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葡萄牙医生安东尼奥·莫尼斯凭借前脑叶白质切除术获得了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
这也成为了诺贝尔奖难以启齿的黑历史。
金溟觉得有些恶心,他别过头,不再看屏幕上显示的那张冰锥穿过眼骨直插颅内的图片。他一直都想不明白,这样野蛮反人权的手术为什么曾经能在全世界流行起来,甚至得到嘉奖。
也许只是因为,被实施手术的精神病患者在人类社会中并没有话语权,并且,妨碍了社会整体的公众利益。
金溟忽然想到什么,颤声问:“这种手术不是已经被禁止了吗?”
前额叶是大脑分化的成果,只存在于大脑发达的哺乳动物中,并且不同哺乳动物分化程度不同。这和穆兰的专业研究几乎毫不相关,她不是会花费大量时间在无用的轶事上。
大脑发达的哺乳动物。
血腥味在鼻腔中弥漫开来,怀里的凉意越来越重,金溟忽然发现自己的手脚都无法动弹,他想回头寻找穆兰,却发现自己连脖颈都无法再转动。
一把寒气逼人的冰锥悬在他的眼间。
比冰锥更冷的声音在耳边嘈杂着,“切掉前额叶,就学会温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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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
金溟嘶吼着摔在地上,他发着抖蜷缩了好一会儿,才慢慢从梦魇中清醒过来。
抬手擦了擦眼角,梦中的血腥味更加真实了。
金溟缓缓睁开眼,就看见——一只血淋淋的兔子。
一声鹰唳响彻云霄,拐了十八个颤音,硬生生嚎出了落水狗的气质。
山中早起的鸟雀呼啦啦惊起一片,又迷茫地落地——不太确定这是什么天敌的声音,似乎也不太能确定这是不是天敌的声音。
金溟后背紧贴着树干大喘气,大脑在“我被高利贷上门追债了?”“我干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寻仇警告?”中反复思索。
任谁一觉醒来看到眼前不到十公分的距离里摆着一只血淋淋的剥皮兔子,恐怕都是只剩深刻检讨自己的本能了。
花尾榛鸡从金溟怀里滚出去,僵硬的像个石头。金溟同样浑身僵硬地抵着树干,缓缓移动着眼睛探察花尾榛鸡的情况。
从花尾榛鸡死不瞑目的眼神中,金溟看出一种肝胆俱裂的恐惧。
花尾榛鸡是被活活吓死的,在他怀里?而且死去已久。
无法想象自己昨晚睡着时弱小无助的花尾榛鸡独自经历了什么……
金溟把眼睛再缓缓转回来——
兔子倒是只死态安详的兔子,不确定是白兔子还是灰兔子。□□地躺在洗净铺匀的树叶上,剥皮又被洗净血水后能清清楚楚看到纹理分明的健硕肌肉。腹腔被掏空了,该剥掉的膜瓣血管也都被洗得干干净净,内脏被整齐地码在一旁。
是个讲究的仇家。
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这只兔子的含义,莫非是——开膛破肚,死无全尸?
紧挨着剥皮兔子放置着一丛已经有些蔫巴的灌木,是连根拔起的,蜷曲的根须挂着些颜色与地面不同的泥土,像是从很远的地方带来的。
这难道是要警告他——斩草除根,虽远必诛?
绿叶里透出几点紧闭着的花骨朵,是暗沉沉的红色,像血染上去的颜色。
一时间金溟难以判断这丛花木和那只剥皮兔子哪个表达出的恶意更恐怖。
第95章 玫瑰
植被稀疏的山地土壤坚硬, 金溟捡着松软的地方挖土,一不小心捅了蚂蚁窝。
密密麻麻的工蚁蜂拥而出,没头没脑地乱了一会儿, 大度地没跟金溟计较, 开始循序重新筑蚁窝, 顺道把地上花尾榛鸡羽毛上的肉渣拖回窝里。
花尾榛鸡是吓死的,不是毒死的。秉承着不浪费的原则,金溟含泪给它拔了毛做了个泥土spa。
为了防止香味飘散引来猛兽,金溟决定做只叫花鸡, 顺手把那只暗含着“开膛破肚”的兔子也裹上泥一起埋进火堆里。
本来想直接拿那丛“铲草除根”的花木当柴火,但是因着根须被泥土包裹着, 虽然枝叶有些蔫巴,水分仍不算少。
山区里一年四季都不缺易燃物, 金溟随便拢了点长年累月的落叶,很快就把火生了起来,便顺手把不能用的花木栽进他刚刚取土挖出的坑里。
把火焰煨小压着,金溟看着闷起来的烟,觉得今天这顿饭按照原料的含义应该叫——硝烟弥漫、尸横遍野。
如此血腥又如此般配。
叫花鸡不能用大火,得小火慢慢煨。金溟把干树叶拢在手边,时不时往火堆上盖几片,抱着腿百无聊赖数蚂蚁。
一只找到一块被金溟丢弃的鸡屁股的蚂蚁匆匆喊