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件事,明天我得去找一趟栾哥,倒不是因为手纹的事,在我看来,那件事已经过去了,栾哥会用他的专业技能,把我杀人未遂这件事搪塞过去的,不就没杀死个人吗,算啥?
我找栾哥是让栾哥把我爸的案子结了,恶鬼姑父也让我除掉了,也算冤有头债有主了,把我爸安排了,入土为安,我该上班了。哪能总不上班呢?就算李艳花当上处长,也要支持她的工作,不能拆她的台,让她为难。
明天……不行,明天不能有信儿,走个过场,也得和组织部、建委的通通光吧,还得公示一下。
公示这个事,多记几笔,否则,过两年,电脑里查不到“公示”是什么意思了。公示就是拟把谁提到局、处级以上的,在报纸上把这则消息公布出来。你不同意提这个人,你可以具实名写信给组织部门,因为什么什么我不同意提他(她),组织部门认为你说得对,并核实你说的确有其事,那个人就有可能不提。
现在是具实名,最初是匿名都可以的,后来感到匿名不行,攻击中伤的多,就改成具实名了。
绿管处虽然是个科级单位,处长也只是个科级,但,它毕竟是一个部门的一把手,所谓的“官不大,僚不小”,也得公示。除了绿管处那几个人,就是建委的几个人,谁还认识李艳花?
所以,公示也就走走过场。需要警惕的是,原来建委要提的那个人能不能兴起一点儿波澜?自己本来要提到绿管处了,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来,劫了自己的官路,能不心下生恨?
好在,那个人离李艳花不是很近。李艳花有什么真凭实据,被那个人抓住,象在立国宾馆那一幕,有谁知道?
不想了,想想该睡不着了。说着,脑袋就“嗡嗡”两下子,老子该睡觉了,不陪你们玩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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