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无知?”爱丽丝又笑了。
并且,这一回,完全出自真心:
“好了,听你这么一说,我算是知道了。”
奥尔马奇兰。
万王之王陛下在这些年里,从各被征服地区向内迁入了很多野蛮人;而这些蛮族,在奥尔马奇兰附近也有三四支——他们被帝国集群分配到了城市周遭的数个村庄中,不事生产…………嗯,若说是他们中的某个组织了这场抢劫;这道理倒说得通。
“……好啦,那就这样吧。我的英雄,你今天至少杀了十个,最先发现他们动静的也是你——我总得奖你点儿什么,嗯…………在奥尔马奇兰,我正巧有一些闲着的庄园。配给你一个,如何?”
“…………”欧丹愣住了。
她喃喃不敢回答。在她身旁的玛莎连忙用手肘捅了她两下——这一遭,她才终于回过味来:
“谢、谢谢您!V女士!”
“哈哈。”
每次瞧见这些被突如其来的恩赏敲晕的穷鬼们,爱丽丝总会很得意。
不过,对方会有这种表现,倒也在她的意料之中。
毕竟,庄园在索菲属于有钱也买不到“勋贵”产业;更别说是一个行省首都附近从属于贵族名下的庄园——有了它,即便是再低贱的身份,也完全可在半年内经由正规手段晋升为贵族。在这里,爱丽丝的意思是想将这个女人纳入麾下。毕竟,一个既聪明、又能干、又稍微有点儿“学问”的女人永远是很难找的……
嗯…………
“别我女士了。今后你可得换个称呼,……就叫我小姐吧。”
通过这个令她家的那个也成为勋贵,倒不失为一桩合适的买卖。
这一回,哪怕以后自己对他厌倦了,也用不着再拜托管家处置——毕竟,到那时即便厌倦了,也不必担心封不住他的口;他老婆是我手下,他自己也是我这边的人,这样做永远不怕翻脸。届时,贸然将我曾认他当弟弟的事抖到外面去,对他也不会有好处…………嗯,不会有好处。
(……)
想着想着,爱丽丝越来越兴奋了。
又寒暄几句,被欧丹接连喊了好几次“小姐”后,她心里挺舒坦的——之后,她干脆在简单吩咐几声后离开她们,继续往马车的方向踱去。
……
抵达目的地后,稍一掀开帘子,爱丽丝便看到了里面那俩半死不活的野蛮人,与她安排的那三个审讯人员。
她扫视车内一周:“说了吗?”
审讯人员们纷纷摇头。
“你、还有你——下去。我来问。”
说话间,她已钻进了车厢。
在从用于修理马车的工具箱中取出一只羊角锤后,爱丽丝也不多看、便直接向其中一人的右手挥锤。
啪咔——
一声脆响。
那人闷吭一声,死咬着烂布,却不多哼。而仅是怒目瞪向了爱丽丝。
“呵,你眼睛别瞪那么大。”
爱丽丝瞧着他,过一会儿,噗嗤笑了:
“我想知道的都已经知道了;说真的,你们俩已经没用了。”
这个野蛮人的嘴被堵着。可是,单看他那眼睛,却只能从中读出对于这群人的敌意与不屑。
“嘻,你不信就算了。”
爱丽丝哈哈大笑。
她将羊角锤丢给仍留在车上的那名审讯人员,又回头道:
“叫上你的兄弟,把他俩牵去营地中央!趁天还没亮,咱们再来一场篝火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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