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的天本来是万里无云非常好的天气,到了中午突然天空乌去密布,热闹着刮起了一阵大风。
那风似乎夹杂着些沙石,把门窗打得沙沙的响。
林冲正和冯南山、花荣、公孙胜等七八人在书房里商量如何牵扯住二十万金军南征的事。
花荣已经探听到消息,后天金兵十五万大军,号称五十万就要向临安府进发,可是,并没有听说金国给金兀术下旨查问密谋叛乱的事。
林冲有些急了,还有不到两天的时间,如果金国皇帝再不给金兀术下旨,自己派人去金京造谣作乱的事就白忙活了。
林冲扫视了一下众人,问道:“各位,咱们能不能想个什么法子,阻止金兵缓几天南下呀?”
众人都沉默不语。
正这时,茗烟从外面跑进来,大声地说:“老爷,你到外边瞅瞅吧,是怎么回事?”
林冲扭脸看了他一眼,“什么事呀,大惊小怪的?”
“外面刮风下雨了。”茗烟声音怪异地说。
林冲气得笑骂道:“你这个奴才,真是少见多怪,大夏天的,刮风下雨有什么奇怪?”
“不是,老爷,你还是去看看吧,刮的是黑风,下的是血雨!”
“黑风血雨?”
众人都惊了,纷纷跟着林冲走出屋外。
果然,外面刮的风似乎夹杂着不知是什么的黑乎乎的东西,而雨是血红色的,落在地上已经汇成水尘,到处是血红血红的,还有着血一样的腥咸味道。
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有些骇然,大家长么大,都从来没见过这种风和这种雨。
风越来越大,雨也越来越大,那雨在风的吹拂下吹到众人的身上,众人纷纷向后躲避,但是还是让雨淋得满处下血淋淋的,好像刚从战场上下来的似的。
茗烟见林冲并没有像众人那样躲避这些怪风怪雨,上来拉林冲,林冲推了他一下,突然叫道:“茗烟,家里有没有什么珍稀食材呀?”
茗烟想了想,“库里有几个燕大人送给您的熊掌、驼峰和鹿唇、豹胎,老爷,您要干什么呀?”
林冲又问:“有没有好酒呀?”
“有啊,有从咱们府里酿的好酒。”
林冲有些兴奋地说:“好好好,快点,让厨子马上用这些东西做几道好菜。”
刚才林冲还是一脸愁容,可是现在变得兴高采烈,还要做珍味好菜,众人都有些不解地看着林冲。
冯南山问:“王爷,你这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呀?”
林冲坏坏地眨眨眼睛,“我要去金兀术喝酒。”又指了指花荣,“你,带着燕儿和我一起去,对了公孙胜,你也跟我一起去。”
众人还是不明白林冲的用意所在,但是冯南山明白了,他笑着说:“王爷是要利用这奇怪的坏天气吓吓金兀术,让他晚几天出兵?”
林冲看着冯南山,点了点头,“到底是南山兄聪明绝顶呀,一下猜中了我的用意。”
他指了指天,“看来这是老天在帮我呀,金人是最信鬼神的,我要让金兀术知道这是老天不让他穷兵黩武,这种坏天气是老天对他们的警告,要他们知道弄不好老天要惩罚他们的,公孙胜,这事儿得由你来讲,你讲得他会信。”
公孙胜有些担心地问:“师兄,这么大的事,真得能凭咱们的只言片语吓得他们罢兵?”
林冲想了想说:“我不敢奢望他们罢兵,你也不必跟他们说要他们罢兵,你只需告诉他们这几天不是出征的好日子,要他们等三天再出兵,这样一来,我估计金京的圣旨就到了,这样就会迟滞他们南征,这样就可以帮助临安府的官家多争取几天时间。”
过了一会儿,厨子把几道山珍好菜做好了,装在一个大食盒里,林冲又让茗烟取了两坛自己家酿的好酒,带着花荣、完颜燕还有公孙胜冒着大风大雨坐在三辆大车来到金兀术的府邸。
金兀术现在所住的府邸是以前扬州知州的官邸,是扬州城最好的宅子。
整个宅院都是正宗的江南庭院风格,到处都是雕梁画栋的房屋、厅子和风景怡人的庭院。
因为正好是到了吃午饭的时候,金兀术本来正要吃饭,听说林冲人,尤其是完颜燕来了,非常得高兴,忙让人准备好酒好菜。
林冲神秘地摆摆手,“金兄,不必忙活了,好酒好菜,我已经准备好了,你们大金国的好酒好菜怎么能和我们大宋的好酒好菜比呢,你瞅瞅我这是什么东西?”
说着,亲手打开食盒给金兀术看。
金兀术看到林冲带来的食盒里全是些熊掌、豹胎、驼峰等难得一见的珍馐美味,不禁连连啧舌。
林冲又亲手拍去酒坛子的封泥,一股香醇无比的酒香一下散发出来,满屋的酒香。
金兀术是最好酒的,也最懂酒,一闻这酒味儿,知道林冲带来的是难得的好酒,不由得兴奋不己。
笑着问林冲,“林贤弟,你这是干什么呀,无缘无故地带来这样的好菜好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