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丽丝曾有过四个“弟弟”。
在老家那边似乎也新有了不少……大概。不过她很少回家,和那边的亲戚们也不熟悉,所以……都无所谓。
“……”
所以,至少对现在的她来说:爱丽丝·维·玛德琳曾有过四个弟弟。
第一个…………是亲弟弟。
爸爸妈妈即便在索菲的贵族圈中,算是罕见的因爱情而走到一起模范夫妻。
在结婚的第二年,他们便有了爱丽丝;而在结婚的第十五年,这对辛苦造人的可怜夫妇才终于得到了他们的第一个儿子。
……
那时,所有人都很开心。
尽管刚出生,但已有人开始叫连话都不会说的他“小男爵”;尽管才熬过夭折期,但已有人开始在光临城堡时专门呈上“为维·玛德琳家族唯一合法继承人”献上的珍宝。
记得那时……爸爸妈妈高兴坏了。他们甚至在小宝宝还在夭折期的最后三天,便遣人去了王都,目的也只是请一位万王之王的家眷来进行授杖仪式——他们甚至连本该在皇室成员启程后再开始准备的发给祭祀们的请柬也写好了。是的…………由于这个男孩的降临,整个维·玛德琳家都洋溢着欢快的气氛……除了爱丽丝。
(……)
现在回想起来,那时的自己的确是一个病态的女孩。
一个病态的女孩。
有着病态的心理。
因为弟弟夺走了父母的宠爱,而大吵大闹。
因为觉得家里的人们不再喜欢自己,而赌气发怒。
又因为以后不能继承家族的名号,而心生怨恨。
……
其实……
如果她足够聪明,便早就该知道的。
女孩。
一个女孩。
作为一个女孩,即便她再怎么受宠、再怎么骄纵、再怎么在父母面前无理取闹——即便在幼小时曾自以为获得了世上的一切——年幼的她也早就该知道:她只是个女孩;她永远继承不了爵位;即便父母愿意,王都也不会同意…………没错。
她早就该知道的。
……
但是,
她不知道。
尽管曾有很多人告诉过她,
但她还是不知道。
不过,哪怕如此,假如她只是个平凡普通的女孩——等她长大了,懂事了;或许也会理解今日爸爸妈妈不希望家产被本家夺走的苦心。只可惜……
“……”
只可惜,她错了。
而且,错得太离谱了。
……
……
她亲手扼死了自己的弟弟。
母亲将弟弟交给她照顾,要她摇床、要她摇铃。
结果?
她掐死了他。
婴儿的小小肌肤,小小手掌,小小肉体与小小的微阖的眼睛。
她掐死了他。
他甚至连哼都没哼出一声。
再然后,她将死掉的孩子裹在怀里,走过母亲房间外那一条四十多米长的长廊——最后又,一把将怀中的肉团抛下了河谷。
“……”
结束了。
这次之后,所有事都结束了。
……再之后的事,爱丽丝不想再继续回忆。
她只知道,因为这件事,她的父母绝对一辈子都不会宽恕她。
同时,她也知道,因为这件事,她也注定了将一辈子都不会宽恕自己。
……
……
然后?
她被赶到了北地。
奥尔马奇兰的夏天,炎热而短暂;奥尔马奇兰的严冬,寒冷而漫长。
在这里,在老管家的勉力支持下——她学会了算术、文学、神学、魔法、武技、绘画、标致舞、绣工、交易、乃至于杀戮。
她曾利用卑劣的手段抹平了一整座贱民窟,只因他们的存在干扰了市长大人的绿化规划。
她也曾散钱雇佣游手好闲的市民,要他们游行,只为王都那从不曾明言的“接纳蛮族”的指令能够得到执行。
她甚至哄抬了物价,却又将罪责拍到了不与自家合作的耿直官员的头上。
有一段时间,她甚至也参与过倒卖西罗的勾当……
结果,在这数年间,凭借着自己的经商头脑与家族的名声——她成功垄断了整个北境:包括奥尔马奇兰、唐纳尔、纳勒尔、奎法在内的所有北境省份的船材、石料买卖。一言以贯之,便是她以滔天的运气改变了既有的命运;然而…………
然而,这又如何?
是的,她很有钱;可是,这又如何?
是的,她的权势甚至能令奥尔马奇兰省的总督颤抖。可是,那又如何?
她依旧是爱丽丝·玛德琳。
被剥夺了获准在名字中间添加尊贵的“维”或“冯”的被驱逐的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