文执已经邪邪笑着朝她开口了:“不如李贤弟先来?”
这个宇文执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是他硬把自己拖下水,扯进来的,如今,又要如此为难自己,究竟所为何般?自己是他引荐来的,若作不出来诗,丢了丑,他难道不是一并地跟着脸上无光吗?他到底想干什么,不是来挑衅的吗?怎的反把矛头指向她了?
见众人都将目光投注过来,她也只能硬着头皮上了。绞尽脑汁思索回忆着,面上又极尽悠然状,“轻松”踱着步子片刻,脑中灵光一闪,功夫不负有心人吶,终于被她记起一段来,也顾不得合适不合适,应景不应景了,先糊弄一下再说。
李锦歌不由心下释然,面上挂笑,装模做样沉吟道:“有了!李某想得一诗,这就说与诸位听——今昔云启全盛日,小邑犹藏万家室。稻米流脂粟米白,公私仓廪俱丰实。云泽道路无豺虎,远行不劳吉日出。罗纨锦缟车班班,男耕女桑不相失。”(摘编自杜甫《忆昔》)
众下一片静寂,忽然宇文挹拍手赞道:“李公子果然诗中高人,挹佩服!”当下附会赞美之声纷纷涌来,络绎不绝。
李锦歌嘿嘿笑着,佯作谦虚状,刚要悄悄擦去额角的冷汗,宇文挹却是又开口质疑了:“只是,这诗体裁实属新颖奇特,我朝乃至上延数代,都未曾有过此种诗体。敢问李公子,此诗所谓何体?”
“呃,这个嘛,我也不大晓得,是我前些年游历时见过的一种诗体,”李锦歌想了想,胡乱给它套了个名字,“嗯,应是叫‘绝句’的。”
“绝句?”宇文挹喃喃念叨着,一脸深思的表情。
宇文执脸上更是一副高深莫测的表情,双眼如炬,锁定李锦歌,这个女人,竟是真的不一般。他曾确认过她的身份,在她胸前,他摸到过那颗红痣,他敢肯定那个蠢女人胸前是有颗红痣的。一个人就算失忆了,性情变化也不会如此巨大的,还是说——难道这世上真有人能如此相像,连身上的印记都长在相同的位置,一模一样?若她非她,那么,她又是谁呢?有何目的/宇文执派人查过,却是一丝蛛丝马迹也无。
李锦歌无意注意各人的心思表情,只顾着闷头苦思对策,形势于她不利,她得变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